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局,是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組織編制扎賚諾爾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執行國家、自治區、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扎賚諾爾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推動全區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牽頭建立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推動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
(五)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扎賚諾爾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自治區和市、扎賚諾爾區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負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協調工作。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全區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參與我區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職責許可權組織協調指導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推動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負責火災防治工作。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推進全區消防規劃編制的落實。
(八)負責災害防治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全區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組織指導全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區和市、扎賚諾爾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承擔扎賚諾爾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行使扎賚諾爾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扎賚諾爾區有關部門、工業園區管委會和靈泉鎮、各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按許可權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安裝及運行情況。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八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二)負責事故調查處理評估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負責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推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扎賚諾爾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扎賚諾爾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輿情應對、教育培訓、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財務、後勤保障、裝備、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和退休幹部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機構工作。
(二)業務綜合管理室。負責除辦公室外其他業務相關工作。

下屬機構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局所屬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一)宣傳貫徹應急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綜合行政工作計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二)以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應急管理局名義實行統一執法,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有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行政處罰以及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三)負責全區應急管理領域相關案件辦理和組織協調等工作。(四)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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