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包乾財力是指按照國家財政管理體制確定的地方財政收支項目範圍,劃給地方財政抵頂其預算支出的各項預算收入。就收大於支的上解地K來說,主要有以下兩種收入:地方固定收入。指中央不參與分成的收入。主要項目有:城鄉個體工商業戶交...
(一)“收入遞增包乾”辦法。這種辦法是:以一九八七年決算收入和地方應得的支出財力為基數,參照各地近幾年的收入增長情況,確定地方收入遞增率(環比)和留成、上解比例。在遞增率以內的收入,按確定的留成、上解比例,實行中央與地方分成;...
財政包乾是中央核定收支總額,分別不同情況由地方包乾上繳收入或中央差額補貼,地方在劃定的收支範圍內自行組織收入,自主安排支出,自求收支平衡。它是預算管理體制的一種重要形式。如1971年實行“定收定支,收支包乾,保證上繳 (或差額...
《財貿金融甘肅省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包乾試行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1980年2月2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甘政發[1980]35號 【生效日期】1980-02-23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財貿金融甘肅省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包乾試行辦法 (...
每年中央只給地方下達收入任務, 支出不再歸口下達指標, 地方支出由地方各級統籌安排, 在這樣的財政管理體制下, 地方機動財力有了新的變化, 收入包乾範圍留地方的部分, 超收入包乾基數的分成部分及支出結餘, 成為地方機動財力的主要來源。
二、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建立和演變 三、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建立 第二節 財政體制變遷的特點 一、與特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形勢緊密相關 二、與經濟發展模式的變革存在著高度的聯動關係 三、以集權或分權為體制變遷的主軸 四、隨意性與不規範性...
國家財政管理體制是整個經濟管理和政治管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各個地方的財政管理體制又是國家財政管理體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國家政治體制、經渺制的基本模式是決定財政體制集中與分散程度的基礎。無論是統收統支,或是分灶吃飯。財政包...
各省、自治區的支出基數,按照一九八三年原決算收入數和現行財政體制確定的分成比例(其中補助地區應加上定額補助數額),以及某些調整因素,計算出地方應得的財力。京、津、滬三大市的支出基數,按照現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體制規定的地方財...
分灶吃飯是我國預算管理體制的一種形式。1980至1984年在多數省份實行的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預算管理體制。內容 1.劃分收支。2.分級包乾,執行劃分的收支範圍,地方預算實行分級包乾。3.中央對地方專項撥款。做法 按照企、事業的隸屬關係,...
全稱"收支下放,計畫包乾,地區調劑,總額分成,一年一變"預算管理體制。1958年9月,國務院下達關於進一步改進財政管理體制和改進銀行信貸管理體制的實行辦法,從1959年起開始實行。目的是適當集中財力,並與國民經濟計畫一年一定相銜接。主要內容...
早在1977—1980年江蘇省就開始試行“固定比例包乾”體制,擴大地方財權,增加地方在經濟管理中的許可權。1980年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一定五年不變”體制,財力分配由以“條條”為主改為以“塊塊”為主。分成比例或補助定額由過去“...
即在中央統一領導下,明確劃分地方收支範圍,分別核定地方預算收入分成項目和比例,由地方根據收入自行安排支出,包乾使用,自求平衡,多收可以多支,以別於1951~1957年以支定收的做法(見“劃分收支,分級管理”財政體制)。②中央核定地方...
將全國37個省、市、自治區和“計畫單列市”都納入“包乾”體系,分別實行6種不同的包幹辦法。附錄:財政大包乾的6種包幹辦法 (1)收入遞增包乾。包乾的辦法是,以1987年決算收入和地方應得的支出財力為基數,參照各地近幾年的收入...
1980年—1984年財政收支劃分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地方財政包乾基數以1979年財政收支預算執行數為基礎;地方財政收入在用於財政支出後的餘額上繳中央,不足部分由中央予以補助;地方上繳比例、調劑收入分成比例...
體制分成是指按照預算體制規定,中央劃歸地方的一項固定數額的機動財力,並在預算收支總表上以“體制分成”科目列出。它源於1974年試行的“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標包乾”的預算體制。其中的“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
自1980年起,中央對民族自治區(包括青海、雲南、貴州)也按“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辦法執行。但繼續保留預備費、補助費、民族機動金等“三項補助”,且補助數額由過去的一年一定改為一定五年不變,五年內收入增加部分全部留給地方;對...
根據財政管理體製法規定的劃分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收支範圍的辦法,可將我國財政管理體製法的演變劃分為統收統支、分成、包乾依次更替的三個階段。統收統支式 1950年,我國實行統收統支、中央財政高度集權的財政管理體製法,地方組織的財政...
稅收返還占據最大的份額,但中國稅收返還計算方法不盡合理,稅收返還額的確定明顯是以承認各地區政府既得利益為特徵的,採用的是基數法,這種基數法有利於調動高財政收入地區的積極性,但是卻固化了財政包乾制下所形成的財力不均問題,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