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工信和科技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工信和科技局

呼倫貝市扎賚諾爾區工信和科技局是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工業信息化、科技創新工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發展規劃。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商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工信和科技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工業信息化、科技創新工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發展規劃。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負責保障工業經濟運行。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預測、協調及巨觀調控工作。組織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三)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上級工業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指導工業園區發展。參與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等工作。
(五)負責工業領域行業管理。組織落實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依法履行鹽業行業、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區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工業綠色發展。貫徹落實工業能源節約和綠色發展等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七)推動工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參與國家、自治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貫徹落實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工作。協調指導全區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九)推進全區大數據套用及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大數據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在各領域內的套用。推動全區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十)推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貫徹落實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產業政策。負責全區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貫徹落實促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及園區建設。推進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
(十二)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編制區本級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十四)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進步工作。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計畫、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五)負責科技資源最佳化配置工作。建立全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全區科技保密工作和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等獎項的推薦申報工作。
(十七)負責科技監督評價工作。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八)負責科技交流合作。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九)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統籌區域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區域外智力工作。
(二十)負責商貿流通產業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區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商貿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一)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區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方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
(二十二)協調做好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配合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三)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配合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四)負責對外貿易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自治區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管理。
(二十五)負責進出口貿易工作。執行國家、自治區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六)負責服務貿易管理工作。執行國家、自治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工作。
(二十七)根據授權代表區人民政府同外國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檔案,處理國別(地區)地方間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聯繫外國駐華官方商務機構、外商駐紮賚諾爾區代表機構和中國駐外使(領)館經商處。
(二十八)負責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依授權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國家、自治區安排的對外援助工作事項。
(二十九)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三十)完成區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承擔機關法治財政建設、普法宣傳等工作。

下屬機構

1.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工信和科技局綜合保障中心
正股級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和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
(二)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工信和科技局事業發展中心
正股級單位。
主要職責:
(一) 承擔工業經濟運行保障、工業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工業園區運行、鹽業及工業領域行業中小企業發展等輔助性工作開展工業(不含能源類)節能相關輔助性工作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及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的技術保障工作。
(三)承擔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科技成果推廣、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合建設等輔助性工作,協助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等工作。
(四)承擔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和科技成果登記等服務工作,協助開展科技項目管理、技術合作與交流、科技人才培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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