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用工備案制度
- 外文名:Labor employment record system
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巨觀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規範勞動用工秩序,全面實施勞動契約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1...
《江西省勞動用工備案操作辦法》是在江西省施行的辦法。基本信息 為規範勞動用工秩序,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全面推進勞動契約制度的實施,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根據《勞動法》、《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勞動用工實際,制定本操作辦法。備案的...
第一條 為全面實施勞動契約制度,規範勞動用工秩序,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46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甘肅省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辦法》是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辦法自2010年8月1日起實行。相關批號 甘人社發〔2010〕64號 內容主體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範用工行為,建立健全勞動契約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
廣州市勞動用工備案和就業失業登記辦法是為規範本市勞動用工備案和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而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勞動用工備案和就業失業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勞動保障部《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是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為加強勞動契約管理、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建立勞動用工基本信息、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製定的辦法。 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頒布時間 2012年8...
《關於加快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5月21日。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擴權縣(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屬企業主管部門:《勞動契約法》頒布實施以後,省廳制訂印發了《河北省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冀勞社...
《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用工備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契約法》、《河北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等規定,切實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勞動用...
《荊州市職工名冊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布施行 第96號 市長 李建明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推進職工名冊制度的規定,逐步在全市範圍內建立資源共享型、完整型、動態型和...
一、本辦法適用於梧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從事餐飲業的用人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二、實行勞動用工錄用備案制度。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後,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用人單位與員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應當於7日內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一)經營勞務派遣企業備案信息登記表(附屬檔案1);(二)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三)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清單;(四)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契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企業簽訂的勞務...
第十二條總承包企業不得使用零散工,不得允許未簽訂勞動契約的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活動,不得要求或允許未簽訂書面勞務分包款契約並備案的分包企業進場施工。第三章實名制管理 第十三條勞務分包企業必須實行施工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配備與總承包企業項目部相對應的各類管理人員和專職勞動力管理員,負責建立...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契約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契約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
第二章 用工管理 第六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面向社會公開招收,依法自主決定招用人員的時間、方式、條件和數量,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非法干預。國家機關錄用、事業單位聘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人員,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七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制訂招用人員簡章,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並予公布。...
(十二)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和遵守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情況;(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勞動保障監察管理系統,推行網路化、格線化的管理方式。勞動保障監察採取日常巡視檢查、專項檢查、舉報投訴案件專查、定期書面審查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形式進行。人...
從而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監督管理,特別是有利於及時查處事故,處理拖欠工資等類案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也考慮到從貫徹勞動契約法精神與勞動用工監管的實際相結合、主動監管與被動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出發,為了督促用人單位規範用工制度,根據2006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有...
4.擬派遣勞動者用工備案名冊及勞動契約文本;5.用工單位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的《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崗位批覆》;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三章責任義務 第十三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1.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明確告知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以及有關勞務派遣的各項規章制度;2....
《條例》施行以來,在省人大、省政府的領導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和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省工商聯等部門和組織相互配合,共同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相繼建立健全了企業職工名冊制度,企業勞動用工備案制度,企業集體契約備案審查制度,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及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支付制度、...
因此,必須要加強勞動管理的部門或科室的建設。由其全面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對勞動契約的簽訂、備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管理。要建立科學、規範的勞動契約管理程式 按照《勞動法》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契約制度的要求,從勞動者擇業、企業用工,到簽訂勞動契約、錄用備案,勞動契約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勞動契約管理的...
外省市勞務派遣單位在本市註冊設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其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具有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由其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依法與勞務派遣員工訂立勞動契約,為勞務派遣員工辦理招工備案手續。未在本市註冊設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由使用勞務派遣員工的用工單位自實際使用之日起30日內辦用工備案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和終止勞動契約、減少勞動報酬、計算職工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行為之日起一年內作出處理決定。逾期未處理的,不得再追究其責任。第二十七條 被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職工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
第二十八條 流動人員就業實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錄用流動人員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到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流動人員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或者街、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續用流動人員的,應當自續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勞動...
替代性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直接用工崗位人員因休病假、產假或脫產培訓、服兵役、工傷治療等情況不能從事勞動,需要他人暫時替代的工作崗位。第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規定參加崗位培訓,提高職業技能,嚴格遵守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第六條 用工單位不得自行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
第十八條 勞務作業發包人應當督促勞務作業承包人按要求落實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勞動用工管理制度,並加強對勞務作業承包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按時發放工資、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的檢查,發現未與勞務作業承包人簽訂勞動契約、未經過培訓的人員,應當禁止其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活動。?第十九條 建築業企業應當加強對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