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縣鄉改變建制後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縣鄉改變建制後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問題的決定

1955年3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縣鄉改變建制後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55年03月10日
  • 實施時間:1955年03月10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5年3月10日第八次會議討論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省、縣、鄉改變建制後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超過選舉法規定名額問題的意見,決定:因改變建制而合併的省、縣、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超過選舉法規定名額時,一律保持現有名額,待選舉省、縣、鄉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再行調整。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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