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包頭市公辦幼稚園建設意見的通知

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包頭市公辦幼稚園建設意見的通知是包頭市於2014年3月4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包頭市公辦幼稚園建設意見的通知
  • 地點:包頭市
  • 內容:包頭市公辦幼稚園建設
  • 時間:2014年3月4日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單位,中直、區直企事業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加快包頭市公辦幼稚園建設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4年3月4日
關於加快包頭市公辦幼稚園建設意見
為著力解決我市當前存在的“入公辦園難”的問題,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改變我市學前教育三年入園率偏低狀況,2014年實施幼稚園建設工程,需新建、改擴建28所公辦幼稚園,並全面完成2013年未完工的14所公辦幼稚園建設任務,就此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範圍
(一)新建19所公辦幼稚園,主要分布:昆區1所,青山區4所,東河區4所,九原區5所,土右旗3所,固陽縣2所(見附1)。總建築面積71706平米。
(一)改擴建9所公辦幼稚園,主要分布:白雲礦區1所,包鋼(集團)公司幼稚園8所(見附2)。總建築面積22700平米。
(二)完成2013年19所公辦幼稚園中未完工的14所幼稚園的建設任務,主要分布:昆區3所,青山區2所,東河區1所,九原區3所,土右旗3所,固陽縣1所,稀土高新區1所(見附3)。總建築面積46571平米。
二、建設內容及工期
綜合樓和室外活動場地。2014年3月15日前開工,2014年8月底竣工並交付使用。
三、建設資金及來源
新建、改擴建28所幼稚園,按照抗震設防烈度8度以上的地區每平米3000元、8度以下2500元(含內外裝修)的建設標準估算,新建15所幼稚園共需資金17430萬元,改擴建9所幼稚園共需資金6630萬元。所需資金市、旗縣區政府(包鋼集團公司)將按照1:1的原則承擔建設,其中:市財政需支出12030萬元,旗縣區財政需支出9165萬元,包鋼公司需支出2865萬元(見附屬檔案1、2)。東河區四所幼稚園建設已納入北梁棚改範圍內,市財政不再另外安排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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