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固定收入
- 定義:按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劃定的中央財政單獨享有的收入
中央固定收入是指按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劃定的中央財政單獨享有的收入。在不同預算體制下,中央固定收入的範圍有所不同。1985年實行的“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五年不變”體制中,中央固定收入包括中央國營企業的所得稅、調節稅...
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明確列為中央稅的有:關稅、燒油特別稅、專項調節稅,車輛購置稅,船舶噸稅和特別消費稅等,同時還按企業隸屬關係,將下列各部門繳納的稅列作中央固定收入:...
(1)預算收入在中央與地方間的劃分。①中央固定收入。包括關稅以及海關代征的消費稅和增值稅;海洋石油資源稅;消費稅;中央所得稅;中央企業上繳利潤;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市維護建設...
1.中央固定收入 主要包括中央機關及其他組織或單位取得的政府非稅收入,以及中央駐地方的各部門或單位取得的收費、政府性基金等,如我國海關、商檢取得的政府非稅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等。2.中央與地方分成收入 該類項目較多,構成複雜,...
收人固定比例留成是指我國於1974一1975年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即留給地方財政固定收入作為機動財力,地方支出按指標由中央預算撥給,包乾使用。是“文化大革命”後期國民經濟遭受重大損失時,國家財政收入發生困難時採取的臨時措施。根據1973年...
1994年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以後,屬於中央財政的收入包括:關稅、海關代征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市維護建設...
(2)審計是否劃清收入的預算級次,屬於中央預算固定收入,是否全額解繳中央金庫;屬於地方預算固定收入,是否全部劃解地方金庫;屬於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是否按財政體制核定的上解留用比例進行分成。在財政收入決算的審計中,要注意加強對...
中央銀行經理國庫退庫的核算 1.總庫退付中央預算收入時的會計分錄 借:中央預算收入退還書第二聯 貸:聯行往來轉賬貸方傳票 2.分支庫退付中央預算固定收入時的會計分錄 借:待報解中央預算收入退還書第二聯 貸:行庫往來或轄內往來...
1994年分稅制財政體制以後,屬於中央財政的收入包括關稅、海關代征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1) 固定收入,指中央和地方各自享有的收入。它是使各級財政穩定的重要財源。(2) 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是根據全國統一的固定比例進行中央與地方分成的收入。其特點是確保中央得大頭,地方得小頭,屬穩定中央預算的財源。(3) 調劑比例分成...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國內消費稅,關稅,海關代征增值稅、消費稅。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屠宰稅,...
一、基本上按照利改稅第二步改革以後的稅種設定,劃分各級財政收入: (一)中央財政固定收入:中央國營企業的所得稅、調節稅;鐵道部和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的營業稅;軍工企業的收入;中央包乾企業的收入;糧、棉、油超購加價補貼;燒油特別...
主要內容是:(1)按財政支出事項的隸屬關係,將國家財政支出劃分為中央財政支出和地方財政支出;(2)國家財政收入劃分為中央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前者包括中央固定收入、分成收入和地方上交收入,後者包括地方固定收入和分成收入;(3)...
可以把預算級次,分為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兩類。其中中央預算負責中央固定收入和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中屬於中央收入部分的預算管理;地方預算負責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中屬於地方收入部分的預算管理。地方各級政府在上級政府規定屬於...
中央所屬企業的收入、關稅收入和中央其他收入作為中央財政的固定收入;中央的基本建設投資、中央企業的流動資金、國防費、中央級的事業費等由中央支出;地方所屬企業的收入、鹽稅、工商所得稅和地方其他收入作為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地方的...
根據新預算管理體制規定,把國家預算收入劃分為三種: 固定收入(中央固定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調劑收入。國家預算支出分為兩種: 按企業事業單位行政隸屬關係劃分的包乾支出,中央的歸中央支出,地方的歸地方支出; 中央對...
1984年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體制,財政收入仍劃分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但收入劃分依據卻有了很大改變。在此以前主要依據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來劃分收入,如中央企業收入歸中央財政,地方企業收入歸地方...
首先,1980年,中央決定改革高度集中的“統收統支”的財稅體制,實行“分灶吃飯”的辦法,以調動地方增加財政的積極性,即對15個省、區,中央將全部財政收入劃分成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三個部分,共享收入的80%歸中央,...
劃分收支分級包乾是指我國1980—1984年實行的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即劃分中央財政的收支範圍,地方以收定支、自求平衡、包乾使用的體制。首先將國家預算收入分為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調劑比例分成收入三類,實行收入分類分成。中央和地方...
庫款收納一般是指國家預算收入(中央預算固定收入、地方預算(省、地、縣)固定收入、本級與中央或上級預算分成收入等)由國庫經收處直接收納或由各級國庫直接收納。繳款的基本方式分為:就地繳庫、集中繳庫和自行匯繳三種。徵收庫款的...
總額分成財政體制是中國財政管理體制形式之一。指地方財政收支全額掛鈎,就地方組織的總收入(不包括中央固定收入)與其總支出對比,核定一個上交、留用比例,在中央和地方間進行總額分成的財政管理體制的總稱。與分類分成形式相對稱。體制特點...
有的省、市,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加上企業分成收入,已經超過正常年度支出的,收入超過支出的餘額,按一定的比例上繳。有的省、市,除了地方固定收入和企業分成收入以外,將調劑收入的全部劃給地方,仍然不夠正常年度支出的,差額由中央另行...
1954年對預算管理體制進行了下列改進:(1)財政支出的劃分,依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的隸屬關係而分列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2)財政收入的劃分,實行分類分成的辦法,即將國家的財政收入劃分為中央與地方的面定收入、中央與地方固定比例分成...
二、企業分成收入。凡屬各省、市用上述地方固定收入解決正常年度支出不足的,劃給企業分成收入。企業分成收入就是將中央劃歸地方管理的企業和雖然仍屬中央管理但地方參與分成的企業的利潤百分之二十分給企業所在的省、市,作為地方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的管理權:在全盤制定全國稅收計畫的基礎上,重點作好屬於中央財政固定收入和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稅種的計畫編制。負責向國稅系統下達稅收指令性計畫。對於屬於地方固定收入稅種提出建議計畫,按征管範圍分別下達國稅系統和地稅系統。...
要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分稅制,切實理順中央與地方的經濟關係。1.合理劃分各級政府財權。在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事權範圍的基礎上合理劃分財權,將與維護國家利益相關和有利於實施巨觀調控的稅種劃為中央固定收入,與地方經濟和...
①劃定地方財政收入範圍和項目。一是地方固定收入,包括地方的企事業收入、地方稅收印花稅等7種及其他零星收入,全部劃歸地方。二是企業分成收入,包括中央劃給地方管理的企業和雖由中央管理,但地方參與分成的企業利潤的20%劃歸地方。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