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合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甘肅省合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為合作市當周街567號建設大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合作市當周街567號建設大廈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合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股室6個,即黨政綜合辦公室、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產與物業管理股、城市與村鎮建設管理股、消防與建設發展改革股、安全質量管理股。

主要職責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按照上級黨組織和局黨委的要求,結合機關實際,研究擬定全局黨建及業務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負責統籌本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統一戰線、民族宗教、綜合治理、下屬黨支部、工會、群團、婦委會工作;負責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各類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黨政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起草全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規章制度和會議紀要等材料;負責組織起草全局層面各類公文;負責以局名義發出的各類公文及有關文稿審核和機關日常文書處理;負責局機關檔案資料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機關黨政工作的綜合協調、文電處理、對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和各類人事報表上報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管理股
負責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建設和管理房屋權屬信息系統;貫徹國家、省、州關於推進城鎮住房保障方針、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保障性住房發展計畫、規劃,貫徹執行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批、退出辦法及制度;負責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並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會提供發展動態、有關信息及政策諮詢服務;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對象檔案建立工作,對住房保障對象實行動態管理;負責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統計報表上報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小區公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等相關制度並監督其實施;負責對住房公積金和保障性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依法執行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的監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管網路的建設、執行和維護。
(三)房地產與物業管理股
貫徹執行房地產業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擬定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定房屋交易、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和預售契約備案登記管理,核發預售許可證;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貫徹落實建築節能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指導管理全市建築節能和新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統計、民用建築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負責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服務活動;受理投訴和舉報。
(四)城市與村鎮建設管理股
擬定全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措施並負責實施;負責城市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等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節水、燃氣、供熱、道路橋樑、排水防澇、園林綠化等城市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設施、管網配套建設等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運行工作;負責住建系統環境保護指標達標工作;負責建設年報編制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和法規;參與擬定全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並監督實施;配合實施國家和省州市農牧村重大戰略方針政策;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動態管理;指導全市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的設計與施工;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村)建設;落實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指導監督傳統村落保護工作;指導監督鄉鎮開展農村垃圾處理工作;完成圍繞村鎮建設開展的相關日常工作。
(五)消防與建設發展改革股
負責全市住建行業管理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建設行業新技術、新產品等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草擬行業科技發展計畫,組織申報和實施各類建設科技試點示範項目;綜合管理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市場監管工作,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依法監督限額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和建築企業資質晉級、增項的初審、轉報、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限額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市有關“放管服”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局“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協調承辦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省、州、市政府公布下放、調整、取消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負責市政府政務大廳住建局視窗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作,負責城市防空襲預案及各種保障方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的制訂和修改完善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的審核和徵收工作;指導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專業隊伍建設和防空防災演練工作;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維護、戰備、值勤、技術管理和各項保障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含通信、警報設施)拆除審批;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人防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六)安全質量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檔案;依法對違法違規項目實施稽查;依法對限額內建設項目及人防工程施工安全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對開工條件進行現場踏勘;負責監督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商品混凝土等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監督檢查建設工程實體的質量及施工安全,對違反施工規程和出現的質量問題及安全隱患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實施;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核實,實施行政處罰;負責限額內建設工程和人防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檢查,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負責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築項目施工質量監管和竣工驗收;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投訴, 調查處理工程質量安全投訴問題;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獎項申報材料的審查和現場複查;負責全市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建築市場、城鎮建設、房地產管理的綜合檢查;開展房屋工程、市政基礎設施質量安全監管及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指導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建設系統職工教育及各類崗位資格培訓工作,組織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執業技能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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