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劃分收支分級包乾
- 定義:我國1980—1984年實行的國家預算管理體制
- 出處:《中國財會大辭典》
- 實行時期:1980—1984
劃分收支分級包乾是指我國1980—1984年實行的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即劃分中央財政的收支範圍,地方以收定支、自求平衡、包乾使用的體制。首先將國家預算收入分為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調劑比例分成收入三類,實行收入分類分...
中國在1980~1984年實行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俗稱"分灶吃飯"財政體制。1980年2月,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這一體制的主要內容是:①明確劃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即根據各種財政...
一、“劃分收支、分級包乾”,即一切國家財政收支,必須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 收入:中央所屬企業的收入,關稅收入和中央其他收入,歸中央財政;地方所屬企業的收入,鹽稅,農牧業稅,工商所得稅,地...
國務院關於改進“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務院 頒布時間 1982.12.04 實施時間 1982.12.04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為貫徹落實“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變財權集中過多、統得過死的狀況,從一九...
大包乾體制是“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一種特例。與同時期對其他地區實行的財政體制相比,它的包乾範圍更寬,給予兩省更大的主動權,兩省經過自身的努力,能夠比其他地區得到更多的好處。...
而財政體制改革則包括劃分收支、分級包乾階段、分稅制改革階段、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階段、省級以下財政體制改革階段、合理劃分事權與支出責任階段五大階段。並指出公共衛生事權與責任劃分的重要性。 作者簡介 播報 編輯 萬曉萌,女...
根據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國務院從一九八五年起,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執行這一體制以來,取得了良好效果,調動了地方增產節約、增收節支的積極性,促進...
從1980年起,我國財政部門又採用“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新體制。這一體制的特點是: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範圍,以1979年各地方的財政收支數為基礎,核定地方收支包乾的基數,對收入大於支出的地區,規定收入按一定比例上繳,對支出...
分灶吃飯是我國預算管理體制的一種形式。1980至1984年在多數省份實行的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預算管理體制。內容 1.劃分收支。2.分級包乾,執行劃分的收支範圍,地方預算實行分級包乾。3.中央對地方專項撥款。做法 按照企、事業的隸屬關係,...
先後對江蘇省及部分省市試行了“固定比例包乾”、“增收分成,收支掛鈎”、“收支掛鈎,超收分成”等多種辦法;(2) 從1980年起,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體制(3) 從1985年起,實行“劃分稅收、核定收支、分級包乾”體制;(4) 對...
主要特徵:中央統一制定預算政策和制度,地方分級管理;有關稅權集中於中央,由地方組織徵收,分別入庫;中央確定地方預算的支出範圍;中央統一進行地區間的調劑;地方以支定收,結餘留用;該體制不能長期穩定 三、劃分收支,分級包乾體制 19...
地方固定收入是指按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劃定的地方財政單獨享有的收入。在不同預算體制下,地方固定收入的範圍有所不同,一般選擇與地方關係密切,又帶有地方性特徵的一些收入來源。1985年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五年不變”的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財務行政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組成,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財政部採取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方法,審查彙編國家預算草案後報國務院審定,再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然後逐級...
1980—1993年體制改革時期的“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製作為我國分權型財政體制的過渡性制度,奠定了1994年後我國分稅制改革下分權型財政體制的基本走向;它不僅構成了當期經濟成長的重要促進因素,而且是我國計畫經濟向自由、開放的...
中央固定收入是指按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劃定的中央財政單獨享有的收入。在不同預算體制下,中央固定收入的範圍有所不同。1985年實行的“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五年不變”體制中,中央固定收入包括中央國營企業的所得稅、調節稅;鐵道...
1、從1980年——1984年,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體制。一是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範圍。中央和地方所屬企業的收入分別作為中央和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工商稅收作為中央和地方的調劑收入。二是合理確定地方...
(4)從1980年起,國家對省、市、自治區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體制。(5)從1980年起,國家對文教科學衛生事業單位、農業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全面試行預算包幹辦法。(6)從1980年起,在少數城市和少數企業進行利改稅的試點和...
1982年12月4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改進“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務管理體制的通知》,決定從1983年起,除廣東、福建兩省外,對其他省、自治區一律實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總額分成的包幹辦法。 參考資料 逸名網http://www.uname.cn/html/...
1980—1984年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管理體制,各地上劃給中央部門直接管理的企業收入,以80%歸中央,20M歸地方。這樣,有利於促進地方從其切身利益上關心中央企業的收入,加強對中央企業的監督。
①“總額分成,比例包乾”辦法 1983~1984年逐步取消“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中的地方固定收入和調劑收入,改為按地方收入總額同支出基數對比求出一個分成比例,按此劃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實行地方包乾。②“劃分稅種基礎上的總額...
①“總額分成,比例包乾”辦法 1983~1984年逐步取消“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中的地方固定收入和調劑收入,改為按地方收入總額同支出基數對比求出一個分成比例,按此劃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實行地方包乾。②“劃分稅種基礎上的總額...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展開,1980年2月1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管理體制的暫行規定》,正式全面推行包乾式財政管理體制,擴大地方財政許可權。1984年,我國全面實行“利改稅”,財政收入來源發生重大變化,財政...
上世紀80年代我國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體制,按照這一體制,原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民族鄉(鎮)財政收入大於支出的,定額上繳,上繳的數額一定幾年不變,財政支出大於收入的,由上級財政給予定額補貼。”但其後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