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商品流通和商貿服務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管理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全區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發展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利用外資、引進內資、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以及相關統計、考核和獎懲工作。
(三)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區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後期管理與服務工作,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協調、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四)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推動外貿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
(五)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區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六)負責全區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七)負責統籌全區招商引資項目(企業)引進、推進、溝通、協調、指導、督促等工作;負責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負責來區投資者及在區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情況的統計上報及有關信息的收集和傳遞工作;負責專業招商隊伍建設、管理、考模,將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相結合,抓好人才新政配套政策落實。
(八)負責指導、監督、組織、協調以柴桑區名義參加國家、省、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投資、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經貿會、洽談會等活動;擬訂並實施赴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
(九)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和推進我區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區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負責擬訂全區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企業、促進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商品流通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城鄉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
(十三)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商業領域市場運行、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商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十四)負責全區商貿流通行業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拍賣業、舊貨、商業特許經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汽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報廢汽車等行業進行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 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全區商貿流通與外地經濟合作,負責區內、本區外出、外地來區舉辦的大型商貿流通會展的統籌和協調工作,指導、監督、規範商貿流通各類促銷活動。
(十六)負責推動全區商貿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設和行業節能減排,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貿流通各類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組織、指導商貿流通業和有關特殊工種職業技能鑑定。
(十七)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和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單位做好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做好大型商場、大型市場、成品油流通、商貿物流倉儲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有關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十八)負責區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負責監督歸口管理的區國有(集體)商業資產和商業企業的運營和監管。
(二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綜治、信訪、保密、普法、政務公開、節能減排、後勤服務、固定資產管理、精神文明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編制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工資管理、福利、公積金及養老、醫療保險等工作;負責下屬商業企業改制後的相關工作及人員管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商業企業的黨群工作。
(二)內資管理股:負責研究擬定全區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社會事業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區重點產業招商研究,蒐集境內相關企業經營動態,及時跟蹤企業投資動向,並適時提出全區招商引資建議;負責商協會來區考察內資項目的接待安排、對接洽談、提供投資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等工作;負責統籌全區招商引資項目(境內投資企業)引進、洽談、簽約等工作;負責招商項目信息庫的開發和利用,實現信息共享;負責招商引資內資企業項目契約、立項、“多證合一”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檔、建立信息庫和做好內資項目統計上報工作。
(三)外經貿管理股(行政許可服務股):負責執行國家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實施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區利用外資、外貿出口和外經工作;負責境外投資企業來區考察項目的接待安排、對接洽談、提供投資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等工作;負責統籌全區外資項目(境外投資企業)引進、洽談、簽約等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區內各類企業參加對外經貿交易會,管理全區經貿外事工作;審核全區有關經貿團組出訪,辦理全區邀請境外經貿人員來訪工作;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境外投資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本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指導和推進本區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對外經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外資投資企業項目的材料收集整理、編印、存檔、建立信息庫和做好外資項目實際利用外資、外貿出口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等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對接外商投資企業管理人員參加省、市舉辦的各類培訓工作。
(四)投資促進股:負責開展招商引資的地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開放型經濟發展扶持獎勵辦法和招商引資對外推介相關宣傳資料;負責網上宣傳推介(政府網、淵明網)、收集項目信息及訴求、招商動態和招商信息發布更新等工作;編印商務工作動態,供區領導掌握;負責組織協調以柴桑區名義參加省、市在境外舉辦的各種招商活動;牽頭組織實施境內外舉辦的的各類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後期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投資企業在我區的訴求、協調和督辦工作制度,受理、協調、督辦在我區投資企業的投訴案件。
(五)綜合考核股:負責擬定全區開放型經濟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熟悉掌握國家及省市招商引資工作各項政策,牽頭負責全區開放型經濟工作重大政策的起草和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制定全區開放型經濟工作考核獎勵辦法及實施;承擔區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調度會、招商引資項目聯審聯批會的籌備和落實;負責全區招商引資項目的推進情況匯總、考核和調度,承擔省、市來區進行的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外貿出口、外經工作的考核、檢查、驗收工作;牽頭組織定期匯總通報公布全區開放型經濟工作統計報表;負責專業招商隊伍建設、管理、培訓、考核及開展精準招商活動。
(六)商貿運行發展股:1.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和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按規定對全區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開展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研究,參與起草促進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推廣電子商務技術普及運用和創新創業;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培育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特色平台和企業,支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負責擬訂全區商貿物流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促進商貿物流產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和發展,推廣現代物流技術創新和普及運用;培育商貿物流產業集群、物流園區、商品配送中心、公共服務平台和商貿物流企業發展;貫徹執行國家商貿物流相關標準和規範,指導實施物流標準化工作;推動商貿物流領域區域合作交流與協同發展。負責美容美髮業、洗染業等行業監督管理,負責酒店、酒家等級評定;負責商貿服務業(居民服務以及相關生活性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家政讀物行業發展工作。2.負責全區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提出推動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參與起草全區商務流通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聯繫指導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商業特許經營行業相關管理、老字號的保護與發展、特殊流通行業發展;按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牽頭負責區商貿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對全區汽車銷售、報廢汽車回收、二手車流通等行業監督管理;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規範商貿服務企業交易行為;開展流通領域特定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研究擬定我區會展業發展的行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性會展活動的調研論證、項目審核、資質審驗、監督管理及統計分析匯總工作;負責全區性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以區委、區政府名義主辦或承辦的大型會展活動(包括會議、展覽、節慶等)的調研論證、評估審核、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組團參加國內外有關綜合性會展活動;負責與省市業務部門、行業協會的協調聯絡、統計數據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