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縣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新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2014年度新建縣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統計數據時限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主要以網上公布形式為主 。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新建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組織機構建設、《指南》和《目錄》編制、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為認真做好《條例》的實施工作,根據《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精神,新建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縣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縣政府辦主任為組長,縣監察局、縣政府督查室、縣信息中心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確定新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作為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也相應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配備了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並按《條例》要求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開闢了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等。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全縣鄉(鎮、開發區)、縣政府部門共67個行政機關,編制了本機關的政府公開信息指南和政府公開信息目錄編制工作。
  根據省、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及會議精神,2014年,我縣開展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通知》(國辦發〔2014〕5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2號)及省相關檔案的貫徹學習、宣傳活動,進一步推動社會各界對政府工作的監督,規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保證全面、準確、及時向社會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2014年舉辦培訓班2次,培訓人員144人次,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年底,分別對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從督促檢查情況看: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能夠按要求完善本鄉(鎮)、本部門、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工作責任制,明確工作部門職責,理順工作關係,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部流轉程式,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評議制度、考評追究制度等。
二、政府信息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全縣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227條,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245條,通過縣政府入口網站群公開政府信息11799條,政務微博和微信公開政府信息7028條,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公開信息3400條。已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沒有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2.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全縣本年度新增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10件,全部為網上申請,所有依申請信息各部門都能夠按照《條例》的規定,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覆了申請人,答覆率為100%。
  3.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度我縣受理的10件依申請公開信息,均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回復,未收取當事人任何費用。
  4.2014年我縣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也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三、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度,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政府信息公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認識上存在偏差,個別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認識有待提高,主動承擔意識有待加強。二是信息公開隊伍不穩定。有些單位工作人員的流動大,工作有時銜接不上,導致公開信息更新不及時。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在今後的工作中我縣將採取以下措施進行改進。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成敗,事關我縣政治、經濟的穩定發展,尤其是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更是民眾關心的事情。我縣將進一步加強領導,提高幹部職工的信息公開意識,逐級建立和完善目標責任制,形成從上至下齊抓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網路,由過去的“要我公開”變為“我要公開”。
  2.明確職責,提高能力。一是按照“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把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職能部門,明確職責分工,理順工作關係。二是切實抓好各項公開制度的落實,凡是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信息,都要及時、主動公開,強化公開信息的內容管理,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及時、準確和權威。三是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統計、投訴舉報、監督考評、責任追究等工作程式和配套機制,細化執行標準,規範公開行為,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步入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軌道。四是進一步開展信息公開培訓工作。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新任務、新政策、新要求,提高信息公開隊伍工作能力,防止信息公開工作出現錯公開、漏公開等現象。
  3.完善考核,強化監督。一是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年終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檢查、考評。二是加強縣經濟信息中心讀網監察,糾正漏公開、亂公開、錯公開的現象。三是做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查漏補缺工作。四是鼓勵廣大幹部、民眾積極參與監督,積極反映公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使公開工作更加紮實、有序開展。
附屬檔案:2014年度新建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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