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嬰兒出生登記辦理指南

伊春市嬰兒出生登記是由各派出所受理。

事項名稱,辦理機構,所需材料,辦理程式,收費標準,辦理依據,

事項名稱

婚生嬰兒出生登記

辦理機構

各派出所

所需材料

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計畫生育部門的有關證明。

辦理程式

新生嬰兒可以隨父或隨母在本市辦理出生登記,並登記為非農業戶口。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和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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