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決算收入審計

財政決算收入審計是對各級財政決算收入事項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預算收入是否嚴格劃分預算年度,屬於本年的各級財政預算收入是否按照國家政策、預算管理體制和一般繳收辦法,及時足額地繳入各級國庫,編入本年決算。(2) 有無違反政策,多收亂收或挪用預算資金截留國庫收入,把預算內變為預算外的情況。(3) 各級總預算之間的分成收入劃分是否正確,應解繳上級預算的款項,是否已按各級預算收入劃分的規定和結算比例上繳。(4) 分成收入和固定收入之間有無故意混淆,因而多留本級財政分成收入的情況。(5) 收入退庫項目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應列為預算支出的款項,是否作沖減收入處理,企業虧損退庫有無虛報亂退。對於收入退庫的審計,應重點審查各級地方財政部門有無越權退庫的事實。對於一切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退庫,要堅決抵制,並及時向當地領導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6) 核實赤字的真實性,查明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如果發現違反政策和財經紀律而人為製造赤字決算,應予以糾正。要分清產生赤字的原因是由於客觀情況變化,還是主觀上管理不善。發現如此情況必要時可延伸到重點企業、事業單位,從審核微觀的財務收支中揭示其帶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促使財政部門加強巨觀控制,使地方財政出現赤字的情況逐步減少,趨於正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決算收入審計
  • 審計的內容:審查年度稅收計畫完成情況
  • 企業收入審計:國家參與國有企業利潤分配取收入
  • 注意問題:審查國家財政財務稅收制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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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決算收入審計的內容

1.地方預算固定收入的審計。
審計的內容是:
①審查稅收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包括:地方政府及其財稅部門制定地方性稅收政策、法規和制度時,不執行國家和上級政府制定的財稅法規,超越許可權,隨意開政策口子,自定“土政策”的問題;地方財稅部門在稅收徵收管理過程中,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稅收政策、法規的問題。
②審查年度稅收計畫完成情況,並分析稅收超收或短收的原因。
③審查稅收的徵收管理情況。重點是審查侵蝕國家稅基,造成稅款流失的問題。主要是:a.審查稅務機關對納稅人辦理納稅登記的情況,主要審查漏征的問題。b.審查納稅鑑定的情況,主要查在應納稅種、適用稅率、計稅價格、納稅環節、納稅範圍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問題。c.審查稅收收入的徵收和入庫情況,主要查徵收機關以緩代免,應徵不征的問題和為了調節收入進度和水平,將徵收的應繳入國庫的收入,放在稅收過渡戶,隱藏稅收收入的問題。d.審查稅收入庫級次劃分情況,主要查侵占、截留、挪用、轉移稅款問題。
④審查稅收的減免情況。包括:違反稅法規定,超越稅收管理許可權,隨意減免稅的問題:超過批准的減免稅額度和擴大減免範圍多減多免稅收,延長減免稅期限,改變減免稅條件等問題。
⑤審查稅收的提退情況。重點是審查擴大範圍,超過比例提取、留用各種稅收分成、侵占稅收收入和財政資金的問題。
2.企業收入審計和其他收入審計。
企業收入指國家參與國有企業利潤分配而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國有企業上繳財政的利潤和國家預算彌補國有企業計畫虧損補貼。財政其他收入,指除各項稅收、企業收人等以外,由機關、事業單位上繳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收入,主要包括:事業收入和外事服務收入、規費收入、罰沒收入、行政性收費收入等。對企業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審計主要是:
①審查收入年度預算完成隋況,並分析超收或短收的原因。重點檢查隱瞞、轉移、截留收入問題。
②審查收入的徵收管理和入庫情況。主要是:a.徵收機關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應徵未征或少徵收入的問題和將企業上繳收入存在收入過渡戶,用以調節收入進度和水平的問題。b.收入不入賬,掛在預算內、外暫存賬戶,或轉預算外,劃預算內收入為預算外收入,或把收入直接轉作預算外專項基金,在預算外“自我循環”的問題。c.沖退財政收入解決應由支出預算解決的問題。d.將預算外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經營單位應上繳的所得稅,改為利潤上繳形式,轉作預算外收入的問題。
③審查國有企業計畫虧損補貼的情況。主要是:a.將不屬於企業計畫虧損補貼範圍之內的開支項目,以計畫虧損補貼名義,從收入中退庫彌補的問題。b.擴大政策性虧損產品、商品補貼範圍和提高補貼標準的問題。c.對計畫外虧損、超計畫虧損用退庫辦法給予補貼的問題。d.將企業經營性虧損同各種政策性價格補貼混在一起,從收入中退庫彌補的問題。

財政決算收入審計的方法

1.財政預算收入數的審計。
財政年度預算收入計畫,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批准後,就成為本年度政府職能部門——財政、稅務部門組織收入的目標和任務,是檢查考核財政預算收入任務完成情況的標準,也是財政收入決算審計的依據。
在財政收入決算審計中,首先要將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年度收入任務核對清楚,並審查上級政府和財政部門核定的收入預算指標數與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預算收入任務數是否一致。通常兩者應該是一致的,如審計發現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收人預算計畫數小於上級政府或財政部門核定的收入預算指標時,應進一步查明上級政府或財政部門對此有何批准檔案,並以批覆檔案為依據。已經批准的年度預算收入計畫具有權威性和嚴肅性,不得隨意調整,即使由於國家採取重大財政經濟措施或企、事業單位、鄉鎮行政區域隸屬關係發生上劃、下放等變化,使預算收人在上下級財政之間發生轉移時,也應以上級有關機關檔案作為調增或調減預算收入計畫的依據,遵循法定程式。審計財政收入決算的方法,一般是根據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預算報告的審查意見和決議為準,對照調整後的預算數,核對上級財政追加(減)指標檔案,評價預算收人數的真實、合規與合法。
核對財政收入年度預算時,還要審查財政收入管理工作情況,如在組織收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保證財政收入及時、足額解繳國庫方面採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在控制以稅還貸、嚴格減免稅審批程式、保證財政收入穩步增長等方面有哪些積極行動和成功經驗;以及在加強財政部門內部控制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等等,為評價財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2.財政收入決算編制的審計。
在核對財政總決算的年度預算收入任務數的基礎上,對財政收入決算進行審計。
(1)審計各項收人預算數與金庫年度決算表數是否相符,用稅收年報和國有企業分部門收入決算明細表有關上交財政收入數進行核對。國有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以後,這類企業上交財政的收人數,應與承包契約的有關條款進行審查核對。
(2)審計是否劃清收入的預算級次,屬於中央預算固定收入,是否全額解繳中央金庫;屬於地方預算固定收入,是否全部劃解地方金庫;屬於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是否按財政體制核定的上解留用比例進行分成。
在財政收入決算的審計中,要注意加強對金庫劃解的審計,防止和糾正錯記、錯劃情況。屬於專款收入的排污費、城市水資源費和以港養港收入等,應全部解繳地方財政金庫,按規定專款專用。
(3)審計財政預算收入是否有合理的增長。以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年度預算收入作為基數,分析財政決算收入是否逐年有合理的增長,與工農業生產的發展、產品銷售收入的增長、社會商品零售額的擴大、產品成本和商品流通費用的降低等經濟指標是否相適應;進一步了解稅收徵收管理工作是否加強,有無亂開減收增支口子,越權擴大減免稅範圍等問題。審查財政收入是否已達到應有的增長水乎,還有什麼潛力等,並加以客觀公正的評價。

財政決算收入審計的注意問題

(1)審查決算列報的收入預算數和調整數是否是經一定法律程式批准的數字,調整預算收入任務數是否完成,其中上級各項預算收入任務是否完成;審查稅收年報列報的上級收入是否完成任務。對沒有完成任務的要查明原因。
(2)審查執行國家財政財務稅收制度的情況。是否存在擴大成本費用開支範圍,亂集資攤派,超越許可權減免稅收,違反規定處理企業與國家的繳撥款關係等開減收口子問題。
(3)審查是否按規定進行年終清理。屬於本年度的各項預算收入是否按國家政策規定、預算管理體制和繳款規定,及時足額收繳至各級金庫,編入本年決算。有無違反規定多收少收、多解少解預算收入,批准企業坐支預算收入,利用財政往來帳目和銀行存款帳戶坐支挪用預算收入。
(4)審查是否按規定體制劃分各級總預算的分成收入。應當繳入上級金庫和上解預算的收入是否按規定標準解繳;是否存在混淆分成收入與固定收入、混淆分成比例的情況。
(5)審查是否劃清預算收入與地方財政預算外收入的界限。地方附加收入的提取標準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擠占正稅;是否存在違反財政繳款科目與憑證的有關規定,將企業應上繳預算的收入,收繳作為財政預算外資金,或收繳作為財政有償使用周轉金的情況。
(6)審查收入退庫項目和內容。有無混淆預算收支範圍,將應列預算支出的款項作為沖減收入處理;是否存在虛報亂退國庫收入,轉移預算資金的情況。
(7)審查財政總決算各項收入數與匯總企業事業單位財務決算上繳收入數、工商稅收年報入庫數、金庫對帳單、總預算會計帳簿記錄累計收入數等有關數字是否一致或相符,出現不符時,要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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