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
一、夯實數字新型基礎設施
(一)提升“雙千兆”城市建設。提升千兆光網覆蓋能力,落實新建住宅、商務樓宇FTTR(光纖入房間)綜合布線規範。打造高質量5G網路,加強流量密集區域5G網路深度覆蓋,支持採用低頻網路實現農村行政村全覆蓋。加快提升工業園區(廠區)信息基礎設施水平,鼓勵開展5G網路深度覆蓋、ODN(光分配網)改造升級、IPV6單棧部署、邊緣計算網路部署等試點示範。(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保障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空間。落實通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強化公共資源統籌和開放,鼓勵和推動免費開放辦公樓宇、綠地資源、桿塔等,全方位支持5G基站建設。支持5G基站加強智慧型符號靜默、通道靜默等軟體節能技術套用,結合市電情況最佳化備電蓄電池配置。通信機房加快推廣機房冷熱通道隔離、微模組、整機櫃伺服器、餘熱回收利用等技術。積極開展機房能效實時監測管理。將5G基站及機房等納入建築物的必備配套,與建築物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在新建住宅區、商務樓宇、公共建築等預留5G基站、室內分布系統、機房及管線等設施安裝空間。(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支持打造工業網際網路生態。推進汽車汽配、智慧型裝備、電子等行業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為行業流程再造、跨行業產業耦合、跨區域協同、跨領域配給等節能提效與綠色低碳發展需求提供數據支撐。鼓勵龍頭企業搭建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對獲評國家“雙跨”(跨行業跨領域)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的企業,或服務本地企業數超過100家且設備連線數超過3000台(套)的行業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或新增接入企業不低於100家、新增註冊量不低於1億、日均解析量不低於30萬的單個標識解析二級節點本地工業網際網路服務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服務本市企業數超10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本地第三方工業網際網路安全服務企業,按照不超過總契約額10%的比例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降低數字基礎設施運營成本。推動數據中心、5G網路等新型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鼓勵使用高效環保製冷技術降低能耗,支持使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勵加強自動化、智慧型化能耗管理,提升整體節能水平。通過推動轉供電改直供電、加強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等措施,降低用電成本。(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國網十堰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促進產業數位化轉型
(五)支持製造業數位化轉型。鼓勵製造業企業數位化轉型,對符合產業升級貸政策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按照相關政策、辦法,優先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促進中小企業上雲用雲。推動重點用能設備、工序等數位化改造和上雲用雲。建立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支持“武當雲”“天翼雲”等服務商針對本地中小企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升級需求,開發成本低、部署快的工業網際網路套用服務產品,對優秀的服務商予以重點宣傳推薦。(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支持服務業數位化轉型。培育壯大數字商務主體,支持開展電子商務雙示範建設,對上年度新獲批的國家級和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含跨境電商產業園),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上年度新獲批的國家級和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或數字商務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上年度新認定的省級電商零售“頭部企業”“瞪羚企業”“種子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5萬元。支持直播電商基地(園區)建設,對上年度新獲得主流電商(直播)平台授牌的直播基地,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園區主辦方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電商企業或MCN機構(網紅孵化中心)上年度直播帶貨十堰產品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支持農業數位化轉型。完善農業大數據共享開放體系。加快數位技術在智慧型農機、環境監測、應急指揮、質量安全追溯、數字畜牧業、數字漁業、農產品出村進城、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優勢種質資源等領域套用,推動數字農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農產品網路行銷基地、數位化蔬果茶基地、數位化畜禽養殖場、數位化水產養殖基地等試點示範項目,鼓勵建設國家級、省級數字鄉村試點。(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推動數字套用場景全面開放。聚焦5G、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在各類數字經濟套用場景中的解決方案,吸引國際國內相關企業落戶,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數字套用場景建設。深入挖掘5G賦能工業領域節能提效的典型案例和場景並加以推廣,對上年度獲得國家、省級5G套用徵集大賽三等獎(含)以上的企業(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2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的智慧健康養老、數據安全等領域的國家級試點示範企業(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推動數字產業化升級
(十)支持人工智慧算力、算法發展。支持大中型數據中心和邊緣數據中心等新型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對電源使用效率(PUE)達到1.2(含)以下、服務上雲企業數超過300家的大中型數據中心,按照每個在用物理機架1000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一次性支持。對“算力賦能千行百業”年服務民眾超過30萬人次的邊緣數據中心,按照每個在用物理機架3000元的標準予以電費補貼,每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加快發展大數據產業,探索建設多種運營模式的公共算法池和算法交易集市,探索開展人工智慧算法運營和交易試點,探索發展“算法套用商店”等新模式,打造算法智慧財產權運營平台。(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支持數字經濟核心項目建設。以電子信息功能材料、新能源電池材料等為主攻方向,突破性發展電子新材料、增強消費終端類電子產品,最佳化電子信息產業結構。對新引進的汽車電子、電控、智慧型駕駛元器件和集成部件、線束集成模組、感測器等產品項目,年產值達到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引進的總投資5億元以上的數字經濟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各地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給予產業用地、專項激勵政策。(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支持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鼓勵企業開展軟體研發和套用,對上年度新取得雙軟資質證書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在我市新註冊成立的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企業(行業代碼為65),自註冊之日起兩年內年營業收入突破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開展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對首次通過國家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DCMM)三、四、五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數字經濟公共服務平台。支持數字經濟基礎環節和前沿領域公共服務平台、開源平台或社區等建設,鼓勵行業龍頭企業搭建面向中小企業發展的數位化賦能平台,加大數位化綠色化協同發展解決方案供給力度,結合產業鏈、供應鏈最佳化,發揮數位化綠色化轉型作用。對創新型有影響力的數字經濟服務平台(企業),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提升數位化治理能力
(十四)推進數據開放共享、數據資產化價值化。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務數據共享規範要求,依法依規推動信用、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支持構建農業、工業、交通、民政、教育、文旅、衛健、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範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打造“i武當”等城市APP,提高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城管執法委、市大數據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推進數據資源管理科學化。探索建立統一規範的數據管理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和規範性。制定數據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推動完善適用於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對政務數據、個人隱私數據的保護,防範化解數據安全風險,築牢數據安全防線。(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數字經濟要素支撐
(十六)促進數字經濟關鍵環節技術攻關。圍繞“一主三大五新”產業鏈關鍵領域和環節,推行數位技術創新攻關綠色節能“揭榜掛帥”行動,每年發布10個重點創新任務,對揭榜後經考核認定實施成功的,每個一次性獎勵50萬元。支持舉辦高層次數字經濟論壇,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費用補助。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和數字經濟專家作用,每年安排20萬元經費保障數字經濟發展的智力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七)加大數字經濟人才支持。加強支持在堰高校院所、龍頭骨幹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引進數字經濟領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武當人才”等人才計畫。支持重點高校加強數字經濟新興學科建設,最佳化專業結構和師資配備,加強複合型人才培養。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設一批數字經濟產教融合聯盟和人才培育基地。對我市確定的數字經濟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參照我市武當人才獎補政策執行。(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八)培育數字經濟產業集聚區。推進數字經濟園區建設,對入園企業達到20家以上且園區總營業收入達到30億元以上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以上獎補資金,主城區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各50%比例落實,其他各縣(市、區)企業由所在縣(市、區)財政負責落實。在本辦法中未列明的數字經濟類試點示範企業(項目),按照已發布的相關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