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財政廳、民政廳2011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安徽省財政廳、民政廳
- 發布時間:2011年
《安徽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財政廳、民政廳2011年發布的檔案。
《安徽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財政廳、民政廳2011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關於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744號各市、縣(區)財政局、民政局:為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
《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是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辦法全文 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 (2015年4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0號公布,根據2020年7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了規範自然...
第十二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合肥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應急〔2019〕117號)同時 廢止。政策解讀 2021年8月17日,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合肥市財政局印發實施《合肥市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
為進一步規範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工作,切實保障受災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財政部、民政部《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6號),以及省...
構建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要按照“單項突破、整體聯動,穩步推進、逐步完善”的總體思路,創新方式方法,形成合力,務求實效。當前的工作重點是: (一)健全災民救助救濟制度。完善自然災害救助預案,形成全省災害管理預案體系...
出台了《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修訂了《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等專項預案,建立了應急物資保障管理體制,最佳化了各級分級物資保障機制,健全了跨部門合作機制,構建了應急物資定期儲備、災時...
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進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機制改革,進一步落實救災工作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與中央財政資金投入相對應的省、市(楊凌...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救災救助資金的管理,確保救災救助資金及時撥付和資金安全,充分發揮救災救助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救災救濟和災區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湖北省自然災區恢復重建資金計畫...
為規範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以下簡稱中央救災資金)分配管理,切實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檔案內容 災情的報告、評估和核定 自然災害發生後,省級民政部門應按照《災情統計、核定、報告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切實保障受災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根據《湖北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精細化管理辦法(試行)》(鄂民政函〔2013〕568號)和《十堰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精細化管理辦法(試行)》(十財社發〔2014〕197...
《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安徽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安徽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安徽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安徽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信息...
《天津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天津市財政局、市應急局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市應急局 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天津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應急局、財政局:為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完善...
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財政部 民政部關於印發〈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重慶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合肥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合應急〔2020〕29號)規定,應支持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並制定具體的獎勵補助辦法。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近年來,各類災害多發、頻發,給災區經濟社會和民眾生產生活造成了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