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20世紀八九十年代,學術界提出內外貿一體化,主要是針對當時普遍存在的
外貿企業沒有內貿經營權和內貿企業不能經營外貿的現象提出來的,側重的是企業內外貿經營體制的一體化。隨著改革的深入,就體制而言,企業內外貿經營一體化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
2003年10月14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按照市場經濟和世貿組織規則的要求,加快內外貿一體化進程。”
2020年6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
2020年10月29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完善內外貿一體化調控體系,促進內外貿法律法規、監管體制、經營資質、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相銜接,推進同線同標同質。”
2021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59號)。
2022年4月18日,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部際工作機制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商務部部長王文濤擔任機制召集人。
2022年5月9日,商務部等14部門印發《關於開展內外貿一體化試點的通知》(商建函〔2022〕114號)。
2022年12月8日,商務部等14部門公布內外貿一體化試點地區名單,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為試點地區。
2023年12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明確關於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
2023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國辦發〔2023〕42號),提出5個方面18項措施。
2024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內外貿一體化取得了長足發展。一是內外貿市場規模日益壯大,我國成為全球第二大消費市場和第一貨物貿易大國,2021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超過44萬億元,貨物進出口總額超過39萬億元。二是內外貿一體化管理體制基本形成,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年來,中國不斷擴大開放,逐步建立與國際經貿規則體系相銜接的國內經濟管理體制,內外貿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內外貿市場準入和貨物跨境流動障礙大幅減少,公共服務不斷完善。三是內外貿市場對接活躍,成長起一批既從事外貿、又從事內貿的大型企業。近年來,外貿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市場,內貿企業積極拓展海外市場,內外貿融合加速。同時,內外貿一體化仍然存在短板,一體化調控體系不夠完善,統籌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不夠強,內外貿融合發展不夠順暢,還不能完全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需要。
主要任務措施
一是完善內外貿一體化制度體系。主要包括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監管體制,加強規則對接,促進標準認證銜接,推進同線同標同質。
二是增強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能力。主要包括支持市場主體內外貿一體化經營,創新內外貿融合發展模式,加強內外貿一體化專業人才培養培訓。
三是加快內外貿融合發展。主要包括建設內外貿融合發展制度高地,打造內外貿融合發展平台,完善內外聯通物流網路。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強財政金融支持,開展內外貿一體化試點,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強化組織領導。
各地舉措
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商務廳等16部門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商務聯發〔2021〕182號),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全省內外貿一體化調控體系更加健全,市場主體一體化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務能力持續最佳化。培育形成100家內外貿一體化改革試點產業基地、1000家內外貿一體化“領跑者”企業,新增1萬億銷售規模。
2022年以來,內蒙古、河北、天津、江西、甘肅、江蘇、廣西、福建、安徽等地先後印發了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措施或方案。
2023年10月21日,國務院印發《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國發〔2023〕17號),專門提出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專家觀點
內貿和外貿是連線生產消費、對接國內外市場、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建設強大國內市場、形成國際合作與競爭新優勢的關鍵環節。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內外貿發展依託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順應國內外需求特別是國內需求變化新趨勢,加快推動供求相互適配、相互促進,實現創新驅動強勁、供應鏈銜接緊密、國內國際市場高效聯通,將強勁的國內需求及其帶動的投資需求更有效地轉化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和國際吸引力,更好促進國內大循環順暢高效運行,實現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需從體制機制著手,以創新促發展。一是以市場主體內外貿一體化經營,帶動其他方面的一體化。二是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推動內外部市場的一體化。三是以內外貿相關標準銜接對接,促進與國際標準接軌對標,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王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