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與重慶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市委、市政府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全面負責。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紀檢工作,違紀處置,黨內監督,領導機構,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紀檢工作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違紀處置

二、負責調查處理市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各區縣(自治縣)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負責對同級黨委及其成員違紀情況進行初步核實;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提出監察建議或作出監察決定,給予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黨內監督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的要求,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做好黨的紀檢工作、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條規的宣傳工作,加強黨內執紀監督和行政執法監察,提高黨政組織和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監察工作理論及實踐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政紀規章條規和政策規定在本地區的實施細則,參與制定地區性的黨紀、政紀規章。檢查、調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國家利益的內容,提出修改、補充或撤銷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參與制定本市有關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
五、會同機構編制部門管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會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門、中央駐渝單位以及各區縣(自治縣)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審核各區縣(自治縣)及市級各部門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和監察局(室)領導人選;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黨政群機關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實行檢查監督;履行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七、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實施辦法規定,加強對全市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
八、負責對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政策調研,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大行政效能監察力度,督促有關部門從行政管理薄弱環節入手,規範政務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九、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
十、承辦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市委、市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第四屆紀律檢查委員會
書記:穆紅玉
副書記:李維超 張偉 陳杰 王健東
常務委員會委員(11名,按姓氏筆畫為序):王健東 左奇 劉曉文(女) 劉曉東 李維超 張偉 張晉 張曉春(女) 陳杰 徐松南
委員(50名,按姓氏筆畫為序):弋渝生 王勇(市紀委) 王勇(市國安局) 王廷彥 王建東 王定順 王顯剛 文曉光 左奇 盧建輝(女) 劉有恆(回族) 劉曉文(女) 劉曉東 劉艷紅 關海祥(蒙古族) 湯宗偉 杜和平 李家發(苗族) 李維超 余捷 余長明 張剛(土家族) 張偉 張晉 張慶凱 張國林 張宗清 張曉春(女) 陳杰 陳飛宇(土家族) 陳光海 陳孟文 林育均 羅先德 周波 周繼超 周瑜泉 趙榮華 洪佩麗(女) 秦敏 秦輝富(土家族) 徐代銀 徐松南 徐曉強 庹漢興(苗族) 蔣鵬 蒲艦 闞吉林 譚偉 滕肇洪
重慶市監察委員會
主任:陳
副主任:王建東 張曉春(女) 左奇 劉文賢

機構職能

辦公廳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負責市紀委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以及各地各部門的聯繫;組織起草綜合性的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市紀委常委會、全委會、機關辦公會及其他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向市人大、市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市工商聯通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工作;負責檔案運轉、機要、檔案、文印、信息和保密、密碼等工作;負責督查工作及委局工作目標管理;負責承辦委局機關信息化工作及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信息化工作;負責委局機關財務管理、公務接待、車隊管理、安全保衛等事務及物業、勞務派遣工日常管理工作。
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監察綜合室
負責對全市反腐敗治本抓源頭工作的政策調研、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查辦源頭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件;負責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組織、協調、辦理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交辦的有關行政監察工作事項和建議、提案;負責市政府特邀監察員的聯繫、指導和管理以及指導全市特邀監察員工作;負責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會務工作;負責辦理全市行政監察證;負責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及管理。
研究室
負責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點課題調研任務,提出具有參考價值的對策和建議;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智力支持;負責重要檔案、全會報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充分發揮參謀作用;負責調研信息的采寫、報送工作,全面反映反腐倡廉建設情況;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調研工作,掌握調研工作的綜合情況;負責市紀檢監察學會的日常工作。
法規和申訴室
負責起草有關全市紀檢監察法規、規範性檔案;負責起草和協調起草黨內條規和行政法規在本市的貫徹意見、實施辦法和細則等;參與有關黨內條規、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論證及辦理徵求意見工作;承辦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有關法規工作的請示、諮詢、答覆工作,審查各區縣(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和市級紀檢監察部門上報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協調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紀檢監察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受理市紀委、市監察局職權範圍內的黨員、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和承辦申訴複查工作;承擔市監察局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的具體事宜。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反腐倡廉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負責與宣傳、組織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黨風廉政教育活動;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新聞報導工作和網路評論工作;負責全市廉政文化建設指導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電化教育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中國紀檢監察報》重慶記者站有關工作和紀檢監察圖書資料發行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督促全市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責任制的分解、分工、檢查、考核和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組織調查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典型案件,開展黨風方面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督促指導全市農村和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黨內監督工作,加強對基層黨務公開、三談兩述、民主生活會落實情況的督查與指導,管理有關黨政領導幹部黨風廉政文檔資料,負責提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廉政意見徵求有關工作,負責聯繫協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監督檢查。
糾風工作室
負責調查、分析綜合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情況,提出全市糾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照國務院糾風辦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全市政風、行風建設,對民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組織專項治理;調查處理損害民眾利益的典型案件;負責市政府糾風辦的日常工作;負責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向國務院糾風辦、市政府的報告、信息,完成國務院糾風辦和市政府以及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糾風工作任務。
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區縣(自治縣)及市級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規定和國家(地方)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和市級重點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組織開展重要的執法監察、移民工作效能監察活動;參加監察部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執法檢查活動;參與或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查辦有關違紀違法案件。
行政效能監察室
負責對市政府各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或接受行政機關委託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的行政效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和辦理對上述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投訴;承辦市政府實施行政部門首長問責涉及行政效能的有關事項;承辦對市級機關“執政為民,服務發展”情況的考核評價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行政效能監察和行政效能投訴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有關行政效能監督事項。
第一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市級各部門、市政府派出機構中市委管理的幹部和市委、市政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市級各部門、市政府派出機構、市屬大型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協助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我市的有關案件檢查工作。
第二紀檢監察室
負責聯繫、協調、指導、督辦市級各部門、市政府派出機構和市屬大型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的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出)市級各部門紀檢組(紀工委)、監察室的業務管理工作,掌握市級各部門紀檢監察工作綜合情況。
第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黔江區、渝中區、九龍坡區、南岸區、萬盛區、巴南區、雙橋區、江津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縣、潼南縣、銅梁縣、大足縣、榮昌縣、璧山縣、武隆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內市委管理的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所聯繫的區縣(自治縣)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協調指導所聯繫地區的案件檢查工作。
第四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萬州區、涪陵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北碚區、渝北區、長壽區、合川區、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開州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內市委管理的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
案件管理室
負責全市黨紀、政紀案件管理工作,對重要案件線索進行統一管理;承辦市委反腐敗鬥爭查辦大要案協調小組、委局辦案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助市紀委、市監察局領導對重大、複雜案件查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辦理重要案件和重要線索及相關事項;統計全市查辦案件數據,綜合分析、調研黨員幹部違紀傾向以及案件檢查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並提出建議、意見;協助外省市來渝辦案工作;協調指導基層案件管理和辦案工作;承辦有關案件管理、查辦案件的綜合性材料和會務工作。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市紀委、市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審理市級各部門、各區縣(自治縣)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協調指導市級各部門和各區縣(自治縣)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負責組織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質量檢查和對黨員、幹部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信訪室
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並核查部分案件;負責承辦或督辦上級領導機關和本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信訪案件;負責辦理部分易查易結的信訪案件;負責對領導幹部實施信訪監督;協調處理信訪問題,疏導上訪民眾,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幹部管理室
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機關及市紀委、市監察局雙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考察、審核各區縣(自治縣)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人選;考察、審核市紀委、市監察局單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人選;調查研究並提出全市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配備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抓好各級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委局機關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市紀委自律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本機關及雙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人員出國(境)考察的申報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室
負責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政治活動和有益身心健康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工作;配合辦公廳辦理離退休人員的生活福利和醫療保健事宜;承辦離退休人員的其他有關事宜。
機關黨委
負責委局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及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對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執行進行監督;負責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委局領導班子組織召開民主生活會,負責委局中心學習組和機關政治學習相關工作;領導委局機關工會、婦女、青年工作;負責市紀委扶貧集團及有關扶貧捐贈的組織協調工作。
《黨風廉政》編輯部
負責《黨風廉政》內刊的編輯、出版和贈閱工作,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不斷提高刊物質量;按照本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刊物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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