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合肥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合肥市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現予印發,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合肥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應急〔2019〕117號)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1年8月17日
- 發布單位: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合肥市財政局
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合肥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合肥市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現予印發,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合肥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應急〔2019〕117號)同時廢止。
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合肥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合肥市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現予印發,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合肥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應急〔2019〕117號)同時廢止。1全文為貫徹人民至上、生...
安徽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以下簡稱救災資金)管理,規範資金使用行為,切實保障受災民眾基本生活,根據財政部、民政部《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6號)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救災資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
根據《合肥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合應急〔2020〕29號)規定,應支持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並制定具體的獎勵補助辦法。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近年來,各類災害多發、頻發,給災區經濟社會和民眾生產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救災任務十分繁重,迫切需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發揮各自優勢,形成統籌...
三、調整結構,優先保障救災和災後重建經費需要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幾個一點”的要求,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切實保障救災救急需要。預算安排一點:按照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要求,落實財政支持防汛救災和災後重建的各項措施,統籌安排預備費等機動財力以及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防洪保全資金,最大限度地擠出資...
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進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機制改革,進一步落實救災工作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與中央財政資金投入相對應的省、市(楊凌示範區)、縣(市、區)三級(以下簡稱省、市、縣)財政資金投入分擔機制,規範...
三、對自然災害遇難人員,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向遇難人員家屬(直系親屬)發放撫慰金。四、對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毀無房可住要重建住房的受災民眾,按照每戶給予過渡安置補助和住房重建補助。對因災房屋受損需維修加固的農戶,根據其房屋受損的輕重程度,給予適當的維修加固補助。五、對受災人員因災造成當年冬寒和次年...
為規範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以下簡稱中央救災資金)分配管理,切實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檔案內容 災情的報告、評估和核定 自然災害發生後,省級民政部門應按照《災情統計、核定、報告暫行辦法》(民救發〔1997〕8號)規定,及時調查、了解、掌握全省災情,在24小時內將匯總的...
1.災害損失評估。主要包括受災區域和人員、房屋和農作物受災等情況。2.應急救助需求評估。主要包括需緊急轉移安置、需緊急生活救助人員數量,需救災資金數量,需臨時住所、衣被、食品、飲用水等生活類救災物資數量。3.應急救助績效評估。主要包括是否能在《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民發〔2011〕168號)規定的時間內了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救災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於預防、控制災害和災後救助的專項補助資金。第四條 農業救災資金補助對象是承擔農業災害預防和控制任務的,遭受農業災害並造成損失的農業生產者。包括農戶、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專業合作組織及相關企業、事業單位。第五條 農業救災資金使用範圍:(一)自然災害...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範因災倒塌、損壞住房(以下簡稱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相關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
關於印發固始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固始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5月18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縣突發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行為,合理配置救災...
調用的中央儲備物資由受災省份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立即安排用於應急搶險救災工作。搶險救災結束後,有使用價值的調用物資納入地方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儲備物資統籌管理。財政部將根據調用物資情況,統籌考慮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補助事宜。中央企業所屬防洪工程發生險情調用的中央儲備物資,由中央企業負責在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3 個月內...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林業生產救災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林業生產救災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支持林業系統遭受洪澇、乾旱、雪災、凍害、冰雹、地震、山體滑坡、土石流、颱風等自然災害之後開展林業生產恢復工作的專項補助資金。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災區人民政府做好人員核定,會同市財政局下撥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災區做好過渡期救助工作。各受災縣市區統籌使用各類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用於保障受災民眾過渡期生活。市應急管理局動態掌握災區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定期通報,加密督導。會同市財政局加強對政策和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6.2 冬春救助 自然...
回響等級確定後,立即啟動回響機制,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向財政部等相關部門通報,救災處、備災處24小時待班。2.災情信息管理 由備災處處長負責,具體工作是:(1)從災情發生開始,每日12時(根據《國家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中零報告制度的時間要求)前要求災區省級民政部門上報災情動態信息,必要時可直接與受災...
民政部關於加強救災應急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我國是遭受自然災害影響十分嚴重的國家,救災工作任務異常艱巨。加強救災應急體系建設,是關係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
第十二條 達到上級應急啟動條件的,地方各級財政、應急管理部門經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可按規定程式逐級向上申請補助資金。遭受特大自然災害,或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達不到國家自然災害應急回響啟動條件,但本市災情、險情特別嚴重的特殊情況,市財政局、市應急局可向財政部、應急管理部申請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申請...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積累了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寶貴經驗,國家綜合減災能力明顯提升。但也應看到,我國面臨的自然災害形勢仍然複雜嚴峻,當前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有待完善,災害信息共享和防災減災救災資源統籌不足,重救災輕減災思想還比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風險、...
探索建立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珠江三角洲等區域和自然災害高風險地區在災情信息、救災物資、救援力量等方面的區域協同聯動制度。統籌謀劃城市和農村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四)統籌綜合減災。牢固樹立災害風險管理理念,轉變重救災輕減災思想,將防災減災救災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國家公共安全體系建設...
分管副縣長吳斌到會講話,強調做好災情管理工作是對於各級黨委、政府掌握災情動態和發展趨勢,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具有重大意義。此次培訓重點對自然災害救助法規政策、綜合防災減災、冬春救助工作、救災資金管理、災情統計與報送、自然災害評估等業務知識進行了培訓。進...
近年來,受極端氣候環境影響,我市連續遭受多種嚴重自然災害的侵襲。每次災害發生後,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安排了大量的救災資金,同時,也廣泛接受了社會各界大量的捐贈款物,用於解決受災民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和災後恢復重建。為切實加強救災資金(包括社會捐贈款物)的管理,確保救災資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經市政府同意,現...
第三條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方針。市、區民政部門應根據具體災情,及時啟動應急回響,開展應急救助,並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安排救災資金,保障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對遭受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區,本市可啟動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回響,並給予適當補助。第四條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
2022年9月5日,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發布《福建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各市、縣(區)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為進一步規範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 應急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建〔2020〕245 號),現將《...
第六條街鎮鄉財政所要建立救災資金專戶,將上級和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救災資金統一存入專戶進行核算管理,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杜絕滯留、截留、挪用現象的發生。第七條對救災救濟款實行專帳管理,避免將救災救濟款混入其他會計科目計帳,保證救災救濟款的專項管理。第八條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安排本級自然災害...
中央用於特大自然災害的抗災救災資金、物資,經統籌規劃,有章可循,優先安排重災區,適當照顧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當特大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國內生產總值一定比例或受災面積、死亡人數、死亡牲畜達到一定數量時(具體標準由國家經貿委商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省、自治區、...
公開了各類規範性檔案,如《關於印發瑤海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關於印發〈合肥市瑤海區教師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合肥市瑤海區法律服務行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等信息。 公開了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及其進展和...
據安徽省氣象局和安徽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發布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7月10日20時至11日20時,六安市葉集區、裕安區、金安區、霍山縣、舒城縣,安慶市潛山市、岳西縣、太湖縣發布地質災害橙色預警。2024年7月13日17時,安徽省氣象台變更發布暴雨橙色預警。根據預警信息顯示,未來24小時六安、合肥、滁州、蕪湖、馬鞍山...
(三)救災股 負責全區救災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災民生活救助;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和救災物資儲備工作;負責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組織核查災情,負責災情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負責減災工作,擬訂減災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承擔減災科普宣傳教育。負責兩線傷殘民工和60年代...
2.災害應急救助。健全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強化抗災救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健全災害管理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管理體制。健全和完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做好災情的收集、核查、匯總、上報以及救災款物的申請、管理、分配、發放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轉移安置災民和倒塌損壞房屋的修復、重建工作。做好部門間的銜接工作...
(八)推進《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制定修訂工作,完善救災資金監管協調機制。(九)制定修訂《軍休服務管理辦法》、《光榮院管理辦法》、《優撫醫院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優撫安置管理服務工作。(十)繼續完善有關社會救助制度,制訂《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規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