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本級機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八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進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年度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公開內容、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加強基礎性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組織領導情況
我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局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並明確專人上報公開的政府信息,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同時,強化“一把手掛帥、副職領導具體抓、責任到處室、落實到人頭”的工作機制。制定了《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了信息公開的內容、公開方式等,切實把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負責抓好工作的落實。把信息公開納入整體工作當中,在全局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抓政府信息公開的合力,保證了信息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況
一是抓關鍵環節和熱點問題。公開內容上,在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會公開。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動公開了本局的概況信息、法規檔案、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行政執法、公共服務等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實行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公開一次,階段性工作分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三是公開形式多樣。在公開的形式上,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對象等,採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達到了增強實效的目的。各處室涉及審批的事項、程式、辦理人員、辦理時限一律上牆公開,便於民眾辦事。
(三)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在狠抓內部制約機制的同時,抓好外部監督制約機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形成用制度規範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將政務公開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綜合進行檢查、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崗位目標責任制。嚴把公開內容和項目關,既防止該公開的不公開,搞半公開、假公開,又防止不該公開的亂公開。採取多種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同時,鼓勵廣大幹部、民眾積極參與監督,積極反映公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證公開工作更加紮實、有效。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政府辦公廳的領導下,進一步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學習,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引導和鼓勵服務對象、縣區民宗工作部門從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來了解、參與民宗信息工作,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14年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1條。其中,政務動態信息49條、公開公示信息11條、法規檔案1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政策法規類方面,公開了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宗教事務條例》、《江西省宗教事務條例》、《南昌市學校民族工作細則》等信息。
業務類方面,公開了民族宗教方面的業務工作,如宗教活動場所的審批、民族成份的更改程式、財政預決算等信息。
機構設定及其它類信息,公開了政府機關的管理職能、內設機構、主要領導人簡歷、人事任免及獎勵等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其它情況
在所公開的政府信息中,依法公開了全部可以公開的信息。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是通過中國南昌政務公開信息網(/ncdoc/zgnc/)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機關在《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詳細公布了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程式、辦理方式。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本局機關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
(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機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公開了一切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並按該《條例》規定,不予公開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機關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不收取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局機關未收到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是在深化公開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加強基礎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進: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細則;推進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工作。
(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系統套用,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流程。
(三)加強基礎性工作。推進機關對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重大決定提供解讀服務;結合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將評議工作常規化、日常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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