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防建設費用
- 類型:經濟術語
- 十層(含)以上或者基礎埋置深度達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築,以及居民住宅樓(包括整體拆建的居民住宅樓),按照地面首層建築面積修建規定抗力等級的防空地下室;
- 除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築,地面總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築面積的確定比例修建規定抗力等級的防空地下室;
- 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除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築,按照一次性規劃地面總建築面積的確定比例修建規定抗力等級的防空地下室;
人防建設費用是指人防易地建設費,按規定“所有民用建築項目均要按規定同步建設防空地下室”,確因地質、地形、施工等客觀條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必須報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准;經批准不修建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
一、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是社會負擔的人民防空經費,收費範圍是國家和省確定的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及縣城新建民用建築,具體包括: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不包括上述區域以外的其他城市近郊區、規劃控制區和除縣級政府所在城鎮以外的其他建制鎮,具體城市及縣城名單詳見附屬檔案。民用建築包括住宅、...
人防經費預算,是人防辦公室根據人防建設計畫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經費預算應當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出,留有餘地。中央政府預算撥款實行預算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由國家人防辦公室根據財政部批准的年度人防經費預算,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共中央直屬機關、...
第五條 人防工程建設應執行人防工程建設計價依據,對使用人防建設經費投資建設的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執行人防工程建設計價依據。第二章 人防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職責 第六條 國家人防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受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委託,具體負責全國人防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和造價管理的...
第九條 人防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地方財政預算,保證人防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確定與控制 第十條 根據建設項目不同階段,人防工程造價分為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契約價、工程結算等。第十一條 人防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估算,應附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並...
一、人防經費是人防建設的專項經費,包括國家預算內專項安排的經費,各單位自籌的經費和利用人防工程開辦生產、服務項目所得收入中按規定用於人防建設的部分。中央國家機關的人防經費(國家撥款),由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公室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按單項工程審批、劃撥給各部門人防辦公室。二、人防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只能...
第十四條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按照應建防空地下室面積計收。其收費標準由省發展改革、財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根據設防城市防空地下室平均造價(不含土地成本)核定,並適時進行調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必須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統籌安排並專項用於易地建設人防工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平調、截留、挪用。防空...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人民防空工程,是指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簡稱防空地下室)。第三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堅持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堅持長遠建築與應急建設相結合;堅持國家投資與社會籌資建設相結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第十二條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納入財政預算統一管理。用於易地建設人防工程的專項經費不得用於其他用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的調整由省人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省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批准。第十三條 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可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國防工程和社會公益性項目優惠政策。第十四條 防空地下室應當...
成都市收取人防工程建設費管理處 成都市收取人防工程建設費管理處是成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直屬單位。負責全市收取人防工程建設費的工作,審批市區應繳納的人防工程建設費,並辦理書面簽證的工作。
防空洞是現代立體戰爭的產物,是人們應對空襲這個“矛”而尋找到的“盾”之一。戰時,人們利用它來保護自己的生命;和平時期怎么辦,是將防空洞封門閒置,還是敞開洞門服務社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防部門針對未來戰爭特點,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就人防建設的發展方向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鄧小平同志早在一九七...
我省人防重點城市包括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和省級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分別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省政府、省軍區予以確定。第三條 新建民用建築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一)因採用樁基且樁基承台頂面埋置深度小於三米或者不足規定的地下室空間淨高的;(二)按規定標準應建防空地下室...
五、依法征管人防建設經費,加大人防工程建設的投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江蘇省人防辦、財政廳、物價局2002年發布的《江蘇省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籌集管理規定》和江蘇省人防辦、財政廳、地方稅務局2002年發布的《關於地方稅務機關徵集人防建設經費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社會負擔的人防建設經費應依法繳納,納入同級財政專戶管理,...
(二)臨時民用建築和不增加面積的危房改造項目,因遭受水災、火災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損壞後按原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築,修建了城市地下交通幹線、地下商業娛樂設施、地下停車場、地下過街道、地下室、共同溝等兼顧了人民防空要求的城市地下防護體系的民用建築項目,予以免收。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批准減免易地建設費。第...
(六)收取的“結建”費中提取3—5%,用於人防和城市部門開展“結建”工作的管理費。第五條 要貫徹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的規定》,落實好地方自籌資金。大軍區和自治區確定的人防重點城市,地方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人防經費。對國家確定的人防重點城市,凡結合城市建設新建中...
根據《人民防空法》和《貴州省人民防空條例》的有關規定,為認真貫徹落實好遵義市人民政府第27號令和桐梓縣人民政府第13號令,紮實抓好人防工程建設,促進人防建設與經濟建設相協調,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做到戰時防空、平時防災,為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保障。縣人民政府決定依法徵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第二十一條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取,並納入財政預算資金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或者免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第三章 使用和維護管理 第二十三條 人防工程在平時應當為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戰時由人防部門統一調配使用...
五、建設項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徵收標準 經人防主管部門批准易地建設的,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應建防空地下室面積一次性足額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具體收費標準為: (一)雲岩區、南明區、觀山湖區、雙龍航空港經濟區(南明區規劃範圍)每平方米1800元; (二)烏當區、花溪區、白雲區、高新區、經開區每...
(四)按上述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積不夠一個防護單元的,按一個防護單元修建;因地質條件及其他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市人防戰備部門批准,按應建人防工程面積繳納人防工程配套費,易地建設。(五)其他民用建築,應按總建築面積的2%繳納人防工程配套費,集中資金修建防空地下室。第十一條...
人防建設 人防建設是人民防空各項建設工作的統稱 人防建設,人民防空各項建設工作的統稱。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各級人防組織;實施人防教育、訓練;構築配套的人防工事;安排人口、物資疏散和工廠搬遷等。
對使用不當的人防工程,人防部門應當督促使用單位限期改善。第十九條 市、區人防部門和工程建設單位,都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技術檔案。對已建工程的加固改造、維護管理、平時使用等有關圖紙、資料和記錄,都要整理歸檔。第三章 經 費 第二十條 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的經費,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按下列...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確有困難的,應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繳納易地建設費。(一)採用樁基且樁基承台頂面埋置深度小於三米(或者不足規定的地下室空間淨高)的;(二)因建設地段房屋或地下管網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難以採取措施...
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實施辦法是1989年8月14日發布的地方性法規。【發布單位】81506/81502/816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9-08-14 【生效日期】1989-08-14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實施辦法 (1989年8月14日濟南軍區、山東省政府、河南省政府)第一章 總則...
第十條 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徵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票據,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範圍和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擴大減免收費範圍。第十一條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專項用於安排人防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截留和挪用。截留、...
建築人防是以人民防空工程為必要附屬工程的建築工程統稱。多以地下車庫為主要體現形式,內部設定人防門、封堵門、照明、通風、給排水、通訊、網路等戰時掩體所需硬體。建設要求 在縣城以上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築(除工業生產廠房外),按照下列規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層以上或者基礎埋深3米...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功能的管理和監督。第八條 人民防空指揮、通信等涉密工程,公用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的建設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用於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的專用工程,由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投資建設;防空地下室,由建設單位負責投資...
(二)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實施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城市防空襲方案和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三)組織人民防空工程、通訊、警報的建設和管理;(四)組織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開展符合實戰需要的人民防空演習;(五)組織社會性的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六)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七)戰時負責發放空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人民防空需要予以保障所負擔的專項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經費。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完成專項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年度實施計畫。第八條 依法應當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建設防空地下...
設施費用 市政公共設施費用包含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兩部分。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稚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