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
  • 所屬部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實施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城鎮住房保障工作。監督實施城鎮住房保障政策,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三)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地產業發展工作。擬定全區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調控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的制度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指導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行業管理,指導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企業的行業管理和資質初審、年檢。
(四)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區物業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規範物業服務市場。對房屋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進行指導、監督。負責指導全區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管理和資質初審、年檢。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貫徹建築市場、行業監管和建設活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規範建築市場主體行為。引導建築企業參與對外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室內裝修業。負責建築施工安裝企業、建設監理、設計勘察、建築裝飾裝修企業、檢測機構的資質申報年檢和行業管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建設程式的管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指導監督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工程竣工驗收政策、規章制度實施;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擬訂全區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實施;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八)負責歷史建築確定、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及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申報工作。
(九)負責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相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城市道路橋樑、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垃圾和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工作。監督管理區檔案局做好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指導監督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扎賚諾爾區人民防空工作。編制管理全區人民防空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目標防護建設實施計畫。監督檢查、協調重要目標防護管理工作。負責重要目標單位落實防護要求。
(十二)落實人民防空戰備制度。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和防空地下室的平戰轉換工作。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維護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監督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
(十三)負責城市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執行防災救災應急救援任務。組織人民防空訓練演習。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組織實施全區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報建設。負責全區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網路、通信警報設施為平時搶險救災服務。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
(十四)完成區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區住建局設下列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財務、信訪綜治、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業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整理城市建設項目的各種數據、資料並做好歸檔工作;上報城建統計報表;組織相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城市道路橋樑、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垃圾和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工作。監督管理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承辦城市燃氣的審核上報工作;參與制定重點工程建設計畫、城市基礎設施維護計畫;與相關部門配合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負責村鎮總體規劃的管理和實施工作及村鎮規划行業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扎賚諾爾區建設項目的行業統計和匯總工作。監督管理區檔案局做好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建築施工安裝企業、建設監理、建築裝飾裝修企業、檢測機構的資質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建造師、監理工程師註冊及年檢等申報工作,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各種崗位的培訓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與鑑定;對外進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勘察企業、設計企業提供註冊、備案的諮詢服務;負責建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參與對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以及配套安裝工程施工安全監管;負責建築施工契約糾紛、工程款定期排查工作;會同勞動部門對施工勞務契約糾紛與簽訂、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進行定期排查;負責建築施工契約的糾紛調解及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協調清欠工作。指導監督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程質量、招標投標、承發包契約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法定建設程式的監督管理;組織參與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綜合管理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國家標準、定額、造價和技術規範、規程的管理工作;擬定建築節能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計畫,負責節能專項資金安排。負責全區供熱、燃氣專項行業監管和規劃建設;對供熱、燃氣行業進行執法監察,維護市場秩序;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調價方案,調節處理供、用雙方的投訴和糾紛。
承擔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房地產行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房地產及相關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預售資金監管;負責指導全區房地產開發管理及房地產信息系統管理;負責指導全區房地產評估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企業的全面管理和資質審查。

下屬機構

1.扎賚諾爾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責:承擔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人防工程、室內裝飾工程的質量安全技術服務工作;承擔住房建設、危房和老舊小區改造技術支持等工作;協助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等輔助性工作;承擔區本級人防警報器設施、管理維護、值班執勤和演練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區本級自建人防設施的維護等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燃氣、供熱行業相關事務性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對集中供熱、城鎮燃氣違法檢查提供輔助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扎賚諾爾區住房事業發展中心。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責:承擔保障性住房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物業服務行業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房地產市場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3.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綜合保障中心。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責:承擔區住建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行業地方規定等方面的調查研究、組織論證工作;承擔房屋徵收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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