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軟體和新興數字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2022年3月17日,廈門市出台《加快推進軟體和新興數字產業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支持企業增產增效、本地套用場景開放、推動技術創新、人才保障等方面,進一步加快廈門市軟體和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5G通信、元宇宙等新興數字產業高質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快推進軟體和新興數字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措施》明確,在廈門市商事登記當年納入規上軟體業的企業,對其納統後1年內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1%給予獎勵;第2年納入規上軟體業的,按上述收入超過部分的0.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的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在國家部委、國際知名機構主辦的展、會、賽中獲獎的項目團隊(或企業)來本市商事登記的軟體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每家一次性50萬元的創業獎勵。
支持非軟體企業剝離內部涉軟業務,投資組建獨立軟體企業,對新組建企業(商事登記時間不超過3年)於上一年度納入規上軟體業的,按納統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加大創新創業主體投融資支持,重點支持軟體和新興數字產業領域創新創業主體發展壯大。將創新型軟體企業納入廈門市技術創新基金的保障範圍,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研發投入提供信用貸款和增信支持。
《措施》從兩方面支持企業增產增效。規上軟體企業(含動漫遊戲等數字新媒體)方面,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且增速高於25%的規上軟體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的0.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屬於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5G通信和元宇宙(三維數字空間、虛擬數字人、NFT數字資產等)等新興數字產業領域的,再按上述獎勵資金的20%給予疊加獎勵。
鼓勵龍頭企業上台階。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增速不低於規上軟體業平均增速,且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規上軟體企業,按“晉級補差”原則,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這兩項獎勵,每家企業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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