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收支分極管理是指一年一變'我國1951—1957年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即將整個國家預算收支在中央和地方各級預算間加以劃分,並分別進行管理。1951年3月政務院頒發了《關於1951年度財政收支系統劃分的決定》,將國家財政分為中央、大行政區、省(市)三級,專署及縣市財政列入省財政,大行政區以下的財政均為地方財政。
劃分收支分極管理是指一年一變'我國1951—1957年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即將整個國家預算收支在中央和地方各級預算間加以劃分,並分別進行管理。1951年3月政務院頒發了《關於1951年度財政收支系統劃分的決定》,將國家財政分為中央、大行政區、省(市)三級,專署及縣市財政列入省財政,大行政區以下的財政均為地方財政。
劃分收支分極管理是指一年一變'我國1951—1957年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即將整個國家預算收支在中央和地方各級預算間加以劃分,並分別進行管理。1951年3月政務院頒發了...
財政收支劃分法是調整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在財政收支許可權劃分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財政法由財政收支法和財政管理法兩大部門法所組成...
《國務院關於改進“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在1982.12.04由國務院頒布。...
《關於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管理辦法的若干規定》在1979.07.13由國務院頒布。...
劃分收支分級包乾是指我國1980—1984庫實行的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即劃分中央財政的收支範圍,地方以收定支、自求平衡、包乾使用的體制。首先將國家預算收入分為固定...
中國在1980~1984年實行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俗稱"分灶吃飯"財政體制。1980年2月,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
規定允許的範圍內極為重要,也是企業應該做到的,這是加強財務收支平衡重要保障和...並經企業決策者審查批准之後,應以此為基礎,劃分收支指標,建立健全財務收支管理...
1980年2月,由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暫行規定公布其主要內容,可以歸納為: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
劃分收支、定額上繳是從1980年起中央對廣東、福建兩省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其具體辦法是: 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後,以...
預算收支劃分是否得當,關係到國家重點建設的發展,以及國防、外事和其他全國性財政支出的保證,也關係到地方管理財政的積極性和地方經濟文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1] ...
《國務院關於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的通知》在1985.03.21由國務院頒布。...
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是我國從1985年起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它基本上按稅種設定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並按隸屬關係劃分其財政支出,地方以收定支,自求平衡...
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簡稱分稅制,是指在合理劃分各級政府事權範圍的基礎上,主要按稅收來劃分各級政府的預算收入,各級預算相對獨立,負有明確的平衡責任,各級次間和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