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行為是勞資雙方因經濟原因在符合憲法規定的範圍內發生的爭議行為。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中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如工人一方就勞動者地位的提高、勞動條件的改善、勞動福利與保障、爭取生產管寧等問題而發動的抗議、遊行、罷工等。但是,所有這些勞動爭議行為必須在憲法所規定範圍內,否則不阻卻違法。
勞動爭議行為是勞資雙方因經濟原因在符合憲法規定的範圍內發生的爭議行為。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中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如工人一方就勞動者地位的提高、勞動條件的改善、勞動福利與保障、爭取生產管寧等問題而發動的抗議、遊行、罷工等。但是,所有這些勞動爭議行為必須在憲法所規定範圍內,否則不阻卻違法。
勞動爭議行為是勞資雙方因經濟原因在符合憲法規定的範圍內發生的爭議行為。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中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如工人一方就勞動者地位的提高、勞動條件...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係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契約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根據爭議涉及的...
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與...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是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以下簡稱爭議),規範仲裁辦案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以及《...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要求保護其合法權利,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否則,法律規定消滅其申請仲裁權利的一種時效制度...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
按照行為人所處的地位和實施的目的、性質和職責的不同,可將其分為:勞動法律行為、勞動行政管理行為、勞動爭議仲裁行為和勞動司法行為。它可以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制定《中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就...
《勞動爭議75案》是2008年4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家麟。...... 《疑難案例法官判解:勞動爭議75案》主要內容:民事法官們的審判工作,承載著數以萬計...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是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聯合發布的法規,《關於審理勞動爭議...
處理勞動契約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勞動法》[1] 第24條、第26-28條、第32條、第79條、第82條、第83條、第91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
第十五條 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組成仲裁庭。第十六條 對事實清楚,案情簡單,適用法律法規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勞動爭議案例精選》一書是上海法院系統勞動爭議方面的首部案例書籍,也是二中院“判案論法”叢書的第一本。本書匯集了大量勞動爭議案件中精心挑選出來的具有代表性...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是 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以下簡稱爭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機構。中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創設於1950年,1955年被撤銷,1986年恢復。在縣、市、市轄區設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
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勞動政策、勞動心理學、社會保障概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學原理、勞動經濟學、統計學原理、社會學概論、勞動社會學、勞動法學、組織行為學、經濟法...
勞動爭議訴訟,是處理勞動爭議的最終程式,它通過司法程式保證了勞動爭議的最終徹底解決。由人民法院參與處理勞動爭議,從根本上將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納入了法制軌道,有利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