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出生登記辦理指南

任丘出生登記是由公安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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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河北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執法工作規範(試行)》

辦理條件

具有我國國籍的新生嬰兒

辦理資料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一至五周歲未落戶的,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監護人申請、轄區派出所調查報告。
五周歲以上,需轄區派出所調查報告,派出所公示及公示結果

辦理地址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一歲以上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辦理時限

一歲以內當場辦結
一歲以上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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