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審計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審計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審計局是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扎賚諾爾區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接受扎賚諾爾區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審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關於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等審計全覆蓋工作,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自治區、市和扎賚諾爾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負責,督促被審計單位問題整改。
(三)負責提出審計報告和公布審計結果工作。向區委審計委員會、區政府提出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按管理許可權作出審計決定,出具審計報告。對國家、自治區、市、扎賚諾爾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上級及區本級財政資金的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國家投資、自治區投資、市投資、扎賚諾爾區投資和以國家、自治區、市、扎賚諾爾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扎賚諾爾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等作出審計決定。
(五)按規定對區直各部門、鄉鎮黨政領導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審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審計調查工作,負責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專項審計調查。
(七)組織實施審計執法工作。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依法核查全區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區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推動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下屬機構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綜合保障中心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審計局綜合保障中心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審計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機構職能:
(一)承擔扎賚諾爾區審計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
(二)承擔全區審計數據信息化建設、分析整理、管理及維護工作。
(三)承擔審計業務指導諮詢和業務人員培訓等工作。
(四)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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