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流

鄭永流

鄭永流 男,湖北省麻城縣人,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永流
  • 國籍:中國
  • 職業:博士生導師
  • 學歷:博士
人物經歷,主講課程,研究方向,主要貢獻,

人物經歷

鄭永流
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
1986-1989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獲法學博士學位。
1983-1986年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1978-1982年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4年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院代理教授。
1993-1996年德國薩爾州大學法律經濟學院客座教授。
1989-1993年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講師副教授。
瑞士弗里堡大學(1998),挪威奧斯陸大學(2001),德國法蘭克福大學(2000, 2002, 2004,2007, 2009)短期訪問學者。
德國薩爾州大學 1993-1996,瑞士弗里堡大學 1998,挪威奧斯陸大學 2001,德國法蘭克福大學 2000,2002,2004,2007,德國弗萊堡大學 2004。
1999年吉林大學兼職教授。
1999年國際法哲學和社會哲學協會(IVR)會員。
1998年《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雜誌主編。

主講課程

法理學、法社會學、比較法總論、法律方法論、法律與經濟、人權法。

研究方向

法哲學、法社會學、人權法。

主要貢獻

著作
《法治四章》2002。
“Das Wirtschaftsrecht”《中國經濟中的法律》(德文) 1997。
《當代中國農村法律發展道路探索》1991,2004。
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合著1993,2004。
譯著
為權利而鬥爭》(德文)2007。
法律思維導論》(德文)2004。
《當代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導論》(德文)2002。
《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英文 主譯之一)1992。
《牛津法律大辭典》(英文 主譯之一)1988。
論文
《知行合一經世致用——德國法學教育再述》比較法研究, 2007.1。
Pluralistische Ordnungen im chinesischen Wirtschaftswandel——Am Beispiel des Wirtschaftsrechts(德文)
In: Festschrift für Norbert Horn zum 70 Geburtstag, 2006, Walter de Gruyter, Berlin。
《法律判斷的大小前提建構及其方法》,法學研究2006.4。
《人格, 人格的權利化和人格權的制定法設定》,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八),2005。
《法律判斷形成的模式》,法學研究,2004.2。
《學術自由及其敵人》,學術界,2004.1。
《中國憲法應如何設定人權》,合撰,政法論壇,2003.6。
《法學方法抑或法律方法》,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六),2003。
《出釋入造》,法學研究,2002.3。
《法的有效性與有效的法》,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2。
《法哲學名詞的產生及傳播考略》,中外法學1999.1。
Two Challenges Facing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at the End of Twenty Century。
Rechtstheorie, Beiheft 17, 1997, Be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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