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京市私營企業工會條例》的決定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京市私營企業工會條例》的決定

2002年7月19日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2年8月20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京市私營企業工會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8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8月26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大常委會
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於2002年7月19日通過,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2年8月2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2年8月26日
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南京市私營企業工會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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