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是呼倫貝爾市扎賚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國共產黨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區教育局合署辦公。中共扎賚諾爾區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區教育局,接受中共扎賚諾爾區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扎賚諾爾區教育改革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許可權負責扎賚諾爾區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中國小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提出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意見。
(二)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民辦基礎教育的管理工作。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指導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落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相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民辦教育,負責基礎教育等民辦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工作。根據許可權組織管理扎賚諾爾區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三)負責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扎賚諾爾區教育督導制度、規劃、評估標準,負責對扎賚諾爾區屬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四)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各項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扎賚諾爾區教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政策,監督教育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扎賚諾爾區教育事業及教育經費的統計和分析。監督管理扎賚諾爾區教育基本建設項目。組織管理學生資助工作。
(五)負責扎賚諾爾區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系統人才工作。組織管理並指導教師招聘、崗位聘任、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六)負責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編制扎賚諾爾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七)負責教育系統內黨建工作。統籌抓好扎賚諾爾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及行風建設工作。
(八)指導扎賚諾爾區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統籌推進扎賚諾爾區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完成扎賚諾爾區委、扎賚諾爾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各項教育經費。扎賚諾爾區教育局負責根據教育工作實際和上級有關要求制定教育經費預算或教育經費使用計畫,並對教育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管;扎賚諾爾區財政局負責對教育經費預算和使用計畫進行審核、批覆,並進行監管。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教育局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保密、機要、文書檔案、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
負責扎賚諾爾區教育系統內信訪事項的接訪辦理、協調化解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管理工作。指導扎賚諾爾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統籌管理扎賚諾爾區教師隊伍建設及表彰獎勵工作。組織所屬學校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評定。負責教育系統崗位聘任、職稱評審工作。
負責對教育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教育系統各單位預決算,並承擔本單位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各項教育經費的分配和使用。負責教育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扎賚諾爾區教育統計工作。負責指導扎賚諾爾區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財會工作及內部審計工作。
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制訂並管理扎賚諾爾區所屬學校校長、教師的培養、培訓計畫,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組織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育對外合作交流工作,協調管理外籍教師。推進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
負責機關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審核、管理和監督運行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和監督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
(二)教育辦公室
承擔扎賚諾爾區基礎教育管理工作,落實基礎教育發展的相關政策,指導、規範所屬學校辦學行為。負責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德育、法律、勞動教育、創新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工作。指導扎賚諾爾區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及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負責扎賚諾爾區基礎教育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基礎教育學業水平考試,規範所屬學校教材的使用與管理。負責校外教育管理與指導。
指導管理民族教育工作,落實有關民族教育優先重點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扎賚諾爾區教育系統民族團結教育。指導民族教育“雙語”教學和建設。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教育教學工作。推進民族學校教育改革。參與民族教育師資隊伍管理、培訓及協作交流等。負責民族教育領域內的特殊性工作。
負責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管理指導工作。落實有關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發展政策。制定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幼稚園規範辦學行為。指導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師培訓工作。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落實相關指導性檔案。組織管理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等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承擔扎賚諾爾區校園足球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等上級相關學校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扎賚諾爾區學校安全穩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對扎賚諾爾區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協調處理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突發性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扎賚諾爾區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等工作。
負責擬定扎賚諾爾區教育督導的制度、規劃和評估標準。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實施對區屬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檢測。發布督導評估報告。承擔扎賚諾爾區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辦理扎賚諾爾區教育局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教育系統法治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及法制建設工作。
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
教育工委辦公室。負責教育系統黨建、群團工作,組織開展教育系統組織、宣傳、紀檢、統戰、工青婦等工作。承擔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扎賚諾爾區教育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校級領導幹部考核及副職的考核聘任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下屬機構

(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事業發展中心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事業發展中心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能:
1.開展全區中國小教育研究;提供教育決策諮詢。
2.承擔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校外教育的學科類教學研究指導、學科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套用等工作。
3.落實基礎教育階段國家課程方案和學科標準。
4.承擔教師培訓工作;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5.承擔全區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立項、指導、推廣等相關工作。
6.承擔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宣傳和技術支持工作;為學校提供現代教育技術支持服務。
7.指導全區實驗教學、通用技術等工作,維護和提供教育系統各單位教育裝備的配備。
8.承擔全區教育督導評估的理論研究、項目實施及教育督導信息收集處理工作。
9.承擔全區校園足球運動項目的發展、後備人才培養、組織參與各類競賽和技術交流活動等體、衛、藝方面工作。
10.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學生資助中心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學生資助中心(掛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牌子)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能:
1.承擔各級各類學生教師等相關資助政策的落實工作;開展資助政策和資助成效宣傳,推進精準資助和資助育人等相關工作。
2.承擔教育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
3.承擔對全區國小、幼稚園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安全教育、安全檢查、應急演練和培訓等行政輔助工作。
4.承擔義務教育各類考試安全及試卷的管理、保密、運輸、考試組織實施和招生等相關服務工作。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青少年活動中心
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掛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綜合實踐研學教育中心牌子)為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教育局所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能:
1.組織開展全區青少年研學實踐等活動。
2.承擔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國防教育、軍事訓練、素質教育訓練、勞動技能培養等社會實踐活動及青少年兒童校外文體培訓、科技輔導等工作。
3.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歷任領導

局長:李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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