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激烈角逐 2006年7月,
中國政法大學 校長
徐顯明 教授應
歐洲聯盟 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邀請,前往代表團所在地,拜訪賽日·安博(Mr. Serge Abou)
大使 。雙方進行了一小時三十分鐘左右的會談。中國政法大學方流芳教授、岳禮玲教授、校長秘書張偉先生、歐盟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項目官員瑪麗亞(Ms. Maria Rosa SABBATELLI)女士參加了會談。徐顯明校長介紹了中國政法大學近幾年的發展,明確表示:中歐法學院項目意義重大,中國政法大學樂見其成,並有意參與項目競標,希望獲得與項目有關的更多信息。
中歐法學院徽標 2007年1月29日,
商務部 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歐洲委員會 代表
歐洲共同體 ,雙方簽署了旨在組建
中歐法學院 的2006/018-029號《財務協定》及其附屬檔案1《一般條件》、附屬檔案2《核心項目的技術和行政條款》。協定確定了中歐法學院的基本結構、合作方式和使命。根據協定,中歐法學院
項目 的承辦機構須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
2007年4月,中國政法大學組建“中歐法學院籌備工作領導小組”,校長
徐顯明 任組長和召集人,成員有:(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前
法務部 部長)張福森先生、(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
石亞軍 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朱勇 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張柳華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張保生教授和(中國政法大學)
方流芳 教授。籌備工作領導小組授權方流芳教授負責“籌備工作組”的日常事務,包括:參與項目競標、對外協調和申報中外合作辦學等。
2007年4月5日,徐顯明校長、朱勇副校長、方流芳教授、許蘭教授與
德國漢堡大學 前任校長盧策先生(Dr. Jürgen Lüthje)、漢堡大學法學院院長圖漢斯教授(Prof. Dr. Hans-Heinrich Trute)、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Prof. Dr. Hinrich Julius)會晤,雙方就組建
中歐法學院 項目的競標團隊初步形成合作共識,並將就細節問題進行進一步磋商。
2007年4月17日,
中國政法大學 徐顯明校長、
張保生 副校長分別與(
北京大學 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 常務副校長、法學院院長)
王利明 教授洽談,表達了合作申報中歐法學院項目的意願。徐顯明校長表示,中歐法學院的起點就是合作,沒有合作甚至無法邁出第一步;中歐法學院項目是中國法學教育界對外合作交流的一個開放的平台,無論哪個大學贏得競標,中國政法大學都
樂見其成 ,而如果中國政法大學中標,我們更期待兄弟院校的加盟。
2007年4月28日,歐洲委員會在公布了《中歐法學院項目資助申請招標指引》(EuropeAid/125527/L/ACT/CN)。《招標指引》規定:應由一所或者若干所中國大學以及代表不同法律傳統的歐洲大學共同組成團隊,由其中一所歐洲大學作為“受益人”、代表團隊全體成員向歐洲委員會投標,同時,亦代表團隊全體成員接受歐洲委員會的資助。招標截止時間為2007年9月。
歐盟代表團考察學院 2007年5月18日,
中國政法大學 、
中國人民大學 的代表參加了在歐盟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召開的信息公布會。中國政法大學的代表有:方流芳教授、岳禮玲教授、許蘭教授、齊紅博士。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也參加了會議。
2007年6月,
清華大學 明確表示,願意參加中國政法大學所在的競標團隊。
2007年6月13日,
中國政法大學 校長徐顯明主持召開中國政法大學競標中歐法學院項目的專題會議。會議確定了中國政法大學參與競標的基本條件,包括中歐法學院設立於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以明法樓和國際交流中心的部分場地作為教學和辦公場所等。
2007年10月11日,
歐洲聯盟 組成項目評估團,到中國政法大學校區進行實地考察。徐顯明校長向歐盟評估團介紹了中國政法大學的歷史沿革、教學設施、師資力量和周邊環境等情況,回答了歐盟評估團提出的問題。歐盟評估團參觀了
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 、國際交流中心、
實驗室 和明法樓。
正式啟動 李克強和巴羅佐蒞臨中國政法大學出席儀式 2007年11月28日,
國務院 總理溫家寶在出席第四屆
中歐工商峰會 的時候發表重要講話,他表示:我們期待即將啟動的
中歐法學院 培養出大批學貫中西的法律人才”,溫家寶總理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宣布了中歐法學院項目的啟動。
2008年9月19日,中國政法大學收到
教育部 批准將中歐法學院設在
中國政法大學 的批覆,招生工作從當天啟動。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的批覆”指出:批准設立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學院名稱的“英文譯文為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中歐法學院的“中外合作辦學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和德國漢堡大學;中歐法學院“主要實施中國法律碩士和歐洲法學碩士教育,可適時開展中國法學
博士研究生 教育。”(教外綜函[2008]69號)。
成立慶典 2008年10月23日,
中央政治局 常委
李克強 23日與歐盟委員會主席
巴羅佐 共同出席了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成立慶典並致辭。成立慶典前,李克強同志在
中國政法大學 會見了巴羅佐主席一行。李克強說,中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合作不斷加深。在當前紛繁複雜的國際形勢下,加強中歐
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符合雙方的根本利益。中歐雙方應加強對話與交流,擴大並深化務實合作,實現共同發展。
辦學條件 使命任務 學院在北京舉辦暑期活動 中歐法學院專注且致力於
研究生 教育(中國法+歐洲-國際法),為
法官 、
檢察官 、
法務專員 、
執業律師 和其他
公務員 及專業人士提供職業培訓,開展並促進法學研究與諮詢,以成為中歐雙方在法學研究與教育、學界與實務界交流與合作的平台。學院的使命是通過倡導
比較法學 和引進國際社會的法學教育經驗,培養熟知中國法學和
國際法學 的新一代高級法律職業人士。
學院管理 中歐法學院的
決策機構 為“聯合管理委員會”,由10名委員組成,中國
法務部 前部長
張福森 先生為中方主席,德國漢堡大學代表尤漢林(Hinrich Julius)教授為歐方主席。中歐法學院的日常工作由聯席院長負責,聯席院長由聯合管理委員會任命。中方院長劉飛教授與歐方院長Armin Hatje教授、歐方執行院長Monty Silley博士共同負責中歐法學院的運行。歐方執行院長代表歐方院長行使所有權力。
中歐法學院圖書室
中歐法學院設顧問委員會。中方顧問分別為:
最高人民法院 前任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先生、
最高人民檢察院 前任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
賈春旺 先生、
中國社會科學院 法學研究所資深教授、著名民法學家王家福先生。外方顧問分別為:前歐盟駐華代表團大使Serge Abou先生、前
歐洲法院 主席Gil Carlos Rodríguez Iglesias大法官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Rolf D. Cremer教授。
對外合作 作為中歐法學、法律交流的平台,中歐法學院與各利益相關方緊密合作,以實現增進中歐雙方在教育、培訓、研究方面交流與合作的目標。
培養模式 學生在布魯塞爾訪學時作客中國駐歐盟使團 中歐法學院專門從事法學研究生教育,有關項目包括:
(1)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律碩士和漢堡大學“歐洲—國際法碩士”雙學位(雙碩士),修學三年;
(2)“歐洲—國際法碩士”(單項),修學一年;
(3)“英文講授的中國法”課程,修學一學期;
(4)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修學三年。
中歐法學院
畢業生 是中國的歐盟律師:學生修讀了中國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也修讀了由歐洲教授用英文授課的歐洲-國際法學碩士,在多元化、國際化的環境下學習。因此,畢業生掌握中國法和歐洲-國際法的知識,具備良好英語水平。許多學生曾經到歐洲參加中歐法學院暑期班或者交流。
經過三年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法律訓練,畢業生獲得了諸多技能、毅力和能力,能勝任未來國內、國際高層次法律領域的挑戰。
主要項目 碩士項目 研究生畢業 雙碩士項目旨在培養通曉中國、歐盟法律,能以中、
英文 為工作語言,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法科人才。該項目由法律碩士(或法學碩士)與歐洲—國際法碩士結合而成,學制為六個學期(三個連續學年)。其中第一年學習中國法課程,第二年學習
歐洲 法學課程並取得學位,第三年撰寫中國法論文並取得學位。學生修滿學分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可獲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碩士 /法律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與德國漢堡大學法學碩士兩個學位,故稱雙碩士項目。
中國法學/法律碩士項目
以1978年之後中國市場化改革的歷程為背景,以
全球化 的視野,從沿革、轉型、現狀和前瞻等層面展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部分。課程專任教授來自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其他法學院,教授為來自中國和歐盟著名高校的傑出學者。學生修滿學分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律碩士學位。
中國政法大學在
法學碩士 和
法律碩士 教育領域經驗豐富,成就卓著。自1983年以來,中國政法大學已培養各類研究生近萬名,新中國第一批法學碩士、第一批
法學博士 皆出自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招收的法學碩士的專業研究方向包括:民商法學、經濟法學、
刑法學 、訴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和
比較法學 等。中國法學/法律碩士項目的課程多數採用比較法的研究方法,英文授課占有實質比重。
歐洲—國際法碩士項目
以歐洲法律傳統、
歐洲一體化 和法律統一的趨勢為背景,從
歷史 、文化和制度層面介紹歐盟法和國際法,修滿學分並提交合格論文,可獲得
德國 漢堡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奧地利法務部部長訪問學院
該項目嚴格遵照歐盟學分轉換系統(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的要求,課程設計縝密,具有多元和國際化的師資,學分和學位在歐洲、中國和全世界得到普遍承認。
歐洲聯盟是中國最大的貿易夥伴。隨著中、歐經貿的發展,在法學、法律智力支持、
司法 、立法和
法學 研究領域,都需要兼通中國、歐盟法律的專家,而雙碩士項目正是應這樣的需求,通過將中國法律/法學碩士項目和歐洲—國際法碩士項目結合在一起,培養一批能夠在未來的中、歐交往中擔當重任的法律人。
博士項目 中歐法學院開展包括博士項目在內的其他研究生項目,以促進更高層次的法學交流和理解,培養更高素質的法律專業人才。學院將採取以下方式開展博士聯合培養:
2.派遣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到外國法學院接受外國法學教授的指導;
3.接納外國法學院的
博士生 到中國政法大學訪問或學習;
職業培訓 中歐法學院與國家檢察官學院合作培訓高級檢察人才 提升中國法律職業人士的知識、技能和工作表現,增進中國、歐洲法律職業人士的交流,是中歐法學院的使命之一。學院將藉助歐盟的資助,通過各加盟院校和合作夥伴的共同參與,為中國執業律師、法官和
檢察官 提供有關歐洲法、國際法和
比較法 知識以及專業技能的高質量培訓。同時,學院還將致力於推動歐洲法律職業人士對中國法律、經濟和社會的了解。
中歐法學院的職業培訓內容由四個部分組成:
研究諮詢 中歐法學院旨在推動、發展和開展學院職權範圍內的研究活動,包括:中國法、歐洲法、國際法、人權、國際貿易與比較法,尤其關注中歐雙方交流相關領域。研究活動與碩士項目、職業培訓均為中歐法學院的三項主要任務。除研究資助外,中歐法學院還通過組織講座、會議、研討會以及其他中歐法學院職權範圍內的會議,開展研究活動。
學術研究 研究機構 法哲學與交叉法學研究所 (Institute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f Law,簡稱LPI)是設於中歐法學院的專門研究機構,於2011年5月21日成立,旨在推動法哲學與法學學科內部之間以及法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研究和互動。當前法學與社會科學和
自然科學 的關聯日益緊密,這一方面拓寬了法學的研究視野,另一方面對法學的學科發展和學理建構提出了新的命題和方向。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哲學與交叉法學研究所的成立,旨在推進法哲學與法學學科內部之間以及法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研究和互動。
學術資源 中歐法律雜誌 中歐法學院創辦中歐法律雜誌(China-EU Law Journal),以討論與中歐相關的法律問題和報導中國最新的法律發展。雜誌尤其關注最新立法、判例法以及中歐關係的發展。
出版的學術刊物
中歐法律叢書系列 中歐法學院創辦了中歐法律叢書系列(China-EU Law Series)。
學術會議 中歐法學院定期在北京舉辦有關中國與
歐盟 共同關注的法律問題的國際
學術研討會 ,參會人員包括法學和法律職業界的代表。除此以外,中歐法學院還根據特定研究項目的需要,舉辦相應的研討會和座談會,並與職業培訓和/或博士項目結合開展活動。
諮詢活動 中歐法學院積極為國內外提供諮詢服務,對象包括中國政府部門、律師事務所、
國際組織 和其他組織等。中歐法學院擁有諸多中國及歐盟的頂尖研究和研究人員、學者、職業人士和其他專家的資源,能夠滿足中國、歐盟和
國際法學 領域內的各種需求。
合作團隊 國家/地區
合作高校/機構名稱
中國
中國政法大學
清華大學
國家檢察官學院
西班牙
馬德里自治大學
義大利
博洛尼亞大學
英國
曼徹斯特大學
法國
斯特拉斯堡大學
德國
漢堡大學
奧地利
維也納經濟大學
荷蘭
馬斯特里赫特大學
瑞典
隆德大學
比利時
魯汶大學
匈牙利
中歐大學
羅蘭大學
波蘭
克拉科夫雅蓋隆大學
愛爾蘭
都柏林聖三一學院
表格參考資料:
校園環境 除此之外,北京市昌平區還有“亞洲之最”的中國航空博物館、中國坦克博物館。因為昌平地處
燕山 腳下,被
長城 環抱,空氣品質也非常好。優越的地理位置和豐富的自然生態環境為昌平區的
旅遊業 發展造就了得天獨厚的優勢,而利用在中國政法大學的求學之餘,將周邊的名勝古蹟週遊一遍,也可以說是“天時地利人和”的絕佳組合。
地圖信息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