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培訓和申辦行政執法證件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了提高我縣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全面規範行政行為,達到“四五”普法的目的。按照《貴州省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和《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培訓和申辦行政執法證件的通知》(遵府辦發[2001]4號)精神,結合我縣目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行為不夠規範,且有相當大一部分人員沒有參與執法培訓和獲得執法證件的實際情況。經請示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同意,決定在我縣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培訓和申辦行政執法證件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培訓和申辦行政執法證件的通知
  • 地點:道真自治縣
  • 類型:通知
  • 內容:展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培訓
內容,時間,

內容

一、凡未取得國家部委和省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各執法單位必須在2002年10月底前完成持證上崗培訓和申辦執法證件工作。否則,從2002年11月開始,凡未取得執法證件者,一律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二、各行政執法單位必須在2002年7月5日前擬定出持證上崗培訓計畫。即在縣培訓還是在省、市培訓,並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三、按照《貴州省行政執法監督規定》的要求,各執法單位必須填寫好行政執法人員及其行政執法證件登記表,在2002年7月5日前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延伸到鄉(鎮)的行政執法人員由主管單位統計上報。
四、凡取得國家部委和省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根據《貴州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於次年的2月到縣政府法制辦對行政執法證實行年度驗證。否則,未經驗證或驗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五、參加縣組織培訓的有關事項:
1、培訓時間:每期培訓班時間為5天。
2、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相關部門專業法規。
3、培訓方式:由縣政府領導、市政府法制辦領導現場指導培訓和縣政府法制辦,各行政執法單位業務骨幹培訓授課。
4、經培訓和市法制辦命題考試合格者,根據《貴州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的規定,申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頒發行政執法證。
5、培訓費用:每期每人200元(包括資料費、命題費、授課費、辦證費),培訓期間,培訓人員食宿自理。
6、具體培訓時間,由縣政府法制辦與各行政執法單位銜接確定。

時間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