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應急管理局

滿洲里市應急管理局

滿洲里市應急管理局是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副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洲里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滿洲里市互市貿易區外交會館北側,北外環路南側應急管理局辦公樓 
  • 所屬單位:滿洲里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孟雙祥(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制定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各區開展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
  (四)牽頭建立全市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工作。推動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
  (五)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滿洲里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和滿洲里市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協調工作。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全市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滿洲里市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職責許可權組織協調指導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推動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火災防治工作。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推進全市消防規劃編制的落實。
  (八)災害防治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和滿洲里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市安委辦工作。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滿洲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八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十二)事故調查處理評估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應急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物資儲備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應急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勞動工資、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管理應急指揮調度中心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全市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三)火災防治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五)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全市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上級有關國際合作和救援工作。
 (六)救災救援協調保障科。組織指導全市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全市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全市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上級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八)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政治部。協助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
 設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工作。承擔本單位工會、婦聯和共青團委員會工作。

下屬機構

  (一)中蘇護林防火聯防滿洲里聯絡站。為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在中俄兩國靠近邊境雙方各50公里內建立聯防區,開設防火隔離帶,互通情報。
  2.制定聯防措施,在聯防區內內搞好野外用火管理,在防火期搞好瞭望,確定機動撲火隊伍。
  3.承擔自滿洲里市行政轄區至黑山頭鎮280公裡邊境生土防火帶的翻耕任務和滿市行政轄區內47公里人工林緣防火生土帶及鐵公路兩側26公里防火生土地帶的翻耕任務。
  4.承擔市春、秋兩季防火期內快速滅火任務。
  5.承辦市農牧林業水利局交辦的各項事務性工作。
(二)滿洲里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應急管理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依法承擔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職責範圍內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
  4.依法行使消防和應急管理綜合執法職權,負責全市應急安全領域的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5.配合開展應急救援、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和信息統計,宣傳教育工作。
  6.完成市委、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承擔黨務、人事、財務和辦公室日常工作。
  2.監察一大隊。按照工作分工,承擔合作區(包括木材加工園區)應急安全領域執法檢查等相關工作。
  3.監察二大隊。按照工作分工,承擔互貿區應急安全領域執法檢查等相關工作。
  4.監察三大隊。按照工作分工,承擔東湖區應急安全領域執法檢查等相關工作。
  5.監察四大隊。按照工作分工,承擔產業園區應急安全領域執法檢查等相關工作。
  6.監察五大隊。按照工作分工,承擔保稅區應急安全領域執法檢查等相關工作。
  7.監察協調室。按照工作分工,承擔南區街道辦應急安全領域執法檢查等相關工作。
(三)滿洲里市風險監測預警與災害評估中心。為正科級參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森林草原防火條例實施;
  2.協助人民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草原火災;
  3.組織、指導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執法工作;
  4.進行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措施,組織民眾預防森林草原火災;
  5.防火戒嚴期內,二十四小時值班,開辦防火證。
  6.組織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7.組織森林草原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草原防火專業人員;
  8.檢查本地區森林草原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施及設備;
  9.協調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保障撲救森林火災的後勤工作,搞好各項物資設備的調撥,供應運輸工作;
  10.制定全市護林防火工作的長期規劃和年度的工作計畫。
  11.協調解決毗鄰國家之間,地區之間有關森林草原防火聯防聯絡工作等重大問題。
  12.及時逐級上報和下傳森林草原火情火災信息及有關事項,進行森林草原火情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會同有關機關調查處理森林草原火災案件;
  13.完成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各項任務。
  內設機構:
  1.綜合科(財務、宣傳)。
  2.撲救科(通訊、設備維護)。

現任領導

局 長、黨組書記 孟雙祥: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 伏守宏: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黨建、人事、意識形態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危化品、防汛抗旱災害救援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主管政治部人事科、機關黨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
副局長、黨組成員 趙曉傑: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日常政務、財務、後勤和應急救災救援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救災救援協調保障科和後勤服務中心;
副局長、黨組成員 高振飈: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市安委辦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基礎課、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和應急安全綜合行政執法局;
副局長、黨組成員 李克生: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火災防治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火災防治管理科、中蘇護林防火聯防滿洲里聯絡站和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火協調中心),指導協調滿洲里市消防特勤大隊、滿洲里市消防救援大隊和扎賚諾爾區消防救援大隊;
黨組成員 劉松濤: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政治部宣傳科和培訓中心。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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