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是全國統一標準樣式的行政執法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
  • 定義:全國統一標準樣式的行政執法證
簡要介紹,發展歷程,

簡要介紹

行政執法證件是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身份證明。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採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

發展歷程

2022年12月31日前,甘肅省為持有仍在有效期內《甘肅省行政執法證》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政執法證件的全省行政執法人員,換髮全國統一標準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自2022年5月15日起在廣東省正式啟用,全省各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自2023年1月1日停止使用,換髮期間繼續有效。
雲浮市司法局關於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的通告,為嚴格行政執法資格管理,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的公告》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以下簡稱《執法證》)自2022年5月15日起在我省正式啟用,全市各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持《執法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自2023年1月1日停止使用,換髮期間繼續有效。
二、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及依法受委託實施行政執法的組織的在編在職行政執法人員均納入我市換髮範圍,實行國務院垂直管理和以國務院部門管理為主的行政執法人員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崗位的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仍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行政執法證件是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身份證明。亮證執法是法律的明確規定,也是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凡依法取得《執法證》的人員,有權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許可權,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未依法取得《執法證》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應當主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出示《執法證》表明身份。不出示《執法證》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拒絕,並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構投訴。
四、《執法證》有效期五年,嚴禁偽造、變造、塗改、轉借《執法證》,對於偽造、變造、塗改、轉借《執法證》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社會公眾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行政執法信息公示欄目、廣東省司法廳網站或者掃描《執法證》上的二維碼,對證件的有效性、真實性進行查詢。
北京市司法局訊息,自2022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原《北京市行政執法證》同時停止使用。
2022年11月1日,湖南省長沙市根據湖南省司法廳的統一部署,正式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原《湖南省行政執法證》將陸續全部更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實行垂直管理部門、國務院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但以國務院部門管理為主部門、統計部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啟用時間以相關部門規定為準。截至11月24日,市、區縣(市)兩級司法行政機關已完成全市第一批約1萬名行政執法人員的新版行政執法證件集中換髮工作,此次換髮的新版行政執法證有效期為5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023年1月1日起,江蘇省將全面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 ,12月21日,江蘇省司法廳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的公告》。根據公告,各級行政執法人員須亮證執法,社會公眾可線上對證件的有效性、真實性進行查詢。
《公告》稱,全省各級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國務院垂直管理、國務院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雙重管理但以國務院部門管理為主的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除外)應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江蘇省行政執法證》同時停止使用。人民警察等特殊崗位的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仍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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