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減輕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的還貸壓力,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住房公積金委託按月提取還貸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24日
- 發布單位: 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減輕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的還貸壓力,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減輕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的還貸壓力,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1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
職工因購買台州市行政區域外自住住房申請住房貸款,貸款發放時間在2018年9月21日之前的除外。第八條 以第四條第(二)項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需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結清或一次性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轉商業性個人住房貼息貸款(以下簡稱“公轉商貼息貸款”)、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緩解資金不足;貸款資金寬鬆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採取公轉商貼息貸款置換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
單位新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實行屬地管理。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在各自區域範圍內承辦上述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匯繳、轉移等業務。已設立賬戶的繳存單位可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自行在全市各中心辦事大廳(含延伸網點)中選擇...
所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範,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
委託提取業務 委託提取業務是指職工在償還貸款本息後,貸款銀行將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自動劃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龍卡銀行儲蓄賬戶,用於還款,職工不用每月到櫃檯辦理還貸、提取手續,且不用承擔任何費用。
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所稱的“自由職業者”是指自己雇用自己,依靠個人的知識技能獨立從事一定職業的人,不包括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從業人員。第四條 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實行屬地管理。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簡稱...
公積金沖還貸款的方法有哪幾種?一般公積金沖還貸方式有兩種具體介紹如下:一、一次性還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一次性沖還貸後...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
1999年5月26日,財政部以財綜字〔1999〕59號印發《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預算管理、資產和負債、業務收入和支出、增值收益及其分配、管理費用、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9章46條,自1999年7月1日起...
二、預期償還貸款值 預期償還貸款值=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請借款前各自計算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40%×12個月×最長繳存公積金年限之和。三、所購房最高貸款值 (一) 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貸款值=購房契約房價總額×80%;(二)二手房...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各地政策 北京市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
我們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引(試行)》(見附屬檔案),各地管理中心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引(試行)》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報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
《常德市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 月28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管理,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建自住住房,維護...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扣劃住房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委託扣劃還貸”)是指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出扣劃本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歸還其公積金貸款的委託,在簽訂《委託扣劃住房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授權書》(...
管理中心委託銀行承辦上述業務,應簽訂委託契約(或協定)。第三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第十二條 凡本辦法第二條所列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簽訂委託收款結算協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九、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十、本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會計科目 科目表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住房公積金存款 增值收益存款 應收利息委託貸款 逾期貸款 ...
第八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額度:(一)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或房屋產權共有人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及住房租金費用,...
推進住房分配貨幣化、商品化,規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和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定向用於住房保障和住房消費,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
第十一條 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不再擁有該房屋所有權時,因該房產而產生的提取資格自動喪失。第十二條 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或償還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
第十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第十一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
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提取管理辦法,發文單位,贛州市政府 發文對象,住房公積金繳存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住房...
《日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2月2日市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市 長: 李同道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日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貸款僅指管理中心審批發放的貸款。本辦法所稱其他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各家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辦法簡稱貸款指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其他個人住房貸款。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
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當年未提取的,以後年度可以按實際還款額提取。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按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協定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
際,制定本辦法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由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