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 發文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布的。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布的。中文名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發文部門 全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
吳邦國說,會議作出了關於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有關事項的決定。人大代表選舉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一件大事。我們要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把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密切聯繫民眾、努力為人民服務、受到民眾信賴的...
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不超過3000人,名額分配與十屆相同。具體分配方案如下:北京市46名,天津市36名,河北省111名...
第四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是年滿十八周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第五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選舉會議由參加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一、台灣省暫時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3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國家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台灣省籍同胞派代表到北京參加協商選舉會議。按照選舉法規定,採用差額選舉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1] ...
選舉和決定國家領導機構;決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組成人員的人選。大會選舉出由181人組成的會議主席團,秘書長王兆國。推選吳邦國、習近平、王兆國、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為常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於2012年3月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大會發言人李肇星宣布,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於3月5日上午開幕,14日上午閉幕,會期9天半,共有十項議程。基本資料 會議介紹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根據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
台灣省出席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內容 編輯 語音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台灣省出席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如下: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10年3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中文...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6年12月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決定。 [1] 第...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5...
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完成後的兩個月內,由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 第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嚴格依法辦事。” 二、將第十一條改為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修改為:“(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
按照憲法、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擬訂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於2016年12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進行了審議,會議決定...
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同意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香港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第二十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文號: 主席令第58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到一九八三年二月屆滿。關於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考慮到根據本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
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1995年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的議案 五、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九條、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九江市第十一屆、鷹潭市...
根據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決定》修正 [1] [4] 2021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決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