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平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平頂山市紀委、中共平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具有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職能,實行書記負責制。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現任中共平頂山市委常委、平頂山市紀委書記:李建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平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外文名:Disciplinary Inspection Committee of Pingdingshan Cit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現任領導:李建民
- 機構簡稱:平頂山市紀委
- 主要職能: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組織機構,體制改革,現任領導,書記,副書記,常委,委員,
組織機構
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局,共有18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調研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八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信息網路管理室、機關黨委。
下屬1個事業單位:平頂山市紀檢監察宣教基地。
平頂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紀委。
體制改革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方案》指出,黨中央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建立健全監察委員會組織架構,明確監察委員會職能職責,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強化對監察委員會自身的監督制約。
現任領導
書記
李建民
副書記
劉穎、吳建民、馬軍義
常委
趙曉磊、張建平、李自軍、吳子濤
委員
(30名,按姓氏筆畫排序)
馬長虹、王昆陽、王金霞、王淑敏、王新潮、毛衛東、亢根柱、葉銳、仝宏偉、仝宛鎏、寧和平、朱志騫、劉國會、李東升、李國強、李海營、楊天成、張麗平、張國偉、張建鴻、張恩河、張海濤、陳永斌、周福定、侯樹輝、姜中鴻、郭耀鋼、曹冬青、盛少飛、程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