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社會工作在民政領域的作用日益凸顯,社工人才隊伍不斷擴大,眾多福利院內逐步增設社工崗位,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來提升院內服務質量。許多福利院在社工站成立之初,存在許多困惑,具體工作不知道該怎么開展,目前省內甚至全國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因此,在蚌埠市福利院便開始著手準備標準立項工作,將社會工作介入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規範化。
編制進程
2018年9月27日, 根據安徽省質監局發布的《關於下達2018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皖質函【2018】326號)檔案,《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範》成為2018年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之一。隨後成立標準編制小組。
2019年7月份,標準編制小組根據調研情況,完成標準初稿。9月份,標準起草小組就標準的進展情況和後續安排做了充分溝通,並集體討論標準初稿全文,討論過程中對標準主要技術指標進行分析和確認,涉及服務流程和服務內容。由於國標沒有出台且沒有更多的文獻資料參考,加上社會工作專業的特殊性、廣泛性和福利機構事務的繁雜性,會議一致認為將《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規範》改為《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指南》更為合適。2019年12月,在安徽省民政廳再次召開論證會議,省內標準化建設領域、社會工作領域及兒童福利院等專家就該標準的服務流程、服務內容提出修改意見,標準服務流程、框架內容基本達成共識,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8月3日,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範》(DB34/T 3674-2020)由由蚌埠市社會(兒童)福利院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安徽省民政廳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9月3日,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範》(DB34/T 3674-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範》(DB34/T 3674-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蚌埠市社會(兒童)福利院、安徽省社會工作(者)協會、安徽現代社會工作發展中心、安徽農業大學。
主要起草人:王暉、趙文紅、俞寧、李磊、郭國紅、程晨、吳艷艷。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基本要求 | |
---|
5服務流程 | |
---|
6服務內容 | |
---|
附錄 A(資料性附錄)兒童信息登記表 | |
---|
附錄 B(資料性附錄)兒童需求評估記錄表 | |
---|
附錄 C(資料性附錄)兒童安置需求評估表 | |
---|
附錄 D(資料性附錄)安置服務計畫書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範》(DB34/T 3674-2020)規定了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流程、服務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組織措施:安徽省民政廳在該標準正式發布以後,可具體行文至各地民政部門及兒童福利機構,要求各地、各兒童福利機構中的社會工作者在開展工作和服務時是需遵循該標準的主要指引,在此基礎上再發展各地的服務特色。
技術措施:安徽省社會工作(者)協會可了解該標準在各兒童福利機構的貫徹情況,必要時可開展相關培訓。
意義價值
《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範》(DB34/T 3674-2020)的制定和實施,首先,直接有助於對兒童福利機構內的社會工作人員及其服務活動,特別是對其在社會工作者開展工作上,形成強有力的規範和引導;其次,進一步說,規範化服務流程的設定,是促使中國社會工作在兒童福利領域走向更加專業、更加科學的重要基石,相應地會提升兒童福利機構社會工作的專業化;然後,它能夠有效提升兒童福利服務的質量,滿足特殊兒童的身心需求,切實提升其綜合福祉,對安徽省兒童福利服務事業發展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最後,它能夠完善安徽省社會工作服務標準體系,推動標準化建設進度,樹立社會工作行業形象,引領行業前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