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運輸與管理》共分10章,2013年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危險貨物運輸與管理
- 出版時間:2013年3月1日
- 出版社: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
- 頁數:329 頁
- ISBN:9787811212631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字數:497000
《危險貨物運輸與管理》共分10章,2013年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危險貨物運輸與管理》共分10章,系統地介紹了危險貨物的定義、分類及特性,與危險貨物運輸有關的國際、國內法規,危險貨物的包裝和運輸組件,危險貨物的標記、標誌和標牌,危險貨物的積載與隔離,危險貨物的運輸與裝卸,散裝危險貨物,...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環境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
危險品運輸是特種運輸的一種,是指專門組織或技術人員對非常規物品使用特殊車輛進行的運輸。一般只有經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審核,並且擁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才能有資格進行危險品運輸。交通部下發關於加強危險貨物道路...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2016年交通部發布的檔案。為進一步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環境安全和財產安全,我部組織起草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徵求...
《廣東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上海市營業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法》是上海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1997年6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5號令發布 根據2003年2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營業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上...
第一條為加強危險品航空運輸管理,促進危險品航空運輸發展,保證航空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內公共航空運輸經營人(以下簡稱國內經營人)、在外國和中國地點間...
《危險品運輸與管理》是2016年9月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艷、白燕、屠琳桓、劉華瓊。內容簡介 本書以危險品運輸法規的最新版本為依據,緊密聯繫危險品運輸管理的實際套用,系統地闡述了危險品運輸的相關專業知識及國際、國內...
擁有25輛以上專用車輛(不含掛車)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應單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每25輛車(不足25輛的按照25輛計算)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依法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六十一條相關...
《廣東省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督管理辦法》是廣東省人民政府1994年3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頒布通知 頒布《廣東省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粵府[1994]40號)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現將《廣東省水路...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在中國《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將危險貨物分為:爆炸品、氧化劑...
《南京市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辦法》在1994.11.1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保障運輸安全,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船舶裝載危險貨物...
《吉林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辦法》意在為貫徹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保障運輸安全,結合吉林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簡介 【發布單位】...
該《規定》分總則、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經營人資質、作業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8章88條,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9號)同時...
公安、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應當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危貨站(場)外的停放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第七條 危貨站(場)經營者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
第七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為會員提供安全知識培訓、技術諮詢和指導服務,加強行業自律和內部管理,協助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充裝或裝載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
第四條 本市通過GPS統一監控平台運用IC卡配載管理系統對本市道路危險貨物配載和運輸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在本市充裝、裝載危險貨物或在本市經營危險貨物運輸的外市籍危運車輛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五條 廣州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IC卡配載管理工作...
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全國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級海事管理機構按照職責許可權具體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船舶和人員管理 第四條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按照交通運輸...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3號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水上危險貨物運輸監督管理,保障港口、船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
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同志表示,《管理辦法》的發布是進一步健全中國民航危險品運輸法規標準體系,推動地面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管理辦法》落地實施後將指導運輸企業依規開展危險品貨物臨時存放活動,使危險品貨物臨時存放場所的安全...
2014年10月13日,交通運輸部以交安監發〔2014〕211號印發《關於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嚴格危險品運輸市場準入、強化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推進危險品運輸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和監管隊伍建設...
前款所稱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從業人員包括:(一)從事港口危險貨物儲存作業的港口經營人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港口危貨儲存單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員);(二)危險化學品港口經營人的裝卸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裝卸管理人員);(三...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危...
1981年交通部頒布的《船舶裝載危險貨物監督管理規定》(〔81〕交港監字2060號)予以廢止。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2年第4號 《關於修改〈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已於2012年2月21日經第2次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