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共
洛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洛陽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機關內設26個職能部室和洛陽市政府企業投訴服務中心、洛陽市紀委電教信息網路管理中心2個歸口預算管理單位。
主要職責是:紀委作為
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所轄範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監委作為國家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依據《
憲法》、《國家監察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人員編制
中共洛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及歸口預算管理單位共有編制140人,其中:
行政編制113人、參照公務員管理
事業編制10人、事業編制17人;在職職工135人,離退休人員56人。
工作任務
一是堅定政治方向,忠誠維護核心,確保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積極推進。
二是鞏固拓展成果,深入推進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在洛陽落地生根。
三是保持高壓懲腐,推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向壓倒性勝利轉化。
四是堅持重拳出擊,嚴懲民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五是深化標本兼治,推進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
六是加強隊伍建設,紮實做好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體制改革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
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方案》指出,黨中央決定,在
北京市、
山西省、
浙江省開展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建立健全監察委員會組織架構,明確監察委員會職能職責,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強化對監察委員會自身的監督制約。
現任領導
書記
趙會生
副書記
駱延軍、李文俊、溫清
紀委常委
趙會生、駱延軍、李文俊、溫清、劉丹鳳、韓蘇州、白劍、閆潔、李迎勝
紀委委員
(共39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於曉峰、馬春強、王少民、王曉予(女)、牛礦鎖、申進超、白劍、任曉平、劉丹鳳(女)、閆潔(女)、李清、李文俊、李安民、李迎勝、楊武裝、何玉璽、何武周、張建偉、張俊強、苗紅英(女)、苗惠芳(女)、羅宏偉、金鵬華、周永偉、周晉育、練忠傑、趙會生、趙紅宇、駱延軍、袁金懷、徐彥(女)、康燦斌、章勇、韓蘇州、溫清、蔡三軍、翟智會、樊燦濤、潘躍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