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入固定比例留成
- 類型:1974一1975年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
收人固定比例留成是指我國於1974一1975年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即留給地方財政固定收入作為機動財力,地方支出按指標由中央預算撥給,包乾使用。是“文化大革命”後期國民經濟遭受重大損失時,國家財政收入發生困難時採取的臨時措...
具體地講,對外貿易及其從屬費用範圍以內的外匯(即貿易外匯)收入一般按25%的比例留成,貿易外匯以外的其它所有外匯(即非貿易外匯)收入一般按30%至40%的比例留成。內蒙、新疆、寧夏、青海、廣西、貴州、雲南的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收入按...
調劑比例分成收入是指中央財政按照預算管理體制規定,將某些預算收入來源按一定比例調劑分配給地方的收入。實行收入分類分成辦法時,當地方以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尚不能平衡年度預算支出時,其差額由中央財政以調劑比例分成收入予以彌補。
其中的“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就是中央為解決“文化大革命”給地方財政造成的困難而分給地方財政的一項固定收入。分成數額與收入任務完成好壞不掛鈎,地方財政“旱澇保收”。分成計算方法是按照各地情況,以當年收入任務的一定比例提取,...
這是一種邊際分成方法,對地方來說收入是遞增的,而對中央的邊際分成比例是遞減的,使中央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2.收入分類分成。即把收入分為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調劑分成收入。在平衡地方財政收支時,首先用地方固定...
總額分成財政體制是中國財政管理體制形式之一。指地方財政收支全額掛鈎,就地方組織的總收入(不包括中央固定收入)與其總支出對比,核定一個上交、留用比例,在中央和地方間進行總額分成的財政管理體制的總稱。與分類分成形式相對稱。體制特點...
1、超額提成。扣除一部分或保留其基本工資作為固定工資部分,並相應規定需完成的銷售額或利潤,超額完成的部分再按一定的比例提取提成工資。其計算公式:員工收入 = 基本工資 + 超額收入×提成比例 2、全額提成。取消固定的基本工資,員工...
地方的預算支出,首先用地方的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抵補,如有多餘,按一定的比例上繳中央;如果不是,則從調劑收入中劃給一定比例進行彌補;如果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調劑收入全部留給地方,仍不足補足地方支出的,則由中央按...
指當地方固定收入不足以抵補其支出時,由中央對共享收入項目的總額確定一個留成比例留給地方,用以彌補差額部分。其項目主要有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地方國營企業所得稅和調節稅、鹽稅、農牧業稅等。對支大於收的補助地區,屬於總額...
在財政包幹辦法執行過程中,企業、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改變,可在年終由中央與地方單獨進行財務結算,一般不調整地方收入留成或上解比例。國家實施調整價格、增加職工工資和其他經濟改革措施引起財政收支的變動,除國務院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調整...
根據當時有關規定,在收入方面,除少數仍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企業收入和鐵道、郵電、外貿、海關等不便於按地區劃分的收入外,其他各種收入,包括各項稅收,全部劃給地方,作為地方財政收入,不再按不同類別劃分為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
國家財政收入劃分為中央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前者包括中央固定收入、分成收入和地方上交收入,後者包括地方固定收入和分成收入;(3)分成收入按抵補地方財政收支差額的計算方法,分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調劑比例分成收入;(4)地方財政收入...
(一)凡區、縣固定收入基數大於支出包乾基數的,實行“固定收入比例公成”;共享收入比上年增長部分,區縣分成百分之十。(二)凡區、縣固定收入基數小於支出包乾基數的,固定收入全部留歸區、縣,不足部分,由市、區縣共享收入中確定一個分成...
制定國營企業收益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則是:①在保證國家利益和財政收入的前提下,實行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利益相兼顧的原則。在發展經濟和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做到國家多收,企業多留,職工多得。②責、權利三結合的原則。把企業的經營成果、...
鄉鎮機關幹部、村幹部或者外出務工的農民黨員,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資或補貼),按照每月有固定收入時的比例規定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職工、教師中的黨員退休回到農村,可否和農民黨員一樣交納黨費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