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政府(Jiujiang Chaisa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的國家行政機關,是九江市柴桑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在九江市柴桑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九江市柴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九江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政府由區長、副區長、區政府組成部門的各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和局長組成,實行區長負責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每屆任期五年。
現任九江市柴桑區委副書記,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區長:潘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政府
- 外文名:Jiujiang Chaisa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 性質:國家行政機關
- 現任領導:潘光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政府領導,區長,副區長,政府機構,辦公機構,工作部門,辦公地址,
歷史沿革
2017年8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贛府字〔2017〕65號)發布:《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西省調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國函〔2017〕104號)檔案已同意撤銷九江縣,設立九江市柴桑區,以原九江縣的行政區域為柴桑區的行政區域,柴桑區人民政府駐沙河街鎮廬山北路168號。
2017年9月8日,九江市柴桑區揭牌儀式舉行,標誌著九江縣正式告別“縣”的歷史,跨入“區”的時代。
2017年9月14日,《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啟用“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政府”印章的通知》(九府廳字〔2017〕186號)發布:自即日起,正式啟用“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政府”印章,原“九江縣人民政府”印章同時廢止。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畫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八)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一)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