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The China-EU School of Law at the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是歐洲聯盟與中國政府之間的政府性質的重要教育合作項目,致力於培養法學雙碩士研究生(中國法+歐洲-國際法),為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其他高級公務員及專業人士提供職業培訓,開展並促進法學研究與諮詢,以成為中歐雙方在法學研究與教育、學界與實務界交流與合作的平台。
2006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教授應歐洲聯盟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邀請,前往代表團所在地,拜訪賽日·安博(Mr. Serge Abou)大使。雙方進行了一小時三十分鐘左右的會談。中國政法大學方流芳教授、岳禮玲教授、校長秘書張偉先生、歐盟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項目官員瑪麗亞(Ms. Maria Rosa SABBATELLI)女士參加了會談。徐顯明校長介紹了中國政法大學近幾年的發展,明確表示:中歐法學院項目意義重大,中國政法大學樂見其成,並有意參與項目競標,希望獲得與項目有關的更多信息。
2007年4月5日,徐顯明校長、朱勇副校長、方流芳教授、許蘭教授與德國漢堡大學前任校長盧策先生(Dr. Jürgen Lüthje)、漢堡大學法學院院長圖漢斯教授(Prof. Dr. Hans-Heinrich Trute)、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Prof. Dr. Hinrich Julius)會晤,雙方就組建中歐法學院項目的競標團隊初步形成合作共識,並將就細節問題進行進一步磋商。
2008年9月19日,中國政法大學收到教育部批准將中歐法學院設立在中國政法大學的批覆,招生工作從當天啟動。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的批覆”指出:批准設立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學院名稱的“英文譯文為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中歐法學院的“中外合作辦學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和德國漢堡大學;中歐法學院“主要實施中國法律碩士和歐洲法學碩士教育,可適時開展中國法學博士研究生教育。”(教外綜函[2008]69號)。
中歐法學院設顧問委員會。中方顧問分別為:最高人民法院前任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先生、最高人民檢察院前任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賈春旺先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資深教授、著名民法學家王家福先生。外方顧問分別為:前歐盟駐華代表團大使Serge Abou先生、前歐洲法院主席Gil Carlos Rodríguez Iglesias大法官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Rolf D. Cremer教授。
法哲學與交叉法學研究所(Institute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f Law,簡稱LPI)是設於中歐法學院的專門研究機構,於2011年5月21日成立,旨在推動法哲學與法學學科內部之間以及法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研究和互動。當前法學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關聯日益緊密,這一方面拓寬了法學的研究視野,另一方面對法學的學科發展和理論建構提出了新的命題和方向。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哲學與交叉法學研究所的成立,旨在推進法哲學與法學學科內部之間以及法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研究和互動。
學術資源
中歐法律雜誌 中歐法學院創辦中歐法律雜誌(China-EU Law Journal),以討論與中歐相關的法律問題和報導中國最新的法律發展。雜誌尤其關注最新立法、判例法以及中歐關係的發展。
以歐洲法律傳統、歐洲一體化和法律統一的趨勢為背景,從歷史、文化和制度層面介紹歐盟法和國際法,修滿學分並提交合格論文,可獲得德國漢堡大學法學碩士學位。該項目嚴格遵照歐盟學分轉換系統(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的要求,課程設計縝密,具有多元和國際化的師資,學分和學位在歐洲、中國和全世界得到普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