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加拿大政府環境合作行動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加拿大政府環境合作行動計畫是由加拿大在1999年04月16日,於渥太華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環境(資源能源)
  • 簽訂日期:1999年04月16日
  • 生效日期:1999年04月16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渥太華
  背景與進展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加拿大政府(以下簡稱“雙方”)簽署了《面向二十一世紀的環境合作框架聲明》(以下簡稱“框架聲明”)。該“框架聲明”是指導兩國雙邊環境合作關係邁向21世紀的重要檔案。
自1998年11月簽署“框架聲明”以來,雙方實施了以下項目和活動:
·1998年12月9日-11日,中國氣象局與加拿大環境部共同主辦了大氣探測系統研討會,以探討一些新技術、通訊網路、數據處理與傳輸系統以及網路戰略的套用;
·1999年3月22日-25日,海河流域污染控制技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以討論廢水的利用、水管理的生態系統方式以及污染預防這些問題;
·1999年3月30日至4月2日,在加拿大協助下,國際示範林網路研討會在浙江召開,以探討臨安加入國際示範林網路的可能性;
·1999年4月5日-18日,中國氣象局代表團訪問加拿大,在現代化、災害預防、商業活動和遙感方面進行了對話與交流,還為探討雙方所關注的與氣候變化科學相關的創新技術和網路技術以及包括空氣品質、適應性及影響在內的環境預測方面提供了合作的機會;
·1999年4月12日-13日,中加促進氣候變化合作研討會在北京召開,目的在於幫助雙方確定潛在的合作活動、更好地了解中國的能力建設和技術需求的情況,並探討解決這些需求的技術問題。今後合作領域
根據“框架聲明”,雙方就1999-2000年度聯合行動計畫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意見。本行動計畫的內容是建立在根據一系列具體的雙邊協定所進行的努力基礎之上的,這些協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加拿大政府發展合作總協定、氣象合作計畫諒解備忘錄、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以及再生能源與能效諒解備忘錄。
本行動計畫的內容反映出雙方在廣泛的環境優先領域擴大合作的共同興趣以及確立並實施合作項目的願望,以迎接與可持續發展和環境相關的挑戰。這一方式通過雙方在環境優先領域的合作已使兩個國家受益,這些領域包括能源效率、清潔生產、減災、自然資源保護及水域管理,這些活動除帶來其他益處外還有助於增加碳匯。本計畫還反映了雙方通過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來支持中國政府在促進可持續發展方面所做的努力而建立起來的成功的工作關係。
雙方將通過吸收各自的有關政府部門和各有關方面的參與積極推動和尋求建立以下領域的項目與活動的合作:
1.能源與環境
·清潔能源和能源效率。政府間開展清潔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和替代能源的技術交流等方面的研究與合作,這些活動將有助於減少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
·城市空氣品質。政府間從能源利用的角度開展空氣品質監測和逐步減少城市空氣污染的研究與合作;
2.污染防治
·清潔生產;
·環境技術認證-提出在中國建立環境技術認證計畫的政策方案;
3.自然資源管理與利用
·內蒙古自治區的綜合扶貧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的可持續農業和牲畜生產;
·防洪和水資源管理;
·小流域治理;
·可持續林業;
·中國自然保護區的可持續管理-支持實施中國21世紀議程和生物多樣性行動計畫,提出關於改善那些在支持可持續發展的同時又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自然保護區的建立與管理的政策建議。
4.能力建設
·在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分析、性能衡量和複雜系統一體化等方面協助諸如中國氣象局這樣的中國機構的能力建設;
·通過共享研究方法和技術,合作研究課題,交換研究數據、成果和改進了的模型來建立研究人員之間的聯繫;
·公共部門動作的環境管理。
5.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
·繼續加強委員會框架下的各項活動;
6.其他
雙方可在與各相關政府部門和各有關方面協商後,制定和實施雙方共同感興趣的其他項目。今後合作方式
除了繼續進行上述倡議之外,為了更好地協調上述項目和活動,雙方正著手建立中國-加拿大環境合作聯合委員會。中國方面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牽頭,由多個政府部門、相關方面共同參與聯合委員會工作。加拿大方面組成一個由加拿大環境部牽頭,由多部門、多方面參與的、密切協調的加拿大團隊的方式參與聯合委員會的工作。
聯委會成立會議將於1999年夏天或秋天在中國舉行。加拿大同意2000年3月在溫哥華主辦第二次會議。在第一次會議上,聯委會將審議工作進展以確保“框架聲明”對不斷出現的雙方共同關心的環境問題做出反應。
此行動計畫於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六日在渥太華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英文和法文寫成,三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加拿大政府
代表代表
解振華克里斯汀·斯圖爾特
(簽字)(簽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