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中國與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研究與創新合作諒解備忘錄》,經中國科技部與安大略省政府(以下簡稱雙方)商定,為促進和支持雙方的科技創新及產業化合作,自即日起,聯合徵集雙方合作研究項目建議。現就項目徵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徵集中國與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的通知
  • 商定雙方:中國科技部與安大略省政府
  • 內容:聯合徵集雙方合作研究項目建議
  • 優先領域:清潔空氣技術和醫療設備
優先領域,申報要求,申報方法,申報時間,

優先領域

根據雙方協商,本次項目徵集優先領域為清潔空氣技術和醫療設備。雙方將共同支持以上兩個領域的最多4個項目,中方對每個項目資助預算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申報要求

1、本輪項目徵集面向具有明確的產業化套用前景、社會效益良好並為兩國產業發展帶來共贏的合作研發項目。
2、合作研究內容應有較高的創新性。
3、雙方合作團隊均需具有一定的技術優勢,需明確雙方各參與單位在合作研發中的貢獻和分工。
4、合作雙方已經簽署了合作協定或意向書,其中必須包括智慧財產權專門條款或雙方另行簽署專門的智慧財產權協定。
5、鼓勵產學研結合,雙方合作團隊中均需有至少一家學術單位和一家企業參與,中方企業需配套資金。
6、項目應於3年內執行完畢。

申報方法

1、項目申報單位需分別向本國的項目徵集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單方申報項目無效。中方向科技部提交申請,加方向安省研究與創新廳申請。
2、中方申報採取離線方式。中方徵集部門為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3、中方提交的建議書中項目名稱、合作單位及負責人等信息必須與加方合作夥伴申報內容一致。
4、中方項目申報單位請將填報材料列印一式三份並加蓋本單位公章,經項目組織推薦部門審核蓋章後,報送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美大處。未遞交電子版材料的項目,將不予受理。同時請將本通知附屬檔案《項目建議書信息表》填好並傳送電子版至上述信箱。
5、項目組織推薦部門指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畫單列市的科技廳(委、局),或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部委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

申報時間

1、從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5日。
2、中加雙方將分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中國科技部將根據2014年度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的有關程式進行項目評審。同等情況下,國合基地申報的項目優先考慮。
3、評審結束後,雙方將共同協商確定支持的項目。立項通知將於2015年初發至各項目推薦部門,未入選項目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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