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七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15年
一、概述
我局及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了辦公室主任和兼職工作人員。編制了《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布了我局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受理電話和受理電子信箱,方便社會公眾及時向我局查詢、諮詢相關信息。修訂完善了《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和《南昌市司法局新聞發布制度》等七項制度。建立了四級負責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局直單位、機關處室按照職能分工,對工作中自身產生的檔案、資料及工作信息等由經辦人員提出是否公開建議,單位、處室負責人審核,簽發領導審查,分管信息領導最後審定。明確了由局監察室負責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接受行政效能投訴,採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由於有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個運行順暢的工作機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果良好,公開結果真實、可信,沒有發生被民眾投訴的事件,沒有因政務不公開而產生不良影響,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因政工公開工作出現行政過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按照規定的主動公開信息範圍,2014年我局在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信息218條。其中政務動態183條,概況信息3條,法規檔案8條,規劃計畫5條,人事信息3條,財經信息12條、行政執法4條。
(二)公開形式
1、網際網路。市民通過南昌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或市司法局網站 “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可以查閱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依申請公開”欄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報紙、電視等媒體。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新聞媒體上刊登服務承諾、便民須知,辦事指南、監督電話、機構設定、工作動態等政務公開內容。
3、公共查閱點。市民可以到本局主要辦公場所查閱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查閱地點:紅谷大廈b座8樓0810室;開放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4、新聞發布會。我局完善了新聞發言人制度,根據市民需要或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發布重要司法行政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不夠。目前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工作動態,對歷史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加工還需要進一步梳理和深入挖掘。二是有時會出現政府信息的漏報,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二)改進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組織機構的作用。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部門責任,明確各處室的責任和分工。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年度工作考評,推進全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2、規範運作程式,切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發展、新特點和新要求,不斷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各項制度,明確辦事紀律,著重規範制度的貫徹執行,確保工作落實。同時,進一步加強我市司法行政部門網站建設,推動政府信息公開由靜態的信息公開向動態的行政權力運行過程公開拓展,把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作為公開的重點內容,擴大公開的範圍和層次,及時公開工作進展。
3、強化監督考核,切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重點加強對全市司法行政部門行政執法權力運用、履行職責、執法程式的監督檢查。按照行政問責制的要求,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上肩,對於不到位,搞假公開、虛公開,對拒不推行公開或在公開工作中有弄虛作假、打擊報復、侵犯民主權利等違法行為的幹部,將嚴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按照工作目標考核要求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嚴格進行績效考核,將考核情況作為行政問責的主要評價指標,經考核對評定優秀等級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評定不合格的單位和處室,找其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限期整改。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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