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九江市柴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九江市柴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九江市柴桑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將區建設規劃局的城鄉建設職責,以及區房地產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柴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九江市柴桑區廬山南路1號
  • 性質:政府部門
  • 局長:胡林森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住房保障、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鄉建設有關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制定全區住房保障、房地產業、城鄉建設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全區各地的住房和村鎮建設工作。
(二)負責保障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擬訂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危舊住宅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賃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的供應體系;指導、監督全區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危舊住宅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區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和管理。
(三)負責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定全區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編制全區住房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管理房地產市場交易等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房地產業發展巨觀調控體系,負責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體系和動態監測分析機制,擬定房地產年度開發計畫。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活動;負責商品房銷售、預售管理;參與轄區國有土地年度土地供應計畫的制定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轉讓經營和開發利用工作;監督和管理房地產交易行為;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城鄉房屋產權產籍管理。
(五)負責指導全區房屋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制定轄區房屋徵收安置標準。負責城區直管公房的管理;負責指導全區危險房屋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負責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住房資金交存的管理和監督,指導和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住房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對全區房地產中介服務、信息諮詢、價格評估等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推進建築業發展。綜合管理全區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指導和監督建築工程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務組織的有關行為,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推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七)負責全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設諮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設計的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監督指導工程方案設計符合城市設計要求;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監督管理全區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和規範施工;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八)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工作;承擔施工安全監管工作。監督執行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等有關政策規定;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城鎮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
(九)負責規範和指導全區村莊和小城鎮建設工作。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管理規章、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
(十)指導推進全區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推進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發展;制定建築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管理全區建設技術市場。
(十一)管理全區供水、燃氣等公用事業,綜合管理城區計畫用水,指導水環境綜合治理,指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指導城區綜合開發,組織協調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工作;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城區重大城市項目建設。
(十三)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十四)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與生態環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督促指導有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1.負責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信息、機要、信訪、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綜治維穩、衛生健康等工作;承擔機關接待、資產管理、住房和城建檔案管理等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2.組織編制、審批和報批全區住房和建設系統內的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制、報批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年終決算和編制財務報表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資金管理、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住房和建設行業有關統計工作;負責對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行政許可服務股。承擔局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及其管理工作,核發施工許可證、房產預售證、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對許可證書、批准檔案及其檔案資料進行管理;管理企業資質審批和人員執業註冊;承擔政務服務及放管服事項改革;承擔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和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系統“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調解、行政訴訟等工作; 綜合協調全區住房和建設改革工作。
(三)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監管股。1.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和經營行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系統、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分析機制;負責房地產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建議和年度計畫的申報、審查工作;參與城鎮國有土地年度土地供應計畫的制定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轉讓經營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存量房交易資金的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的管理;負責房屋交易契約網上籤約備案;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經營行為的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交易行為的管理,負責全區房屋租賃市場的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城鄉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負責指導全區房屋交易、房產測繪、房地 產信息等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報表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區房地產協會工作。
2.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地方性物業服務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對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協助做好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意見書的核發;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和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等住房資金的交存、使用;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監督管理工作。
(四)住房保障與改革股。負責擬定全區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與全區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危舊住宅區(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負責全區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對全區保障性住房資金進行核定和監管;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城區公有住房出售、租金調整、職工住房補貼核准工作;負責區直和駐區單位出售公房售房款的管理;負責已購公有住房維修費使用的審核和監督;負責指導全區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負責城區落實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保障性住房 管理工作;指導和督察鄉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房屋徵收監管股。負責指導、監督全區房屋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政策及安置補償標準;負責房屋徵收管理並指導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的監管;負責全區涉及房屋徵收工作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房屋徵收估價糾紛的鑑定和仲裁城區房屋徵收糾紛工作。
(六)建築監管股(安全質量監管股)。1.擬訂全區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清出和誠信平台建設,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組織擬訂規範建築市場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推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監督管理和規範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及其執業人員市場行為;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指導所屬建安企業經營管理,推進所屬建安企業改制;組織協調推進全區裝配式建築;指導和監督建築業有關協會開展工作。擬訂全區民用建築節能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落實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負委責全區民用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城區設計有關工作;管理全區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工作;規範全區勘察設計市場;監督管理和規範勘察設計企業和執業人員市場行為,負責全區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和工程消防設計審查。2.承擔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等有關政策、規章制度的執行;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指導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七)城鄉建設股。擬訂城區有關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制定全區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管理規章、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區供水、燃氣等工作;指導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指導村鎮市政公用設施 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村莊和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宣傳、貫徹有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法律、法規;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傳統村落的申報、保護、管理相關工作;監督落實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傳統村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劃,組織協調歷史建築有關保護工作; 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集的推 廣。協調推進城區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關工作。
(八)項目建設股。協調推進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項目責任單位的城建項目建設,對城區重點城建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調度匯總;指導全區新型城鎮化建設推進,負責開展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工作的政策研究。
(九)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九江市柴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胡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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