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惟良
- 別名:顯夫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亳州
- 出生日期:1273年正月二十八日
- 逝世日期:1347年正月初四日
- 職業:官員
- 代表作品:經世大典,泛蒿
人物生平,相關事件,家世與時代背景,宦海生涯,治國之才與為官處世之道,歷史評價,
人物生平
史惟良(1273-1347) 字顯夫,祖居亳州,後遷鄆城。生於至元十年(1273年)正月二十八日,最初任將仕郎、鹽使司知事,後升任刑部主事、刑部員外郎、監察御史、中書右司都事、右司員外郎,至治元年(1321年)任刑部侍郎。泰定元年(1324年),升任右司郎中,參議院事;泰定二年(1325年),為治書侍御史;泰定三年(1326年),改僉宣政院事,後任吏部尚書,不到一個月,任中書參知政事。天曆元年(1328年)元文宗拜為侍御史,授資善大夫,任中書左丞;天曆二年(1329年),任資政大夫、御史中丞、知經筵事。至順元年(1330年)二月,授資德大夫、中書左丞,主持纂修《經世大典》;至順三年(1332年)五月,陳奏政要三十八事,朝廷多數予以採納。元統元年(1333年),任山東東西道肅政廉訪使;元統二年(1334年),任樞密使。至元三年(1337年)五月,任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使;任江南諸道行御史台御史中丞,又召拜集賢殿大學士、榮祿大夫。至正七年(1347年)正月四日病卒。
史惟良自幼聰敏,少有大志,不拘小節。器宇凝重,性資剛直。遇事洞見其情,與人不為苟合。喜讀書,起居坐臥、與賓客燕談之所,皆有書案列簡編,藏書萬卷。晚年閱歷精熟,詩文博敏而純實,有奏議、雜文、詩歌若干卷,自題曰《泛蒿》。
史惟良是在元代政壇上僅次於史天澤(1202-1275年)、史弼(?——1299年)的第三號著名人物。史天澤官至中書右丞相(正一品)、封鎮陽王,史弼官至中書平章政事(從一品)、加銀青榮祿大夫(正一品),史惟良官至中書左丞(正二品),晚年拜集賢殿大學士、榮祿大夫(從一品)。三人都官至“中央幹部”,但《元史》、《新元史》只有史天澤和史弼的列傳、史惟良沒有。其他文獻資料雖有《史惟良傳》,但只廖廖幾個字。座落在山東鄆城南郊的史惟良墓,原有龜座四龍吊碑《大元敕賜推忠宣義佐理功臣史公神道之碑》,龜座高80公分,碑高約4.5米。由於文革中被砸,碑身下部缺失1.5米許,碑文缺失很多,石馬,石羊,石傭雖淤地下,保存基本完好。
相關事件
家世與時代背景
史惟良,又名史塤(《新元史》第31卷),字顯夫,溧陽侯四十世孫。生於(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年)正月二十八日,卒於(元順帝)至正七年(1347年)正月初四日,五月十九日葬於甘塸保之原,享年七十五歲。首祀鄉賢祠。史惟良先世居溧陽埭頭。曾祖父史升(神道碑寫為“深”)由埭頭遷居亳州。祖父史淵,父親史興,因避金末之亂才舉家由亳州遷居至鄆城。史惟良娶華氏、阿刺氏、王氏為妻,長子名叫史銓,次子名叫史鈴。
史惟良生於元朝第一個皇帝元世祖定都大都(北京)後的第三年,卒於元朝最後一個皇帝元順帝即位後的第十四年,(元王朝只存在了98年)所以可以說史惟良與元王朝是個“同齡人”。他的一生全是在元王朝里度過的。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蒙古族統一中國的王朝,亦是中國歷史上武功最盛的一個王朝。由於生活習慣、民族傳統與文化底蘊的不同,元代的統治帶有自己鮮明的特色。自元世祖忽必烈建立統一的王朝之後,他的後代子孫對皇位的爭奪異常殘酷激烈。在史惟良生活的75年時間裡,皇帝走馬燈似的換了九個,除了開國元世祖和末代皇元順帝在位時間較長、壽命較高之外,其餘八個幾乎都是些短命鬼。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明宗、文宗、寧宗八個皇帝在位的時間總共加起來是37年(從1295——1332年)平均每個在位4.6年;八個皇帝的壽命(最大的42歲,最小的7歲)加在一起總共只有230歲,平均每人只有28歲。
史惟良生活在蒙古統治集團內部政治權力鬥爭異常尖銳複雜的時代。加上蒙古族是少數民族,對漢人和其他民族心存疑忌,所以它在任官制度上明確規定各級官員只能由蒙古人為長(正職、第一把手),漢人和南人為次(副職,第二、三把手),再加上新皇即位大多涉世不深、缺乏政治經驗的年輕人,有的甚至還是孩子,大權多操縱在太后和權臣手裡,這就更進一步增加了矛盾的複雜性。作為一個漢人,要在這樣一個王朝里當官,很難做到剛直不阿、清正自守、朝朝為臣、善始善終。但事實告訴我們:史惟良做到了這點。他是一棵難得的官場常青樹。
宦海生涯
史惟良家在鄆城北四封堡(當時地名)。他父親為了培養孩子,在城北荒棘中蓋了個房子,特地請來前進士王仲文對惟良進行教導。在苦讀五年之後,剛過二十歲的史惟良就到京師(大都,今北京)尋求工作。受知台府諸公推薦擇試吏憲部(人事組織部),授將仕郎、河間都轉運使司知事,從此走上了元王朝的官場,開始了他的宦海生涯。史惟良從初出茅廬到七十古稀的人生旅途里,先後在七個皇帝的朝里當過官。官階從“八品芝麻”開始步步高升,每換一個皇帝他都官升一級或連升幾級,一直升到正二品的中書左丞和從一品的集賢大學士;先後受到皇上的十三次佳獎,最後還得到皇帝的御賜“神道碑”,光宗耀祖。這樣一種人生經歷,實在不可思議。如果不知道史惟良的具體經歷,一般人總以為他一定是個老奸巨猾、見風使舵、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踩著別人屍體上去的大奸大惡之徒。不然的話他怎么能在“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封建王朝里,朝朝“春風得意”,青雲直上呢?然而,事實卻大大出乎人們的意外。史惟良之所以能夠在封建官場浮而不沉、善始善終,憑藉的恰恰不是他的投機鑽營、陰險狡詐,而是他卓越的治國之才、剛正的為官之德、明哲的保身之法和淡泊的處世之道;在於這四者完美的統一。
治國之才與為官處世之道
(一)卓越的治國之才
史惟良自幼聰敏,又得到名師的教育指點,精通治國的大經大法,知識淵博,甚至年老時還手不釋卷,這是他在官場上得到帝王青睞的實力基礎。這種卓越的才幹,不但表現為他能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如在刑部時的辦案審判工作,御史台時的廉訪監察工作,吏部時的官員選任工作,中書時的事機交急、應接指畫工作等等,而且表現為他有高瞻遠矚、統攬全局的戰略思維。例如:天曆元年(1328年),文宗在明仁殿召見他授他為中書左丞。當時他就從軍事、政治、經濟三方面給文宗獻策:說當前首先要考慮的是戰局未定,需要擔憂的是陝西那邊據河山之固、四川有長江順流之便、江南諸多草竊、高麗逼近直隸塘沽,這些都應預先加以防備。政治方面,說量才授職,以德定位,這是萬世良法,比來特恩太多,無功授祿,老百姓意見很大。在經濟方面,說當前戰爭還在進行,財用應量入為出,不可濫加賞賜,宮廷必須提倡節儉。
天曆二年(1329年),他給文宗進唐太宗的《帝范》、希望文宗好好學一學這部帝王經典,並提出帝王治國應注意十件大事,即:畏天、愛民、修身、納諫、求言、薄斂、崇儉、求治、御群臣、辨邪正。並給文宗具體提出當前應做好十四件大事,如提出元代開國以來,國家稅收已經減少,土地又不加多,而宮女、宦寺、法師、醫師、樂工增多何止十倍!所以應該精簡機構,名爵賞賜應該與功德相稱,僧道應以不貪清淨為教,祝讚禱祠之事應該令其自備,不能拿國家的錢來行事,大司農司應當進行整治以求實效,官吏任職必須歷二十個月(一年半以上)然後才能調動以免奔競,吏員必須申明取補試驗程式(考核證書)以防冒濫,內侍、醫卜、樂官等不得混授文武散階以別流品,勞民傷財的不急之役一切停止,等等。這些都是帶指導性的、關乎全局性的大事。
至順四年(1333)五月,他和許師敬、張升等“十老”赴上京議定策事。當時的形勢是文宗駕崩之後新皇未定,(燕鐵木兒立元明宗次子元寧宗為帝,七歲的寧宗於至順三年十月登基、十一月就駕崩。)文宗皇后提出讓明宗長子登基,但此事由於燕鐵木兒的反對一直遲疑未決,國家已半年無君。諸位老臣怕得罪權相這股勢力都不敢直接提出這皇位問題與支持皇后。獨有史惟良大膽地提出:當前最緊迫的問題是即早確定皇位,舉行登基大典,使舉國上下,遠近四方都知道這事,然後再討論安排修政事、睦宗族、除宿弊、安群情等問題,如果再拖延下去,恐怕奸人就會乘此妄生異議,這可不是社稷之福。
接著他從全國的形勢出發,提出在解決皇位問題後,首先要抓好法治。指出自去冬(7歲的寧宗崩)至今半年來,由於國家無主,內外臣民肆無忌憚地觸法犯禁,社會秩序很亂,所以新皇即位後不能隨意赦罪。元世祖登基時不搞天下大赦,元仁宗登基時不赦貪官污史,這些都是榜樣。定要恪守前規,戒飭中外,使百官和民眾都知道不能心存僥倖,以為不論犯了什麼罪行都可以得到特赦,這是穩定民心、安定社會的首要任務。其次講應該立即修訂法律條令、選擇守宰,辨別官吏的好壞、整頓官風吏治,抑制豪強兼併土地民田等。
至順四年六月(1333)六日,順帝即位之後,他立即以母親年老為由請假回家。右、左丞相傳皇太后的旨意要惟良繼續工作,他就附使者上奏皇太后,說當前之患在於朝臣內二三其德、政出多門。這不但不能成就政務,甚至可能在身邊發生不測之變,所以太后應明察眾人的心理、願望與要求,使政令歸於一,並諫選高麗閹豎女子。史惟良這些奏言,充分地顯示他的戰略卓識與政治遠見。
史惟良的治國之才,還充分表現於在政治上善於審時度勢,及時地採取正確的策略與方法化解矛盾,使問題得到妥善的解決。其中最突出的表現是在文宗初期他採取的一系列具體的政策。
當時面對的是兩個政權同時並存的局面。一個是倒剌沙等扶持的順帝,以上都為中心;一個是燕鐵木兒等扶持的文宗,以大都為中心。一場全國性的大規模的內戰正在激烈進行,幾乎每個行省都存在兩種不同的政治傾向。當然多數還是持觀望態度的中間派。在這種矛盾交錯、大局未定的形勢下,史惟良在主張打好戰爭的同時,提出了一系列“御民以寬”、區別對待、爭取多數的懷柔政策。如:
一、對已經被抓關入監獄的原泰定帝時的“中央大臣”,如平章政事烏伯都剌、伯顏察兒、侍御史鐵木哥、治書侍御史脫歡、中書左丞朵朵、參知政事王士熙等等,區別對待,除了烏伯都剌、鐵木哥屬於倒剌沙的死黨棄市之外,其他人不殺,只流放遠州。
四、戰爭過後,屍橫遍野,無人掩埋。史惟良一再建議朝廷應下檔案要下面的官員負責把屍體埋葬,以免把這些情況暴露在外國人的面前,防止乘機生事。
五、在上都與大都兩個政權並存的內戰中,最後齊王和東路元帥起兵包圍了上都,倒剌沙自縛奉璽出降。當時被圍在上都城中原先因支持泰定帝太子而支持倒剌沙的官員很多。如何處置這批官員,是一關係很多人利害的政治問題。當時有人提出一律加以治罪。史惟良卻堅決反對。雙方爭論十分激烈。休息時史惟良對文宗說:他們都是各為其主,不必過多地追究。漢高祖時能夠容忍自己最討厭的雍齒,不但不殺,反而封他官,我們怎么可以對那些反對過自己,但現已投誠過來的人治罪呢?文宗聽了他的這番話,就採納了他的意見。
從上述幾例可見,史惟良在處理具體問題時,很有政治頭腦。這對爭取民心、化解矛盾、減少阻力起了很大作用,表現出他非凡的政治智慧。
綜觀史惟良的一生,他在文宗“打天下”的過程中和順帝即位的問題上是起過巨大的作用的,這兩件事都是有關國家全局的大事。從一定意義說,他是這兩個皇帝的“開國元勛”。
(二)剛正的為官之德
史惟良不但有卓越的濟世之才,而且有剛正不阿的為官之德。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但既在其位,必謀其政。忠於君主、不謀私利,一切按理、按章辦事,不避權貴,甚至對皇上也直言不諱。如:
泰定四年(1327)九月,當時他身為中書參知政事(從二品),左丞相倒剌沙和平章政事兀伯都剌奏請回付西域商人給宮中的寶石鈔五百萬緡,這事由史惟良辦理,他不同意。倒剌沙太怒,要把史惟良以“違制”問罪,幸虧右丞相塔失鐵木兒幫他在皇上面前說話,才不予追究。平章政事兀伯都剌再次提出以五百萬緡交付西域商人,要史惟良辦理。史惟良明明知道這事的來頭是當朝權力最大的人物倒剌沙,是泰定帝心腹大臣,此人可是頂撞不得的。但面對這種官商勾結坑害國家的買賣他就是堅決頂住。他說寶石出於西域,價錢是由西域的“牙儈”定的,難以複查核實。如果要我付的話,那就請把寶石拿回去。因此就召商人前來把寶石還給他。這西域商人因有丞相倒剌沙撐腰,竟謊稱這寶石不是原物。史惟良當即批駁他說:“寶石藏在宮禁內庫,誰能把它調換?”商人無話可說。
文宗天曆元年(1328)九月,史惟良任中書左丞,當時決定在江南建龍翔集慶寺,文宗御批將集慶路(今南京)的錢糧差稅全部拿來建寺。史惟良聽到這訊息之後,立即入見給文宗提出意見,說當前國用匱乏,集慶是江南的大郡,這樣大郡的財稅收入怎能輕易地全部拿去建佛寺呢?文宗說我已答應了,不可食言。史惟良說那就姑且給此年的收入,後不為例。文宗聽了他的意見,恍然大悟,馬上取佩刀削其公文,按惟良的意見修改。
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二月,知樞密院事撒敦提出,丞相(燕鐵木兒)的弟弟要求給他的庶母賜鈔五十萬緡。撒敦是為文宗打天下的最得力的左右手,是文宗皇朝的台柱子,對這人可誰也惹不起。當時此事由中書左丞史惟良辦理。他知道撒敦已經娶丞相弟弟的庶母為妻,因此就嚴辭拒絕。說難道高官厚祿還養不起一個女人,還要拿公款去養嗎?丞相覺得有理,同意惟良的意見不給。
同年,有位隨從皇帝車駕到荊南的大臣,家中因戰事失馬四百匹,向皇上提出要國家賠償。此事文宗徵求大臣們的意見,惟良說:從臣失馬要國家償還,那么在戰爭中失去了生命的千萬將士怎么辦?如果一定要償的話,請先償萬人之命!文宗聽了這意見後當即決定不償。
順帝元統元年(1333)順帝即位。因順帝當時只14歲,需要好好教育與培養,所以確定右丞相伯顏為太師,左丞相撒敦為太傅。不言而喻,對此手握實權的右左兩丞相誰也不敢得罪。但史惟良竟向中書打報告,除了講述中國歷史上國家的治亂、母后的禍福等歷史經驗外,竟特別指出太師太保的職責在於一心一意教育皇子。言外之意就是不要專權朝政。講了人家想講而不敢講的話。
順帝至正初年,史惟良已年逾古稀,順帝以老人召拜他為集賢殿大學士。中書叫大家議論救災的事,與會的老人大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沉默不言。獨有史惟良卻滔滔不絕地講了朝廷該做什麼的三十三件大事,並給禮部尚書阿魯灰寫了一份關於本朝(元世祖時)誅大奸臣阿合馬、清除冗官的詔書草稿。他明知這份借古喻今的詔草會使權貴嫉恨,但他就是“骨鯁在喉,不吐不外。”結果當時的右丞相伯顏等就嗾使言者奏奪他的大學士。他也滿不在乎。至正六年(1346),伯顏因”不能安分,專權自恣,欺朕年幼……變亂祖宗成憲,殘害天下“(《新元史》871頁)而罷相之後,才恢復史惟良集賢殿大學士的榮譽。
諸如此類,可以說史惟良這種剛正不阿的為官之德堅持了一輩子。
(三)明哲的保身之法
在封建官場上,你要剛正辦事,那就必定會得罪權貴。你得罪了權貴,那么權貴們就一定會對你狠下毒手,落得個“忠良無下場”。但史惟良即能“剛正好下場”,這關鍵在於他有極其敏銳的政治觀察力,一旦自己得罪了人,就能當機立斷,來個“三十六計走為上”,規避風險。他可不象有些“愚忠”的人那樣,為了忠於皇上、堅持自己的真理,一定要同人家斗到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最後粉身碎骨。可以說,知難而退,明哲保身,這是史惟良政治品格的另一面。你說他“聰明”變好,“狡猾”也罷,反正他一看形勢不對,馬上就辭職回家躲起來。綜觀史惟良的歷史,除了第一次(仁宗延佑五年因不阿丞相鐵木迭兒而被暗算免官)是被動回家,其他幾次都是主動稱病回家或藉故母老回家而逃過劫難的。而逃過一劫之後,往往又因禍得福,新皇上台後用上了前朝那些敢於反對當時權貴的重臣,成了新一皇朝的棟樑。而新一皇朝往往又由權貴操縱,為所欲為。不阿權貴的史惟良,又成了權貴的眼中釘,這樣,他又趕快稱病回家,躲開這個是非之地。如此往還反覆,周而復始,使史惟良成了七個皇帝的重臣。成就了史惟良這位在元朝特定歷史條件下的政治“不倒翁”。
下面就是他明哲保身的歷史記錄:
第一次,他在仁宗朝被免官回家後,元英宗即位(至治元年,1321)任命他為江南諸道行御史台、刑部郎中等職。可能是他見英宗和左相拜住得罪人太多,甚至皇太后的幸臣他都敢殺,所以第二年就提出要求請假回家。不久英宗被弒,拜住被殺。
第二次,泰定帝期間,泰定帝任命他為吏部尚書、中書參知政事等職,四年(1327)請病假回家,不準。在不同意付西域商人五百萬緡而得罪右相倒剌沙之後立即稱病回家。
第五次,至順三年(1332)五月,文宗要他出來工作,任命他為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使,這時文宗身體狀況已不佳,(八月崩)權力全在燕鐵木兒手裡,他以母親年老為由不赴。
第六次,至順四年(1333)五月,文宗皇后召他和許師敬等“十老”赴上都商議國家大事,當時形勢非常複雜,順帝只有十三歲。他大力支持皇后立即立順帝為帝。六月六日,順帝在上都即位,詔條多採用他的觀點。詔書宣讀畢,他立即提出因病請假,又以母親年老為由,回家侍親。皇太后下旨要他留京辦事,但他給皇太后提交了一份書面意見後就立即回家。
第八次,元統三年(1335),順帝要他任樞密副使,他以“內憂”在家守孝。
第九次,至元三年(1337)五月服除,順帝任命他為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使,他就以自己年老為由(65歲)請求退休。
第十次,至元三年,史惟良被任江南諸道行御史台中丞。他見當時大丞相伯顏大權在握,任意變亂祖宗法令,跟這種人不能一起工作,所以待了一個月就辭職回家。後伯顏果然於至元六年(1340)被罷相。
從上述史惟良“明哲保身”的記錄來看,他不愧是一個政治現實主義者。他是忠君、忠於職守的。但當他看到事情如果危及自身安全的時候,他是不願意作無謂的犧牲的。俗話說:我惹不起躲總躲得起吧!在封建官場上,如果人家看你已知難而退,或閉門不出,在權位上不對他構成威脅時,也是不會再來對你窮追猛打的。這就是史惟良的明哲保身之法。
(四)淡泊的處世之道
社會上有句口頭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這就是說,當你陷入江湖的矛盾漩渦之後,那就不由你自己了。你只能順著這漩渦漩下去,想擺脫也擺脫不了。
但《紅樓夢》中也有句名言:“要退步還得抽身早。”這就是說,如果你想在官場上不被卷進漩渦的話,那你還得“即早抽身”,避開矛盾,再晚就來不及了。
史惟良就是這么一個既“涉足江湖”、屨臨漩渦,但卻能“即早抽身”,全身而退的高人。他之所以能做到這點,關鍵在於他有一條淡泊的處世之道,即有一個堅定的淡泊的人生觀。
史惟良淡泊處世的人生觀,首先表現為仕途的追求上能顯則顯,不能顯則隱,而不是急急乎一味地追求顯身揚名,更不是為了名利而不擇手段。誠如他在臨終前講的話:“死生常事,男子蓋棺事乃畢。汝不憂身之不修,尚奚悲我為?”以及告誡他兒子史銓所講的“忠君孝親之道,”不要汲汲於求進,並告訴兒子在他死後不要排場,說“石槨雖堅,不如速朽;紙衣瓦棺,足周吾身。”
史惟良臨終前講的這幾句話,是他淡泊一生人生觀的高度概括:修身、忠君、孝親,不要苦苦追求功名利祿,死後薄葬完事。他把個人的修身放在人生的首位,在官做到“忠君”,在家做到“孝親”,把功名利祿看得很淡。他的一生言行就是實踐這一處世哲學。
正因為他淡泊名利,因此在官場上他就能做到真正“忠君”。凡是皇上有請,他召之即來,來則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誠心誠意地幫你出謀畫策,不怕得罪任何人,包括你皇上。如果你不採納,或者得罪了權貴,他就揚長而去,不謀求官位。正因為他沒有“權力欲”,所以皇上對他盡可以放心,從而得到重用。
正因為他淡泊名利,因此他在官場上用不著趨炎附勢,拉幫結派。做到“君子和而不同”、“君子周而不比。”仁宗時得到皇太后寵幸的權臣(《元史》把他列入奸臣)帖(鐵)木迭兒想拉他入他的幫派,他堅決拒絕。雖遭帖木迭兒的中傷而免職,但他內心坦然。其他如泰定帝時的倒剌沙、文宗時的撒敦、順帝時的伯顏,都是凌駕於皇帝之上,權傾朝野的人物,他一個也不依附,相反還頻頻得罪這些大人,做到剛直不阿。
正因為他淡泊名利,所以他能清廉潔己,生活上不追求豪華奢侈,在利與義的關係問題上做到見利思義,知足常樂。做到“君子喻於義”。這裡最能說明問題的是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史惟良被升任為中書左丞,文宗賜他沛縣(今江蘇沛縣)田五千畝,他當面推辭,說自己家裡有薄田可以供給粥飯,有愧於無功受祿,不敢接受這樣大的恩賜而招來別人的譏謗。文宗告訴他,這“出於朕意”,不必推辭。他推辭再三,文宗心裡不樂,他才不得已拜謝而退。但一退下來就向皇上打報告,細述不能接受的道理,把田歸還於官(公家)。正因為他淡泊名利,所以他能做到“孝親”,給“二老”很好地贍養送終。
史惟良淡泊處世的人生觀,第二方面就是表現在他不為官的時候,能夠幽閒自適,保持良好的心態,猶如閒雲野鶴,超然物外,與世無爭。他退休之後,自號“逸翁”,修建了臨漪亭、浩然堂、貫道書院,藏書不止萬卷。起居坐臥、賓客燕談之所都設書簡,手不釋卷。他的書法也很好,有晉人法度。每年春秋佳日,就駕著青騾小車,出外郊遊,遇到風景優美的林泉園池,往往在其中流連徘徊,好象一個田夫野老。晚年讀的書越多,書理越精,詩文博敏純實,有奏議雜文詩歌若干卷,自己題名為《泛藳雲》。(見《神道碑》)從這裡也可以看出他那進則立德、立功、立言,退則隱遁山林、自得自樂的“君子”之風。《神道碑》評他是“浮雲飄忽而白日常新,頹波橫潰而砥柱不改”,誠可謂畫龍點晴之筆。
歷史評價
從上述材料可見,象史惟良這樣的人物在歷史上是十分罕見的。這裡有個極重要的客觀原因就是元王朝皇位更迭之頻繁。皇位的爭奪每個王朝都有,差不多也都相互殘殺。但是,無論是漢唐抑或兩宋,都不象元代那樣“你方唱罷我登場”,皇位的變換甚至比資本主義國家的總統任期制還快。假如史惟良的有生之年碰上的不是這樣一個時代,那么他很可能成為一個久居朝廷高位的名臣,抑或成為一個大半輩子隱居山林的隱士。作為史惟良個人來說,他是善始善終的;但作為一個國君之臣而言,他幾乎都是有始無終的。他沒有給任何一個任用過他的君王送終。正是元代王朝這種歷史的偶然性、漢人地位的特殊性與史惟良個性的交叉結合,成就了史惟良這個傳奇式的人物。這種現象也正是後人需要從深層上進行研究與借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