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全市政府系統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

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全市政府系統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由六盤水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全市政府系統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貴州省六盤水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六盤水府發〔2014〕10號
  • 發布時間:2014年6月27日
導語,正文,

導語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系統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黔府發〔2014〕6號),進一步加強全市政府系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有為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正文

一、領導幹部要帶頭嚴明紀律
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以上帶下,為全市政府系統作好表率。
(一)嚴守政治紀律。牢固樹立黨章意識、宗旨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服從市委領導,自覺維護中央、省委和市委權威。堅持把制度約束作為剛性約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堅決整治對中央、省委和市委規定變相規避的行為,堅決整治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和打政策“擦邊球”的行為。中央、省領導同志和市委主要領導同志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24小時內傳達到位。中央、省領導同志和市委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第一時間組織學習討論。中央、省和市委重要會議、重要檔案、重要工作部署,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研究提出初步貫徹落實意見,轉化成具體的政策、項目、工程和抓手,確保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傳達學習和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告。對中央、省和市委重大改革發展決策的落實情況,要制定具體督查計畫。
(二)嚴守組織紀律。自覺加強黨性修養,自覺遵守組織制度,自覺抓好組織管理。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民主與集中、下級與上級、自由與紀律的關係。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既要充分發揚民主,又要防止軟弱渙散;既要嚴格執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又要防止獨斷專行。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決策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不搞臨時動議。堅決糾正“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現象。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抓落實,責任單位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報告貫徹意見,並按月、按季度報告工作推進情況。未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一般不接受市外媒體採訪。市政府一般性事務工作不邀請新聞媒體參加,不作新聞報導。
(三)嚴守工作紀律。制定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市政府出台重大措施、發布重要文稿、舉辦重大活動事先向市委請示,未經同意,不擅自作出決定。市政府定期向省政府、市委報告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定期向市委主要領導報告工作,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定期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工作,市政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定期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報告工作,班子成員不得各自為政,嚴禁把分管領域變成“私人領地”。突發公共事件,按照應急管理有關要求及時報告。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如實報告本人婚姻、財產、出國(境)證件等情況,以及配偶、子女從業和出國(境)留學、定居等情況。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特別是出省、出境、出國要及時報告,行止清楚。建立市政府及各部門、各有關單位領導幹部請銷假台賬,除涉及國家機密和特別要求的以外,個人公務活動情況一律在市縣兩級協同辦公平台公開。
(四)嚴守財經紀律。依法嚴格預算和決算管理,財政資金分配使用要公開透明,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不批條子、不下單子”。規範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和部門、單位負責人出差、出國(境)、開展招商引資和參與外事活動等支出標準,建立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和部門、單位負責人公務活動經費台賬,有關台賬和支出情況適時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開。嚴禁到下屬單位和關聯企業報銷屬於個人開支的費用。進一步加大“小金庫”清理查處力度,對存在“小金庫”的縣區和部門,嚴肅問責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市政府和部門、單位大額資金使用必須經過集體研究,金額特別巨大的必須報市委同意。
(五)嚴守生活紀律。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管好自己,“八小時之內”勤政奉公,“八小時之外”不該去的地方不去、不該做的事不做。管好家人,配偶、子女不得在自己分管範圍部門、單位內任職,或從事與自身權力相關的商業活動。管好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假借領導名義“打招呼”、“講人情”、“通關係”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和部門、單位負責人帶頭不到私人會所活動,不參加低級趣味聚會和封建迷信活動,帶頭與賭博行為作堅決鬥爭。不得利用婚喪嫁娶、喬遷履新、就醫出省(出國)等名義收受下屬單位和利害關係人的禮金。
二、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紮實開展好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選擇1個縣(特區、區)或者鄉(鎮)作為開展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聯繫點。大力推進政府系統作風教育整頓,堅持不懈地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國務院“約法三章”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大力整治“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
(六)整治“車輪上的特權”。對公務用車集中管理,統一調度使用。政府系統一般公務用車輛一律不得使用軍隊(武警)牌照,不得安裝警燈、警報器。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2014年5月底前取消“貴O”專段號牌的規定。不得以相對固定用車等形式變相為不符合配車規定的領導幹部配備專車,堅決糾正向企事業單位借用車輛和把越野車作為固定工作用車。嚴格管理駕駛員,行政機關駕駛員要遵章守法,禁止亂停亂放、違規行駛。嚴禁市政府部門、單位和政府系統領導幹部為交通違法行為“消分”、免除交通違法處罰等“批條子、打招呼”,嚴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公務用車和領導幹部個人用車“消分”、免除交通違法處罰。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門、單位閒置、超標公車拍賣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國庫。
(七)整治機關“五症”。持之以恆整頓機關作風,重點整治民眾反映強烈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加大明察暗訪力度,著力查處機關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定期點名道姓通報機關“庸懶慢浮貪”典型,對情節惡劣的追究責任。市政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整治“五症”的制度和措施,重點治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吃拿卡要報”等行為。委託第三方開展市、縣、鄉三級政府勤政廉政滿意度民意調查和作風滿意度測評,排位情況在市內主要媒體公開,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掛牌整治,對排後三位的單位通報批評,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
(八)反對奢侈浪費。堅持公私分明,領導幹部帶頭遵守用車、用房和接待規定,不駕駛公車,不公車私用,不多占辦公用房,不安排和接受超標接待。除到路況差的地方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城區開展公務活動和到市區、縣城開會時使用越野車。201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超標占用辦公用房改造和騰退工作。不用公款宴請私人朋友,不搞變相公款旅遊,不用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和違規消費。完善公務活動紀念品、禮品管理規定,規範有關紀念品、禮品採購、保管、處理等行為。領導幹部帶頭執行禁菸規定,不在公共場所和公務活動中吸菸。赴縣(特區、區)、鄉(鎮、街道)、村調研時不懸掛歡迎標語和橫幅,不到旅遊景點遊玩。
三、用制度規範行政權力運行
認真落實市政府及其部門、單位黨組(黨委)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用改革的辦法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深化改革,強化制度建設,堵塞一切可能出現的腐敗漏洞。
(九)認真落實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堅持“守土有責”,市政府及其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書記要牢記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種好“責任田”,重要任務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協調、重點工作親自督辦。建立對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一把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督促機制。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加強對自己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樹立抓早抓小的意識,對可能發生腐敗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研究處置。市政府部門、單位“一把手”要定期組織研究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處理,違法違紀線索要及時移交。
(十)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以改革的精神推進政府自身建設,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和投資體制、國有企業、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等改革,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進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按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清理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制定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加強政府內部管控,市、縣兩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制定重要工作、重大事項決策流程圖,並依法向社會公開。完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監管制度。建立健全相關領域招投標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機制,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納入全市國有資金投入的工程建設招投標、競爭性談判、大宗物資採購等前期準備工作,作為資質審查的必經程式。市、縣、鄉三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本部門、本單位重要崗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風險防範辦法,細化措施,劃定“警戒線”,定期進行風險排查。
(十一)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和審計工作創新。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強化行政監察,充分發揮民生項目監督特派組的作用,各縣(特區、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向市紀委、市監察局報告1次廉政工作情況,對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要及時核查處理。加強審計能力建設,最佳化整合審計資源。提高政府系統主要負責人屆中經濟責任審計比例,強化離任審計,把市管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和企業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積極探索政府績效審計工作。逐步實現所有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要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全覆蓋,做到哪裡有公共資金、哪裡就有審計監督。從2014年開始,推行審計結果通過市級主流媒體向社會公開。
(十二)建立健全廉政責任追究機制。建立政府系統“一把手”廉政責任追究機制,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辦法,有錯必究,有責必問。積極支持配合司法機關查案辦案。凡是行政訴訟案件,市政府部門或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出庭應訴。行政複議機構在辦理行政複議案件中發現的機制性問題,要向被複議的行政機關提出相關建議,有關行政機關要認真研究整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採取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開展依法行政檢查,及時糾正違法執法行為。完善違法違紀典型案件點名道姓曝光機制,將姓名、單位、職務、違紀違法主要事實,以及處理結果公開曝光。
四、暢通公眾監督渠道
進一步拓寬密切聯繫民眾渠道,提高民眾對政府工作的參與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覺將政府工作置於人民民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之下。
(十三)落實“三項聯繫”制度。全面落實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聯繫扶貧點、聯繫企業和學校、聯繫項目的制度。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按要求深入聯繫點,積極收集改進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幫助聯繫點或聯繫單位解決實際困難,加強工作指導。
(十四)建立“市長—百姓直通交流台”。加快“市長—百姓直通交流台”建設步伐,確保2014年6月底掛牌運行。建立健全有關制度,每季度明確一位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或市政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市政府入口網站進行線上交流,接受民眾舉報,回應民眾訴求,督促民眾反映問題的處理。開展民眾投訴案件的辦理滿意情況回訪,抽查有關單位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對敷衍失職、欺上瞞下、失信於民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對典型事例進行全市點名道姓通報。
(十五)加強“三個平台”管理。加強對政務服務平台、電子政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三個平台”監管力度,市、縣兩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行政審批事項一律進入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對不進大廳統一辦理的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堅決杜絕“體外循環”。加快電子政務網站的改版升級,全面推進協同網辦公,提高辦事效能。建立將政府性工程項目招投標代理機構、監理單位納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陽光平台”備案,實行公平公正選擇的制度,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礦產開發、土地出讓、扶貧資金管理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六盤水、省內其他地區、省外”三部分組成的專家評標機制,嚴格招投標管理,嚴肅查處虛假招標、“串標”、違規轉包、隨意超概算等行為,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防工程建設、礦產開發、土地出讓等領域的貪污腐敗。
(十六)深化政務公開。把涉農惠民政策、資金、環境監測等民眾反映強烈的涉及民生的問題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定期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開市政府及其部門、單位“三公”經費;政府預算和決算按國家要求公開相關內容,部門預算和決算要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公開審計結果。充分運用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台,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探索接受公眾監督的新辦法,每年確定兩個工作日為“政府開放日”,接受公眾申請,將市政府辦公場所、辦公程式和辦公過程對公眾公開,讓公眾了解政府內部運轉。制定相關制度,邀請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基層民眾、大專院校師生等列席或旁聽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重要經濟政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重大民生政策議題,必要時新聞媒體可現場直播。
由市政府辦會同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對本實施意見進行細化分解,出台督促落實措施。各縣(特區、區)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細化具體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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