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之爭》是2006年9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代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資之爭
- 作者:朱代恆等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65776
《勞資之爭》是2006年9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代恆等。
勞資爭議又稱“勞資糾紛”。資本主義國家企業中工人職員和資本家因工時、工資、勞動條件、解僱以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的爭議。由於資本主義制度不可避免的矛盾,勞資爭議是資本主義制度下必然的產物。經常以罷工的形式出現。資產階級一方面採取暴力鎮壓工人的罷工,另一方面又強迫工人接受國家對勞資爭議的調解和仲裁。勞資關係...
《勞資之爭》是2006年9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代恆等。內容簡介 《勞資之爭:勞資糾紛典型案例評析》精選67個真實的案例,結合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有側重地對案例中的法律問題進行梳理和解決,同時,在相關章節的結尾,還附有律師建議,加深讀者對相關法律知識的了解。《勞資之爭...
《勞資之爭:勞資糾紛典型案例評析》不同於其他的法律知識讀物之處在於它不僅通過案例的評析向讀者傳遞法律條文信息,並且同時也把一些基本的法律理論知識深入淺出地介紹給廣大讀者。這不僅方便普通讀者學習、理解我國勞動法律制度,解決勞動關係中的實際問題;同時也可作為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尤其是基層法律工作者在從事法律...
《勞資之爭:勞資紛爭典型案例評析》由法律出版社在2006年出版。內容簡介 民事糾紛典型案例評析叢書,匯集焦點爭議,以案說法,總結細節成敗,準確執法。本書精選67個真實的案例,結合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有側重地對案例中的法律問題進行梳理和解決,同時,在相關章節的結尾,還附有律師建議,加深...
2014年壹電視勞資爭議事件是台灣電視台的一起勞資糾紛,主要是由壹電視(勞方)與年代集團(資方)所引起的爭議。勞資代表 壹電視工會 壹電視工會是壹電視勞方所組織的工會,全名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因台灣壹傳媒賣盤案於2012年11月16日成立,並由鄭一平擔任理事長。最初由蘋果日報工會、壹周刊工會...
《民國勞資爭議研究(1927-1937年)》是2013年12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彤。內容簡介 1927年至1937年是民國的所謂黃金十年,這十年間,中國經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與此同時,工人與資本家的矛盾也開始激化,各地勞資衝突不斷。國民政府與國民黨通過勞動法規與工人運動兩種主要渠道,調處勞資爭議,政府與...
勞資協商是指職工方與企業方就有關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利益的事務,平等地交涉、對話和商討,以實現相互理解和合作,並在可能的條件下達成一定協定的活動。解決方法 勞資協商的方法在處理企業勞動爭議中使用的頻率相當大,勞資雙方在平等的地位上就彼此爭議的問題和焦點進行協商,以求得問題的解決。大體有以下幾種:1、...
權且不論地方實力派分據、金融體系失衡、經濟結構失調等因素交相作用是否有礙中國近代化的進程,僅從處理勞資爭議的層面而論,國民政府已陷入巨大而難以自拔的危機之中,何以完成歷史賦予的使命?!田彤專著的《民國勞資爭議研究(1927-1937年)》從各類矛盾最為集中的勞動問題人手,剖析其中紛繁複雜的關係,進而從一...
對於這兩個方面,政策規定必須統籌兼顧,適當安排;在農民負擔問題上,既要取之於民,更要使人民經濟有所增長。關於勞資關係,中國共產黨和根據地人民政府規定,為了發動工人的抗日積極性,必須改善工人的生活,但加薪與減勞動時間均不應過多,勞資間在訂立契約後,工人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稅收政策方面,實行統一累進稅,除...
勞動爭議行為是勞資雙方因經濟原因在符合憲法規定的範圍內發生的爭議行為。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中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如工人一方就勞動者地位的提高、勞動條件的改善、勞動福利與保障、爭取生產管寧等問題而發動的抗議、遊行、罷工等。但是,所有這些勞動爭議行為必須在憲法所規定範圍內,否則不阻卻違法。勞動爭議...
集體談判工資論是工會發展的產物。所謂集體談判,就是以工人集團、即工會為一方,以僱主或僱主集團為另一方進行的勞資談判。從18世紀以來,包括亞當·斯密在內的一些早期經濟學家,一直就注意過集體談判在工資決定上的影響,以後,象約翰·貝茨·克拉克和庇古(A.C.Pigou,1877-1959)這樣知名的經濟學家對此也有過研究...
對此,經營方提出“長期雇用、定期升給制”,以維護勞資關係的穩定。然而,“春斗”開始的動機,不是每年一次勞資雙方協商好的“定升”,而是獲得超過定期漲工資的額度,即“定升”的大幅度的工資上漲。“賃金(工資)·時短(縮短工作時間)·雇用”作為“春斗”的三大支柱,貫穿於整個“春斗”活動之中。日本工人...
四 勞資評斷委員會的職能:調解勞資爭議 第五章 控制勞工:上海工人福利委員會 一 組織結構與成員 二 三重面相:工會、國民黨與幫會 三 軍事化的秘密組織 四 有限的改良主義 第六章 爭奪民眾:派系糾葛與國民黨工會組織的裂變 一 中國勞工協進社的挑戰 二 三青團對工人運動的介入 三 國民黨派系糾葛之影響 第七...
兩部新法實施以後,各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將面臨變革性的挑戰和考驗,勞動關係將更加複雜、勞資雙方利益衝突將更加明顯,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將明顯提高。據業內專家預測,今後5年內企業面臨的勞動爭議將成倍遞增。因此,儘快地了解和掌握《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依法正確地處理勞動關係,將成為用人單位必需面對的問題!
案例7 首鋼收購秘魯鐵礦遭遇跨國勞資糾紛 案例8 沃爾瑪組建工會了 案例9 14年同工不同酬,75名“集體工”訴大唐電廠 案例10 百度“閃電裁人”,4小時裁40多人 第二章 勞動契約 第一節 勞動契約的訂立 案例1 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案例2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 案例3 用人單位的知情權 案例4 訂立勞動契約...
國民政府控制勞工的政策非但難以達其初衷,反而因行政權力對工人日常生活以及勞資關係的全面介入,使得勞資矛盾越發轉向工人與國民黨政權的衝突,而中共則能夠直面工人內部的各種差異,在組織動員工人的同時,成功實現對工人階級意識的重塑。上海工人抗爭政治的核心議題逐漸與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政治主張趨於一致。中共領導上海工人...
“停擺”,英文為Lockout,是在勞資糾紛中業主為抵制工人的要求而發起的停工。停擺(或停工)是罷工的變種,但兩者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罷工是由勞方發起的,通俗地說是工人不幹活;而停擺是由資方發起的,通俗地說是老闆不讓工人幹活。體育界中的“停擺”,多數情況下是由勞資糾紛造成的體育聯賽暫停的局面。NBA...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設立調解委員會,應由主管部門內的勞資或人事幹部、工會工作人員、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共同組成。鄉(鎮)人民政府設立調解委員會,應由勞動管理機構、工會組織、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等有關方面的人員共同組成。第十一條 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本單位(本轄區)的勞動爭議,宣傳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做好勞動爭議...
結果,到民國初年,造成許多軍閥,人人皺眉,個個叫苦;後來又提倡女權,結果只見多了許多脫軌離婚,以及非夫婦而實行同居等事;再後來又高唱勞工神聖了,勞資糾紛,便是初步結果。以後說不定還有別的把戲,這都是不守本分,妄爭上首之例呀!這個故事教育人們要謙虛,不要驕傲,否則就會自吞苦果。
這些變化和發展拉大了僱主和工人之間在物質條件和社會地位上的差距,使工人成為一支龐大的、相對無差別的體力勞動大軍,原來熟練工匠所擁有的身份地位、談判力量和豐厚收入統統被資本家剝奪了,從而使各種勞工問題與勞資衝突發生的機率大大增加了。第二個原因可以歸結為貨幣工資的下調壓力和工作條件的不斷惡化。這與19世紀...
《職場官司:勞動爭議解決》主要內容:明確勞動爭議的受理範圍是勞資雙方主張合法權益的前提,也是有效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第一步。1993年8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將其適用範圍擴大至我國境內的所有行業,個體商戶與幫工,學徒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內容介紹 《職場官司:勞動爭議解決》主要內容:...
樹膠是戰略物資,歐美國家和蘇聯集團,爭購樹膠囤積,膠價節節上升。 膠價大漲 7月膠價由韓戰前夕(6月)每磅9角半,上升到1元2角。8月再漲到1.47元,往後還繼續上升。韓戰時期是新馬膠業黃金時代,陳六使的益和公司,獲利甚豐。 益和膠廠火燒 7月27日益和在金泉路的大膠廠,不幸被人縱火焚燒,據稱是勞資糾紛...
(1)外國人直接受僱於我國境內的外資企業,即勞資雙方均非中國公民或中國企業,而勞動者提供勞動服務的地點是在中國境內;(2)外國人受僱於外國企業後被派往其在中國的子公司或者分支機構。勞動者在我國境外提供勞動服務的涉外勞動爭議的情形包括:(1)外國人受僱於中國企業並被派往境外的子公司或者分支機構工作;(2)...
1、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是基於勞動行為的付出,而勞動者取得雙倍工資則是基於用人單位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法律事件。也就是說,雙倍工資不是勞資雙方協商的結果,而是法律的規定。如把它認為是報酬,有悖意思自治原則。2、 《勞動契約法》在法律責任篇章的第82條第1款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集體契約爭議是勞資利害衝突的表現形式之一。當事人雙方所採取的爭議手段,也多具有脅迫性質。當糾紛發生後,工會代表受僱人一方採用的爭議手段通常是:罷工、怠工等。僱主或僱主組織採用的爭議手段主要是閉廠。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廣大職工不僅是國家的主人,同時也是企業的主人。集體契約...
勞資爭議:解決辦法 工會委員會:工會代表大會 第六章 交通 最後一條鐵路幹線,中央大鐵路 英國鐵路管理不再成為世界的樣板:經營費的上升 通過“劃區”和經營協定來謀求節約 許可提高運費和票價的1913年條例:運費的法律控制的起源 1888—1894年的立法 這項立法對鐵路政策的影響...
定義 是指勞資雙方依據法律、集體契約、勞動契約的規定,當事人主張權利存在與否或有無受到侵害或有無履行債務等發生的爭議。就權利爭議而言,其“在法理上屬於違約或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因為債務不履行,在性質上屬於契約嚴守原則之違反。故其強制只有法院能有此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