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改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
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推進。
組織機構
郴州市紀委市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直屬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組。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五審查調查室至第八審查調查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信息技術保障室、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市紀檢監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為直屬單位。設有郴州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
機構職責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市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政策法規室:負責綜合分析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起草、修改全市紀檢監察重要制度規定;參與起草制定本市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紀檢監察制度規定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備案審查、評估、清理、編纂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關作風建設規定、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和縣市區紀委監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受理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承擔向省紀委省監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情況的具體工作;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歸口管理機關承擔案件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對審查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監督檢查巡視巡察整改;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五至第七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機構)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第八審查調查室:加掛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牌子(簡稱市追逃辦),在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職責的同時,履行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職責等。
案件審理室:加掛申訴複查辦公室牌子;負責審理市紀委市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縣(處)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機關移送的需核實後追究紀律責任的案件;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等;協助辦理市監委負責的監察賠償相關事宜;辦理或協調督促處分決定的宣布送達、執行落實相關事宜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信息技術保障室:負責對市紀委市監委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的信息情報服務,承擔信息查詢分析系統的建設、管理、套用;負責對市紀委市監委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的技術保障服務,承擔案件相關證據材料的鑑定或者委託鑑定工作,參與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搜查、勘驗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審查調查專用裝備的標準制定、選型配發、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市委巡察機構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書記
李超
副書記
周亦彬(常務)、李湘惠、李學民(女)
紀委常委
李超、周亦彬(常務)、李湘惠、李學民(女)、黃卿、谷群輝、羅強、周濟平、陳利華
紀委委員
(共34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王益群、尹志剛、鄧青、鄧海燕(女)、龍齊陽、劉楊、陽運斌、李超、李太平、李長躍、李典龍、李性斌、李學民(女)、李湘惠、谷群輝、張久輝、張小兵、張志祥、陳潛、陳利華、羅強、周亦彬、周濟平、袁章中、黃卿、黃光華、黃曉東、黃康明、曹煒、崔鈾能、曾雁(女)、曾廣清、熊娟(女) 、戴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